國家能源局嚴禁電力企業“帶病”強行復工復產

新京報訊 1月31日,國家能源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佈關於切實做好疫情防控電力保障服務和當前電力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稱,近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當前安全防範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20〕1號),要求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統籌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對和安全風險防範工作。

通知強調,各單位要深入研究春節假期延長、計劃工期縮短、疫情防控期間人員流動受限等實際情況,提前謀劃部署節後復工復產工作。電力企業要堅持時間服從安全和質量,科學確定復工復產時間節點,及時修訂施工作業方案,重新確定合理工期,嚴禁搶進度、趕工期。要嚴格履行復工復產相關流程和手續,準確評估安全生產條件,深入管控治理風險隱患。要及時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嚴格執行作業人員特別是新進場人員和轉崗人員三級教育培訓制度,未經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要加強復工復產現場管理,加強高風險作業管控,落實安全防護和技術保障措施。要強化工程項目外包管理,嚴格審查外包單位、外協隊伍、外來人員能力條件,杜絕無相應資質或不具備安全生產能力的單位和人員進場作業。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和各派出機構要監督指導電力企業制定落實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措施,嚴禁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而“帶病”強行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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