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招聘4人公告

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衛生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湖州市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衛生人才實施辦法》、《南太湖醫療衛生領軍人才引進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現將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衛生高層次人才招聘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全市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學生常見病等監測與預防控制,指導兒童預防接種實施,負責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開展健康危害因素監測控制等,是全市疾病預防與控制的技術指導中心和技術諮詢服務機構。

  自2001年6月成立以來,中心一直遵循“團結、求實、進取、奉獻”的疾控精神, 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持之以恆、紮實有效地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曾被授予全國消滅脊髓灰質炎先進集體、全國結核病防治先進集體、國家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突出單位、全國麻風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統工作先進集體、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等多項榮譽稱號。

  二、招聘人數、計劃

  計劃招聘在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4名,本次招聘崗位、報考專業、數量詳見附件《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衛生高層次人才招聘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崗位與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需雙證),國外的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上述人員中屬於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於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於資格複審前提供國境外高校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於報名前(2020年2月23日之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能吃苦耐勞。

  3.具備招考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4.須符合《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5.年齡要求在35週歲及以下(1984年1月23日以後出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至45週歲及以下(1974年1月23日以後出生),身體健康。

  6.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電子郵件或郵寄報名。應聘人員應於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2月23日期間,將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個人簡歷、英語等級證書、發表專業論文、獲獎證書等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或將上述材料複印件,郵寄快遞至湖州市青太路915號湖州市疾控中心817辦公室,郵編:313000。聯繫人:沈老師,聯繫電話:0572-2760136。

  (二)資格初審。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2020年2月24日-2月28日,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將以電話或郵件等方式告知。

  (三)現場資格複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須本人攜帶報名表(需貼照片)、戶口本、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執業醫師證等原件及複印件至湖州市青太路915號湖州市疾控中心817辦公室進行現場資格複審,逾期視為自動棄權,時間另行通知。

  各招聘崗位設定相應的開考比例(見附件1),如報名人

  數不足,未達到開考條件時,所招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四)面試。本次公開招聘採取結構化面試,按各職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員進入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五)體檢。參照《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政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具體另行通知。

  (六)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湖州人才網、健康湖州服務平臺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聘用。公示期滿,如無異議,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辦理聘用手續。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以提出遞補申請,經市衛健委同意後,在相應崗位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相關待遇

  享受湖州市本級新引進高校畢業生購(租)房補貼等相關規定政策待遇。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佈,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

  2.湖州人才網(http://www.hzhr.com/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欄);

  3.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ww.hzjk.com)。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佈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市衛健委組織人事處:0572-2760066;

  市疾控中心紀檢監察部門,聯繫電話:0572-276008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諮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湖州市疾控中心人事部門直接諮詢,諮詢電話:0572-2760136,聯繫人:沈老師。

  附件1.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衛生高層次人才招聘計劃表

  附件2.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0年衛生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

  湖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1月2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