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假口罩?從嚴查處!浙江曝光一批“口罩”違法典型案例

賣假口罩?從嚴查處!浙江曝光一批“口罩”違法典型案例

圖據視覺中國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發以來,浙江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持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口罩,利用疫情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等謀取非法利益的違法案件。

案例一

寧波金華聯動查處蔡某傑銷售假冒N95型口罩案

1月27日,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用於捐獻而購買的口罩存在質量問題。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立即指定寧海縣市場監管局開展對相關情況的調查核實工作。經查,寧海百川大藥房有限公司監事蔣宜霖為向武漢疫情奉獻愛心,經朋友聯繫,向蔡某傑購買防塵口罩2.4萬個(其自稱該批口罩為金華市天天口罩廠生產的歐美標準的N95型防塵口罩),摺合單價8元/個,合計支付金額19.2萬元。第一批到貨寧海的2000個口罩,發現無中文標識、無廠名廠址、無任何N95型號的標識信息、並用料單薄,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蔣宜霖緊急叫停後續發貨至武漢、寧海的1.2萬個口罩物流訂單。蔡某傑聲稱上述口罩系金華天天口罩廠生產。經金華市市場監管局核查,金華市天天口罩廠為民用口罩廠,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2018年6月,蔡某傑作為寧波某工貿公司的業務員曾向該廠採購過兩批口罩,共計69840只,此後從未聯繫。目前,鑑於該案案情重大,涉嫌刑事犯罪,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交公安機關作進一步偵查。

案例二

椒江查處某醫療器械公司銷售早產假冒口罩案

1月29日,椒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相關線索對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分別於2020年1月23日和24日以進貨價為2200元-3000元/箱(每箱1萬隻)從安徽省阜陽市吳某處購入26箱標示“飄安”品牌一次性使用口罩,其中有24箱標註生產日期為2020年2月6日,並對外以5000元/箱價格銷售。經客戶反映口罩存在問題後開展商品召回。經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鑑定,該公司未生產過標稱為“一次性使用口罩”的產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椒江市場監管局共對庫存及召回的20.12萬隻假冒“飄安”口罩予以查扣。目前,該案已立案調查。

案例三

金華市開發區查處某勞動防護工具廠涉嫌生產假冒“3M” 口罩案

1月23日,金華市開發區市場監管分局查處了金華市某勞動防護工具廠涉嫌生產假冒“3M”商標口罩案,查扣侵權口罩2.5萬餘隻。經查,當事人為普通勞保口罩生產者,無醫療器械生產資質。現場查獲的1.5萬隻3M”口罩,當事人無法提供相應授權憑據,涉嫌商標侵權,另外1萬隻涉嫌標籤不合格。經初查,查明貨值4.5萬元左右。目前,該案已立案調查。

案例四

鎮海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醫藥公司銷售假冒“3M” 口罩案

1月28日,鎮海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在鎮海區某醫藥零售公司查獲標有“3M”字樣的口罩7597只,經3M公司初步鑑定,上述口罩為侵犯“3M”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假冒產品,該局依法對上述口罩予以扣押。經查,上述口罩是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貝某通過寧波某防護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處購進。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鎮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目前,上述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貝某、吳某因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已被鎮海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五

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電子商務公司銷售“三無”口罩案

1月25日晚上8點,義烏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前往某小區義烏市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當事人正在銷售標有“清輕牌”字樣的一次性口罩70箱,共計10.08萬隻,無標識的口罩11箱,共計5.5萬隻。經查,該批口罩購進價格為0.5元/個,總計購進約21萬餘個,以0.8-1.0元/個的價格銷售,已銷售約5萬餘個。目前,當事人因涉嫌銷售“三無”產品被立案調查,現場查獲的15.58萬個涉案口罩查扣在案。

案例六

嘉善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惠佳超市銷售“三無”口罩案

1月29日上午,嘉善區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魏塘中隊接群眾信訪來電,反應某小區“惠佳超市”販賣口罩。在現場,執法人員發現該超市老闆正在進行分裝口罩,現場查獲分裝好的口罩10000只、未分裝的口罩370只,包裝袋26只。執法人員順藤摸瓜,在上游銷售商嘉善商城某日用品店查獲口罩8400只,其中2600只已分裝好。經查,上述口罩包裝上的生產廠家系偽造,屬於“三無”產品。執法人員對上述口罩全部予以扣押。目前,該案已立案調查。

案例七

溫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陳某某微信銷售無中文標籤口罩案

1月27日,溫州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根據線索,對位於溫州市甌海區某住宅區的微商陳某某處進行檢查,現場查獲7.5萬個口罩,上述口罩均無中文標籤,執法人員當場予以查扣。據初步調查,陳某某稱從義烏市某醫療公司購進,主要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上述口罩,銷售價格為60-80元/包(一包50個),貨值約10萬元。目前,上述案件已立案調查。

案例八

長興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藥店銷售無中文標籤口罩案

1月26日,長興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多名群眾舉報,稱長興縣夾浦鎮某藥店涉嫌違規銷售口罩。接到舉報後,執法人員立刻趕到該藥店進行檢查。在該店內,執法人員發現所銷售的口罩無任何中文標籤。經查,當事人於近期購入無中文標籤一次性口罩5000只用於店內銷售,且無法提供進貨渠道以及相關產品的進貨憑證和檢測報告等數據資料。當事人銷售無中文標籤口罩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目前,長興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九

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食品經營戶誤導消費案

1月27日上午,臨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過程中,發現轄區某食品經營戶銷售一次性口罩,並非醫用口罩,且店內沒有明示,涉嫌誤導消費者。經檢查發現,店內銷售的兩種口罩包裝粗糙,外包裝盒無中文標識,無法提供任何進貨憑證,也未標明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等。執法人員現場對店內待售的4000只“三無”口罩進行依法扣押。目前,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案例十

寧波海曙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大藥房虛假廣告案

1月29日下午,寧波海曙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位於寧波市海曙區雅戈爾大道某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海曙美某大藥房店門口貼有宣傳單,寫有“新型冠狀病毒 醫護人員都已全副武裝了 你還不趕緊守護起來 VC+板藍根+抗病毒口服液 增強抵抗力 提高免疫力 預防大於治療”。當事人稱上述宣傳單系店員所寫,並於1月28日張貼於店門口。該廣告行為涉嫌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現已立案調查。

來源:天目新聞 記者 甘居鵬 通訊員 石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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