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老了,誰更應該贍養?是女兒還是兒子?

暢說不遇


你的問題:獨生子女不用考慮那麼多!只有兒子或女兒的同樣不用考慮那麼多!父母有豐厚養老金,存款的不用考慮那麼多!


仝玉景22世


現在的時代早已不同於曾經,過去的老舊思想總是覺得父母的一切家當都是兒子的,贍養父母的義務也是兒子,女兒沒有財產可分,也不用承擔贍養義務。但是,這樣的做法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依據的,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兒女對父母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也擁有同等的繼承權。

兒女對父母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018年年末頒佈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所以,依照我國《婚姻法》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在法律上對父母均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

同等的繼承權利,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多分

我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我國《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兒子和女兒在法律上擁有同等的繼承權,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只要對父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子女,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最後,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父母老了,沒有誰更應該贍養父母,兒子和女兒負有同等的贍養義務,經老年人同意,可以簽訂贍養協議。並且子女不能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法律上不承認與父母斷絕關係的做法),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關注南山法律人,每天與您一起討論生活中關心的事情!

圖源網絡,侵刪。


南山法律人


父母老了,不是說誰應該贍養父母更合適,做子女的都有共同擔負起幫助的父母責任和贍養父母的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有共同承擔起對未成年兒童在教育上和醫療保障上的責任,以及在生活上的撫義務。本著誰受益,誰付出的原則,子女有共同擔負起幫扶父母的責任和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關係和撫養關係是相輔相成的,缺少任何一方都不成立。這就是法律銘文的依據,子女必須履行的義務。

按照中國人的習慣,父母總是跟著兒子生活的,父母的遺產大多數都由兒子來繼承。所以按照中國的習慣法,就把兒子贍養父母看成是兒子的天職,與女兒無關。其實這是和現行的法律相牴觸的,女兒也有共同贍養父母的義務和幫扶父母的責任。

在父母遺產財產的繼承上,法律也有規定,只要父母沒留下遺囑,兒子女兒有平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如果留有遺囑,法律也會尊重和支持老人的意願,將財產贈與誰或者是由指定繼承人來繼承。由於繼成財產有多有少的區分,在贍養老人這一方面,還是本著誰受益,誰付出的原則,受益多的就多承擔,受益少的或者是根本就沒有受益的,也必須承擔起少量的贍養責任。也就是說責任按二八分,還是三七分或者是四六分擔。


老蔣閒言


誰在家能挺起腰誰就能贍養父母。不過要看子女本身孝不孝。說實在的,真正需子女的也就最後那幾天,有幾個真正讓兒女贍養的。就我來說父毌為我服務了一輩子,就最後那四個月零五天,去逝前對我說"媽沒想到你脾氣那麼不好,在媽有病後你一點脾氣都沒有,還是女兒孝順",真是的,她把我養大,又把我兩兒子一季伺候大直至工作,我只伺候了她人生最後那幾天就如此滿足。給我的感悟是在父母在世時儘量孝順點,省的去逝後回想起來後悔,後悔沒有藥。


海浪139634508


父母親老了,誰更應該贍養,是兒子還是女兒?看了提問者的提問,不禁想反問一句:“是誰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一把尿一把屎把你拉扯大的?又是誰含辛茹苦,省吃儉用把你們培養成人的,在你們幼小的時候,家庭經濟狀況十分困難的時候,你們爸媽放棄你們子女中的任何一個人了嗎?現在你們的父母親老了,幹不動了,掙不了錢了,你們現在把贍養父母親的事,當球在踢,互相推諉,還有臉上網問是誰更應該贍養老人的無知話題!明確地告訴你們:兒子、女兒都應該贍養老人!一個少不了!因為你們的父母親養了你們的小,你們就應該無條件地要養他們老!"

但願這個解答對有類似情況家庭的子女們都有一個警示!如果現在你們不贍養老人,把贍養老人的問題在兄弟姐妹們之間互相推諉扯皮,誰該誰不該贍養老人的問題,無意間被你們的孩子看到了學會了,有一天當你們老了的時候,你們的子女也學你們不贍養你們了,你們是哭還是笑?


78650313一九柱


我覺得每家情況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我老公家從我們結婚起就在贍養他父母(只生有兄妹兩人),因為他父母土地被佔了,分了2.2萬元錢加上我老公給他們的2萬,修房子去了,沒有收入(雖然那時他父母48.49歲)弄了17.18年,當地政府看有很多家庭經濟都特別的困難,(我們當時還算好點的,兩人都是白領,感覺壓力都特別大),實行交20%,政府負擔80%,補社保,才把他父母收入問題解決了。我家我父親手收入,相比之下,我家經濟上我們就扶持少一些,但我母親身體不好,經常去醫院看病,都是我送去醫院。

不管孝順多於少,盡力就好


命運之神下凡


紿父母養老,分什麼兒子、女兒,我同事、朋友、親屬養老人的多的是,我說的是女兒。我同事老公兄弟姐姐都很富足,可她90歲的老媽一直在二姐、姐夫家生活,幾十年了。過年他們去他二姐家過。每週開車去看老人。

我在家是老大,現在還有一個老媽,她平日衣食花銷我拿的多。我覺得對老人就是:你養我小,我養你老。對待公婆也一樣。孝順老人不分兒子、女兒,做子女孝敬老人天經地義……


冰清韻a


烏鴉反哺時是不分雌雄的,難道子女贍養父母時要分男女嗎?


張旭語文


我來講講我婆家吧,我公婆家有二兒三女,我丈夫排行老三,公婆家及孑女還有我們夫妻二人都在一大國企工作,2000年初全國國企員工大下崗,公婆家大兒子及大女兒二女兒都離開家,有的到了西安,有的到了廣州,有的到了美國,家裡只有老公及最小的妹妹,公婆都七十多歲了,婆婆身體有病長年臥床,公公身體很好,但根本不照顧婆婆,公公在外養著另一女人,我們夫妻二人雖沒下崗,但工資廠裡只能是每人每月300元,我們還有一女兒讀高中了,丈夫在廠裡是中層領導也是技術骨幹,這時江浙一帶私企發展迅速,以每月5000元的工資高薪聘老公,我非常高興支持老公離開國企去私企工作,老公也同意了,於是辭去工作,臨走時回去與公婆告別,可公婆說什麼都不讓走,婆婆拉著兒孑手眼淚汪汪的說啥都不放老公走,說身邊就你一人了,你走了誰來管我們呀,我們年老了,身邊不能沒人,你不能走,以後我們每月補貼你們500元生活費(公婆是離休幹部,工資高),死後房孑也是你們的各種勸說,老公留下了,一照顧就是十年,婆婆承諾補貼500元一分也沒給過,我們也不和老人計較,婆婆三天二頭住院,全是老公照顧,十年之久,2009年一月婆婆84歲因病去世了,我們終於解脫了,老公也被別的公司高薪聘走了,月薪一萬,我們終於有錢了,過上了好曰孑,婆婆有病這十年,除了小女兒偶爾過來看下,其他子女因遠都不曾回來,婆婆去世也都沒回來,前二年大女兒從美國回來了,大女兒能說會道,哄著老公公開心,我公公便把錢給大女兒和原來的小三了,還說婆婆留下的這套房大家平分,我真的無話可說了。


容玉榮


父母老了,根據法律規定,兒女對父母都具有,同等贍養的義務和責任,沒有誰重要,誰不重要區分,因為都是父母親生的兒女。

但話得說回來,往後父母的財產,不能全歸兒子一個人繼承,兒女都有平等繼承的權利。

特別是生活在農村的父母,舊思想意識嚴重,把財產全給兒子繼承,養老找女兒,這是不公平公正的,應該改正過來。

現在是新時代思想觀念必須更新,“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早已過期永遠不再存在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