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物业让居委会成立公司统一管理怎么样?

幼儿园进修生


取消物业由社区成立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从理论上说可以,但现实中必须明白:但凡是运行的公司,无论是什么样的“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不可能倒贴给小区!既然要盈利就要解决收入、付出和结余的关系!尽管是政府的社区管理,但考核和政绩是绕不开的课题!谁不想有“政绩”呢?这种考核和政绩所产生的“绩效”也不可能由政府财政支付,那么钱从哪里来?自然是小区的收入!并且社区对这种公司的管理也不是没有成本的,所有这些都需要业主承担,大家推敲一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比较理想的方法是:社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和政府部门的职责“指导和帮助”小区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和重大事件的决策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不称职的业委会成员提出批评和撤换的建议!把小区有限的资金尽量用到小区业主的身上,只有这样业主才会支持帮助和拥护!


风月清泉


结果会是一塌糊涂,自私是人类的本性,贪婪是矛盾的源泉,自利是人类的本能。

近来越来越多看到取消物业、赶走物业、取缔物业这样的话题,物业到底和业主有什么仇什么怨,导致这样水火不容的地步?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还是人的“贪婪和自私自利”。

为什么说是业主的“贪婪和自私自利”?看了很多问题的提问:不交物业费家里被盗了怎么办?买一个停车位可以输入两辆车的车牌吗?没带门禁卡为什么保安不给我开门?不买停车位为什么不让开车进小区?毛坯房一直未住为什么要交物业费?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仔细想想我们会发现,这些问题真是物业做的不够好吗?是不是业主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总把自己当做上帝,那物业如何做才能让这么多上帝们同时满意?

并不是说所有问题都是业主爸爸的错,当然也会出现一些“黑物业”,但看到网上的还是身边的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多是因为业主索求过于不合理。想要过好的服务以及小区环境,却不愿意交物业费也不愿意给物业权利进行管理。“想让马儿跑,又不想马儿吃草”,哪有这等好事儿?

再来分析一下让居委会成立公司进行小区管理有多么的“不靠谱”。居委会本身肩负的事项就比较杂乱,人员数量也非常有限,管理的区域比较大。和物业公司相比他们又不够专业,让居委会来管理小区,最后的结果恐怕是小区到处都是小广告、生活垃圾、私家车的随意停放等等不文明现象。

物业在国外也是存在的,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小区管理模式,不能因为个别业主的意见,或者是个别物业的问题就全面否定物业存在的合理性,还是应该及时纠正发展方向,朝着更完善的方面去发展。

所以,笔者认为取缔物业不是什么好事儿,谨慎为之


建闻君


其实建立物业公司的初衷是好的,让服务更专业,但现在好多的物业公司改变了初衷,只是想着收钱少做事,比如电梯家门禁卡,住宅小区的居民不像是单位上班的,有统一的上下班时间,居民出行不会受时间限制,且在很大的时间区间出行,加装道闸和门禁,只会影响居民的出行,另外,小区的公共区域停车位,本来就属于小区居民的,物业给画个线就变成物业的产业了,所以,取消物业或者暂停物业公司的经营是对的,让真正服务社区小区的服务公司来替代,可以由居委会来主管可以的。


不想做房奴


大家不想交物业费,与谁管理关系不大。房子是自己买的,物业费无中生有,政府应取消这项费用!大多数家庭负债买房、还贷,物业费给家庭已造不小的负担,大家都不不愿意负担这没有多实质性服务的费用,建议取消物业费,开启新的管理模式。


美丽的鸽子2


取缔物业让居委会成立公司统一管理?这是天真的想法,指导思想是对的,做法欠迤。因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不同。居委会是宪法规定国家机关的地方机关中的群众自制组织,但有一定的政府职能。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维权的群众组织。居委会不能替代业主委员会。更不能成立物业公司管理小区。若想要管理小区物业,必须向其他物业公司一样业委会招聘才行。业主委员会没资格批准成立物业公司。但可组建管理的机构,招聘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人员进行自行管理。但不管招聘物业,还是招各项工作人员,进行物业管理都要召开业主大会决定。

居委会成立公司是不能直接管理小区物业的。


溪山山人


居委会和民企性质不同,越权属于违法。不喜欢物业的,可以联合赶走物业。不过我没见过哪个小区没有物业后过的更好的,大部分都是垃圾成山、楼道牛皮癣一堆、夜晚没有路灯、小区电瓶天天丢、狗屎到处都有、都想蹭暖不交费结果小区不供暖。


麦吉的世界


不可取:1.居委会成立的公司,其性质仍是物业服务管理公司。2.执行、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是現行内容条款。3.居委会成立的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在操作层面上,实质是居委会敢代了小区业委会招聘权限与职能。背离了小区业主是主体的原则。4,物业费的收取与支出不会因为物业公司经营权的改变而增减。5,小区业主(业委会)也可自治管理,何必由居委会成立公司管理呢?6,题主所提问题有原则偏差,是服务管理。不是单纯的管理,物业服务是物业公司所承载的主体职能。


川云鹏


“取消物业”这类问题铺天盖地,取消的目的竟然是为了交给社区或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再成立新公司去管理,这种思维逻辑实在是滑稽可笑,令人无语。难道新成立的公司就不是物业公司了吗?不管是谁成立的,只要是个物业公司,就会和业主有矛盾,道理很简单,物业公司想要维护小区秩序,就需要对业主有约束,有人就会有意见。公司要生存,就要设法去盈利,这是基本的常识。没有哪个物业公司会令所有业主满意。一个家庭内部意见往往都不统一,何况素不相识的几百几千名业主?要解决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就要找出矛盾的本质,要弄清楚业主和物业到底是什么关系,否则,即使换了一批,可能矛盾依然存在。

事实上,全国物业行业总体上还是比较好的。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的《2018年全国物业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11.8万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总面积为246.65亿平方米,其中TOP100家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面积占32.08%,这100家物业服务企业的客户满意度均值为88.03。


小猪房论


原来居民百姓的生活还算安宁,如今让非驴非马的物业公司給搅和的乱七八糟,以前每月交十开元的卫生费如今得交百十元钱,什么各向服务?我们不愿享受这服务,恺百姓的油肥自己,什么样的公司我们自己选择,不要强加给我们!


老于4645


物业以外的其它组织,也不会有免费的午餐吧。关键是物业和业主之间的沟通 ,以及有关部门 出台相关的 条例约束 物业公司 霸十一条款的出现 。我相信要想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小区,管理是不可少的 ,我觉得说取缔物业 ,是不靠谱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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