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通過B、C與D做生意,A許諾D一筆報酬,D該怎麼分配?

清白做人232


想起古玩行業的“老規矩”,幫人“掌眼”的中間人,一般來說首先會從賣家手中得到一筆收入(有的時候買家也會向中間人表示感謝),潛規則是10%左右,也就是現在所說的“介紹費”,這種“潛規則”到現在於現實中確實仍然存在的。


對應於你這個案例,實際上只是“輾轉次數多了”而已,如果是我,會這麼去考慮:

最終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D,也就是說,D在這筆交易的促成過程中,貢獻最大,無論最後怎麼分,D得到“感謝費”最多是合情合理的結果。


至於BC該不該分、各分多少,實際操作時,如果是我,我會選擇“自己分出一部分獎勵或者額外拿出一點,交給B,也就是自己的弟弟去處理,且大概告訴他“給多少金額與C”,反正B是自己的弟弟,多點少點可以直接說,公平不公平都在裡面了。至於D給不給錢與C(另外),那與A無關,A給D的感謝費就是默認給他一個人的。


也就是說,直接促成的人(原來不認識),A當初答應給多少就多少,再額外給些錢與自己的弟弟,讓他去處理C的幫忙。從實際“按功勞分配”的角度來說,自己的弟弟可以欺負下,給不給錢都有理由,C做的貢獻就是利用了自己的朋友關係,適當表示感謝即可,只有D才是真正的“功臣”。


檀紙間


現在D需要考慮在這個利益鏈中:

一是A所掌握資源的重要性,充分考慮資源的替代性、是否存在不對等情況。二是要準確判定生意是長期性的,還是一次性的。綜合考慮A掌握資源情況,生意的長短期性,再考慮是否給予B進行分配。

你要明白,分配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利益鏈條的穩定性,如果利益鏈條已經不復存在,僅是一次性交易,確定無後續交易的可能性,那麼此時得到報酬後,分配權完全在於D,在此我們不進行道德綁架,D自行分配即可。

如果非一次性交易,還需要保持利益鏈條,且A存在較強關係,建議適當給予B分配報酬,確保A環節的穩定性。

以上僅是從利益角度考慮,不參雜BC之間的感情,只供參考!



做人生的智行者


從生意角度,還是從關係鏈角度看,這四個人都缺一不可,所以都應該得到一定的報酬,但是誰的作用更大,或者說誰付出更多,這個可以多分一些,比較合作是長久的,不能因為一次兩次的利益,斷送掉長久的機遇和關係,眼光看遠一點,事情也就不能難辦了!謝謝!


草根小明


A許諾給D的報酬,那這筆報酬歸D所有,D有權利對這筆報酬進行分配,怎麼分配由D自己做決定


局思想佈局思維


有約定的話,按約定給B和C提成,無約定,按行業默認規則給,注意B和C一定要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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