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萍2129
合同上沒寫嗎?交房之前的費用歸誰負責?如果寫了房主不交,可以讓中介溝通,或者起訴他。沒寫的話,只能自己認了
一二零七
二手房交易中,有一個環節交物業(房屋)交接、及附屬配套過戶,而在二手房(存量房)交易中房屋買賣合同通常均有約定物業交接相關的的問題。
物業交接的手續流程及相關內容有以下幾點:
(1)產權人本人到場,並帶上身份證原件;
(2)配套設施交接,公共維修票據和卡,煤氣證(暖氣),水電閉路等卡或存摺;
(3)房屋鑰匙、信箱鑰匙;
(4)房屋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可視電話,門鈴,門禁卡等;
(5)垃圾清運票據,裝修保證金票據,水電燃氣,暖氣預存(結餘)票據等。
買賣雙方確定無異議後簽字,完成交接!
從以上內容中,可以看出該問題在,這些內容的相關規定似乎是存在問題的,雙方及第三方(中介方)共同簽定的房屋買賣合同,若合同中有涉及這些問題的處理方式則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若合同中未涉及到這些內容,交易過程中產生多餘的費用,則由三方協商處理,協商無果,則以過錯方承擔主要責任。
針對該問題的詳細解答:
1、前房東沒有交暖氣費的定義。
(1)未使用暖氣,不使用暖氣不能只停繳暖氣費,不用暖氣需要去辦理銷戶手續;
(2)已開通暖氣並已使用,結餘的費用未結清,若有涉及這些問題的處理方式則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若未涉及到這些內容,交易過程中產生多餘的費用,則由三方協商處理,協商無果,則以過錯方承擔主要責任。
2、中介不管怎麼辦?
正常房產交易中均有預留的部分物業交接保障金作為押金,以保障交易雙方的權益,以及第三方(中介方)的權益,在正常的房產交易過程中,這部分物業交接的押金也是預留在中介公司裡面的,當買賣雙方在物業交接方面存在異議,中介方有義務也有權利暫緩或延遲支付賣方預留的物業交接押金。
3、最終的解決辦法。
(1)三方協商,買賣雙方以及第三方中介公司,以協商後的結果為準;
(2)過錯方承擔,在過錯責任判定方面較為繁瑣,推皮球、責任最小化等,執行難;
(3)中介公司承擔,中介公司為履行盡職盡責的義務,一般的解決辦法,通常在佣金匯中適當返還部分費用,作為賠償相應的損失;
(4)買方自行承擔,一般暖氣費涉及的未繳納金額應該都不會太多,在現實案例中買方自行承擔(被動承擔)的也不少。
天天房知道
這隻能說明你對購買二手房常識的缺失。通過中介交了定金,下一步就要簽訂購房合同或協議,一般文中都有約定,如若沒有,你可要求加上。例如,此房屋在過戶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原房主承擔,或你和他一起去有關單位開具證明,或他把單據通過中價轉交於你(包括水,電,暖,氣明細清單),如若辦不到,千萬不要交錢過戶。如生米已做成熟飯,你也不要著急上火,可以找原房主,中介溝通協商,(過戶日期很關鍵。中介收了你的中介費,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協商不成,那只有走法律途徑了!
冬去春來72203
很多城市的暖氣費是分戶供暖 也就是說 沒有繳費 供暖公司不會供暖 也就不產生欠費的情況 想必你所在城市不屬於上述情況
房屋交易的整個流程大致分為1.提供房地產信息、2.實地看房、3.代擬合同、4.協助簽署合同、5.代辦網籤、6.協助辦理貸款、7.協助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8.代理不動產抵押登記、9.協助買賣雙方進行物業交割。
暖氣費用結清屬於房屋交割的範疇 在買賣合同中應該有約定才對
買賣合同中一般會有 1.雙方交易信息 2.交易標的物信息 3.交易資金約定及支付方式 4.權屬轉移登記時間 5.房屋交割。
房屋交割如果在合同中有約定 按照合同執行就可以了
但如果沒有約定 從法律上來講 中介方是沒有法律責任的
法律上房地產經紀服務的內容有:提供房地產信息、實地看房、代擬合同、協助簽署合同等。房地產經紀延伸服務,實際中也稱交易保障服務,主要內容有:代辦網籤、協助辦理貸款、協助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以及代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等。
原則上籤署合同後經紀服務終止 這也是為什麼大多數經紀公司會在簽署合同當日收取佣金的原因,後續的延伸服務經紀公司可以另外收取服務費用 如果沒有收取費用 確實沒有義務協助辦理 即便費用收取了 例如房屋交割也是協助買賣雙方完成 主體還是買賣雙方
所以通過中介買房後 供暖費用沒有結清 中介方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建議後續再有交易或有計劃房屋交易的朋友 選擇品牌的中介公司 交易上相對還是有保障。
霞客閒談
現在很多中介都會收取物業保證金,就是交易之初就交3-5000的錢在中介那作為抵押,二手房交易完成,原業主交付給買家後,這個保證金再退給原業主。
你這種情況下,要找到原業主交涉,讓其清理掉物業費,如果其不從,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河西赱廊
你好!中山幫你解釋
你好,簽定買賣合同時,會約定交房時間,以交房時間為界,之前歸業主交清,如果是歷史暖氣未繳費,肯定前業主結清。如果當年的暖氣費,交房時間正好在暖氣使用期,前業主已經報停,那就沒辦法了,你要使用只能自己繳費,與前業主無關。
在我這邊,簽完買賣合同,中介方會收取賣方物業交接保證金,這部分是用來保證買放利益。交房前有費用未結清,中介方可以在保證金中扣除。
總結: 中介方有責任協調賣方結清遺留歷史費用,最好再和中介溝通一下,能和諧處理最好。
找一家靠譜中介公司是很有必要的,專業服務,讓買賣無後顧之憂。
山東中山
這個就是中介公司問題了,一般情況簽訂合同會壓房東一萬交屋保證金,就是防止各種費用拖欠,交房當天你需要和中介公司一起查各種費用,如果有欠費必須交清楚,要不然不交房,
如果交房完成後期發現,可以直接去找中介公司,讓他們問房東要,如果他們要不來可以讓中介公司出,或者報警處理。
一般情況可以中介費最後結清,所有費用查完之後給中介費
小賈說房產
這個事情中介是有責任的,在房子交接的時候,中介公司有義務把房子裡面所有水電燃氣,暖氣,物業費等等相關費用讓前業主全部結清!通常我們在最後一步的時候,先交接後拿證,最後房東拿錢。現在有暖氣費用未結清,最好還是先通過協商方式,中介公司有責任幫你跟前房主溝通這個問題!建議還是找中介公司,聯繫上前房主,解決這個事情!如果真的不給解決,前房主也不願意的話,可以走司法途徑!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謝謝!
專業房產諮詢
你好,首先第一步是查看當時籤的居間合同,居間合同是否當時簽約時協定的責任方是誰?第二中介方在簽約是約定有押原房主的物業交接保證金。第三查看是你是否在物業交接書上簽字。如果都沒有,你再次找中介公司履行物業交接義務,一般中介公司會出面。如果中介公司不履行物業交接義務可以申請仲裁。
郭哥看樓
很榮幸和題主溝通這個問題,15年專業地產領域經驗分享者,下面說說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和建議:
1.首先要處理的,是對雙方簽訂的合同的仔細複議,注意,是複議,也就是約到一起仔細當面核對核查,地產中介合同中必須有相關交接確認的條款,論事要先佔住理。
2.這類糾紛要看雙方合約履行的程度,也就是交錢的階段,如果錢都給了,基本上就是一個扯皮糾結的過程。
3.最後就是申請法律仲裁,一般都庭外和解,讓原本的房主履行完相關的責任。
以上內容純手打,望採納,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一些參考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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