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賣房遇到“黑心”中介,損失慘重誰來承擔?

真想真相


答:我仔細看了一下你的陳述,我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曾經從事過房產三年多,對於你這問題我想還是有資格進行回答。



首先根據你的陳述,中介在法律上來講沒有責任,但在職業道德上或良知上肯定有責任;買方肯定有違約責任,至於違約的後果沒寫明,應該另有原因,但買方最後也是受害者,可能是最大的受害者;你對這件事來說不是受害者,但因這件事導致還不岀別人的欠款,才變成了受害者。



一:為什麼我說中介在法律上沒有責任?

1、銀行貸款不屬於房產中介服務的職業範圍。

2、協議裡也寫了,房貸批不了,買方全額付房款,並且三方都免責。

3、按協議規定期限完成不了過戶,是買方違約。

二:為什麼我說中介在職業道德上或良知上有責任?

1、他作為專業中介,應該知道房齡超過30年不符合申請房貸條件,我估計你們當初也滿著買方。

2、他應該知道買方是否有全額付房款的能力,但他為了賺到中介費,硬生生的把買方引進了圈套,向你付了首付,中介可以牽著買方鼻子走了,結果買方沒有全額付房款的能力,拖延到今日也無法解決,這個中介無恥可恨.....

三:為什麼我說買方違約?

1、按協議批不了房貸應全額付款,雖然說簽訂日期沒寫,但另外一份協議寫有日期,名字相同、內容相配,當然有效。

2、第二份協議中寫著,2018年4月7日前完成過戶。

至於違約後果程度沒寫明,也許中介還算有點良知吧!

最後建議:如果說法院審判因素對買方不利,請你高抬貴手放過買方,他實在太無辜了,他中了套,已蒙經濟損失了,如果他還要因違約而鉅額賠償,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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