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車以後沒能力還了怎麼辦?

嶽祥聘


首先會被記錄到徵信記錄,影響個人信用。不同的銀行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必須明確的是人家有權利收回你的車,解除買賣合同,並要求你支付車輛的使用費。

注:也看金額,因為你是沒抵押車子的,一般是建行的卡貸!如果銀行想處理的活,可以告你信用卡詐騙的!再說你的信用記錄也會差!建議你把車子賣了,或者放在汽車租賃公司比較好!

拓展資料;

《合同法》第159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貸款買車不還錢的,屬於違約行為, 也是違法行為。按照《合同法》第159條的規定,買車人拒不償還車款的,出賣方可以依法起訴要求還錢,同時可以申請保全車輛。

《合同法》第167條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如果貸款買車合同系分期付款買車合同,在買車人所未支付的到期車款達到了總車款的五分之一的情況下,出賣方可以起訴要求解除買賣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支付車輛的使用費,當然,出賣方也可以要求買車人支付全部車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