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為什麼物業這麼不受待見?你怎麼看?

鐵錘傳媒


兩方面都存在問題,業主以不想交物業費為主,連物業管什麼,服哪些務都不清楚就隨眾瞎起鬨,提的要求千奇百怪,一看就是胡扯淡,再則業委會個別人私心重,不是公益維權人,而是圖私利幫物業侵權,物業方面不按合同辦事,搞上下勾兌,一切只為利益最大化,在人員,服務上大打折扣,甚至插手,操控小區內部事務,盜賣小區物品,威脅對他們有意見的業主,不一而足,但這不是要不要物業的問題,是管理問題,是業主們覺悟的問題,選業委會就是最關鍵的一關,但這一關最扯淡,所以沒法整,現代城市不可能不要物業,小區公共這一塊是需要管理的,物業就管這個,這是大家的,所以要付費,政府不可能承擔這塊,公私分明,其實,這個問題根子在業主身上,知法,懂法,.團結,協商,公益心,選對業委會,支持他們工作,維權,物業再利害,都一樣可以炒掉,那時物業也就正常了,


寒山樵者


為什麼物業都不喜歡,我2019年買的房子,開發商把我的房子鑰匙交給物業,讓我和物業交接!要拿房子鑰匙先把物業費交了,什麼什麼費都要交,裝修房子的時候這不準動那不準動,真不知道是買房子還是租房子,你們有車的要登記要不然不給進(裡面還沒有停車的地方)外面公共畫線的停車位到時候估計要收費


來問我


物業的不說人話啊,我家住鐵嶺市優山美地小區,我家的物業當我問房屋漏水維修後繼續漏的問題時,跟我說:“你上醫院看病你知道打幾瓶滴流能好嗷,那打8瓶不好也可能”,大家說它說這事人話不,你們家才上醫院打8瓶滴流不好呢,你們全家都進醫院。這物業費我交的鬧心不,現在我不知道怎麼辦,誰能幫我出出主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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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純屬一群懶漢,寄生蟲。原因,一,它們不創造任何勞動價值,只靠硬性規定每平方米交幾元錢養著它們。二,它們沒有任何資本投入,只是組織一群管卡住戶收刮住戶錢供它們不勞而活。三,它們佔的場地都是建築商已經攤到各購房的公攤面積,它們純粹是控手套白狼發財。四,物業的組織,人員,收支都應由住戶管控,因為,錢是由住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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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車位的業主的直系親屬來家探望父母,為什麼必須交停車費?而且超過了2個小時之後每小時收費4元,這些錢又用到哪裡?兒女不應該探望老人嗎?尤其是過年做為兒子要陪伴老人過年這得交幾十元,合理嗎?節假日高速都免費!進入小區物業還收停車費,這不僅僅是濫收費,而且也給兒女看望老人設置了障礙,不利於泓掦尊老,愛老、敬老,幾千年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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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物業成了吸血鬼,偏離初宗,強收,強要,不是服務了,利益索使物業變成了掛牌流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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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物業”的呼聲並不是物業不受待見而產生的,當然這個問題涉及到的面很廣,待我一個一個說來:

1、業主與物業的利益衝突

現在的物業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的盈利性企業,企業提供產品、服務的時候,需要付出相應的人力、設備、技術和資源等成本,向服務對象收取費用,利用費用與成本之間的差價賺取利潤,這是市場規律。

而業主,則認為小區管理不應該是盈利性企業(這一點和眾多業主的知識和認知缺乏有關)所以不願意付出代價而又想獲得完美的服務,說白了這就是人性的貪婪所致。

2、業主委員會組織者不專業

部分業主委員會的發起、組織及管理者完全沒有相關專業知識,完全沒有客觀的態度和思想,做決策完全憑藉自己的主觀意志和衝動,稍微受到點委屈,就把怒火撒到別人頭上,永遠只有別人錯,自己永遠不會錯,這就是人性中的自私與狹隘,其實說句實話,任何團體的發起者,必須具備客觀的思維能力、強大的情緒管理、團體管理及演講、組織能力,否則,團體只會被慢慢的帶向“無理取鬧”甚至“暴力”的懸崖。

3、少部分業委會發起者內心齷蹉的思想

少部分業委會發起者和組織者,內心極度齷蹉,想的不是為業主服務,而是踢走物業自己撈取物業費,這樣的例子很多,很多小區取締了物業由業委會管理,結果……我相信有留意前幾年相關新聞的都應該知道,沒有一個取締物業的小區撐得過半年的,所以,想要好的物業服務,就應該不要吝嗇物業費,物業費交夠了,物業服務沒到位,那才有話可說、有理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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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成功的案例,但是太少啦,業主的心永遠都不會齊心的,我婆婆家的原有物業走了,到現在好幾個月了都沒選出來,有選這個的有選那個的,已前園區裡是不讓進車的,現在園區大門開著,車進來,可院停的都是車,我個人覺得只要物業盡心就行了[捂臉][捂臉][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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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在前進,不可能倒退,物業水平的高低不同方面也跟業主有很大關係,主要原因物業收費標準及服務標準的概念不清,業主呢只要交費了,什麼事都是物業公司來負責任,分不清那些事情是物業的,那些事情是協調解決的,那些是應該自己承擔的,這些都規範了一切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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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是一個特殊行業,存在時間並不長,可從有商品房算起吧。它服務的物業有兩種,一種是自已公司所持有物業外租而成立物業服務公司,有一定的話語權。一種是業主持有物業由其服務,粗住與持有,心態不同。現在大多對後一種彼有微詞。

物業公司出售的產品是服務,有兩個特點:一是價格不會由於提升服務質量和增加成本而提高價格,一般確定後保持相當長的時的間,增加的任何成本都會減少其利潤,隨著不可避免的費用增加(如物料和人員工資),只能從減工減料中抵消(很多小區由年輕人站崗換成看門老頭)。服務質量惡化循環。二是標準不好量化,服務好壞眾感覺差異大。

如何解決?換物業公司,居委會自己成立公司問題還會出現,關鍵問照並沒解決。筆者認為還得專業人幹專業事,誰幹不重要,關鍵是透明與溝通機制的建立,業主成立監督委員會,成本必須透明,並受監督,按何理比例何理收取管理費,該漲該落按實際情況,沒人幹賠本買賣也沒人願花冤枉錢。

共同努力搞好物業管理,因為與生活質量和持有房價關係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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