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与中世纪西欧封君封臣制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吗?

水原纯2636


在古代社会,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作为一个王国(或者帝国)的国王,面对偌大领土,往往会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纵使想好好治理,在一些偏远地方也颇有些鞭长莫及的意味。

也许正因为如此,在中国的西周和中古西欧,都曾出现过分封制。同样都是分封,会有什么不同呢?且随笔者一探究竟。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它们分别是什么。

首先是中国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其特点是层层分封,等级森严,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其中各个等级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又是上下级关系。在这个结构中,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最开始是这样,等周室衰落之后就不是这样了)。这个系统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实行宗法制,而其中嫡长子继承制度又是其核心,正如有句话说的那样:“立子以贵不以长,立嫡以长不以贤。”在这个等级结构中,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而这些庶子在自己的封国内又相对于其他同姓宗族为大宗。其他等级也是如此。当然,西周分封制的分封对象不仅局限于皇室成员,还有异姓贵族和功臣。分封的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诸侯在自己的封国享有绝对的权力,而作为回报,他们也要对周天子履行诸如定期朝见述职,周王讨伐时出兵相助等义务。

而中古西欧的分封制,其被分封的对象被称为封建领主。他们往往是通过武力、联姻、继承等手段来取得土地,再通过一系列宣誓仪式来宣誓效忠,这一过程就算彻底结束了。中古西欧的分封制是和采邑制度紧密联系起来的,采邑原本仅仅是国王封赏给臣子终身享有的土地,待该臣子身死,土地就会被收回,不能世袭,而且说是土地就是土地,不会额外附加什么。但法兰克王国的宫相查理·马特在8世纪上半叶实施土地分封制度改革后,就变成将土地及其上面的农民一起封赏给功臣了,农民直接就失去自由,变成依附农。可以说,在9世纪以后,领地逐渐世袭。欧洲这种分封制度下,各级封建主依次从属,常出现每个领主只能直接管辖自己的封臣,而封臣的封臣就不能管辖了,即“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听起来有些拗口是不是?不过它确实展示出欧洲分封制所存在的一个特点——领主(乃至最高领主国王)的实际权力是有限的,国家权力是分散的。

下面我们再来看中国古代的分封制与西欧的分封制有何区别就会相对容易一些了。

第一, 其分封的对象,中国古代的分封,大多分封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而西欧的分封制,就不是那么看重这一点。

第二,就其形成的等级结构而言,中国古代的分封制所形成的权力结构是层层分封,等级森严的,虽然皇帝谈不上集权,但他的地位至高无上是毋庸置疑的,其他等级都要对他负责并臣服于他。而西欧的分封制,其等级结构中互相的关系是松散的,因为只要授予土地和宣誓效忠,封臣之下便可再有封臣,但新产生的封臣只对他宣誓效忠的人负责,这其实就削弱了国王的权力。

第三,中国古代的分封制带有明显的血缘宗法特点,而西欧的分封制则带有宗教色彩。

第四,中国古代的分封制中,国王是不需要依靠诸侯来养活的,国王自己有王室份地可以发展农业等等来满足皇室的基本需求。而西欧的分封制,更多的是经济从属关系,封建领主的日常生活主要是靠农民的地租和下级领主的贡赋来维持。

最后,中国古代的分封制在继承问题上看的很重,长幼制度严格,而且必须是男丁。而西欧的分封制在继承权上就比较松,女儿和外戚也可以拥有继承权,但这也往往会引起混乱。

以上种种,我们可以发现,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文化背景,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环境下,即使是类似的制度也会有所区别。也许正因如此,世界历史才会如此丰富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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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不同。

西周统治者侧重于从政治方面维护周天子的统治,而西欧的分封制则融入了统治者在军事上的考虑。

二、从属关系。

西周的分封制是层层从属:诸侯效忠于天子,大夫效忠于诸侯,大夫也效忠与天子,即效忠于上级的上级直至天子。而西欧各级封建主之间只效忠于直接上级,隔级之间无效忠关系。

三、分封对象和继承。

西周的土地继承是严格按照宗法制的男系继承,女系及外戚无权继承,而且理论上讲诸侯的继承都要受到王室的节制,王室有权否认继承。而西欧虽然有着更加严格的长幼制度(即长子继承全部,幼子什么也得不到。西周宗法幼子降一级分封),但在继承权上相当松,女儿有继承权,外戚也有继承权,这就造成了大诸侯跨国领有土地、同时从属于两个上级领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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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两者基础不同,西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层层分封,等级森严,周天子具有绝对权威。而西欧封君封臣制度往往通过战争、联姻等方式建立一种义务关系。封臣的下属直接对封臣效忠。没有一种严格的等级制度,效忠关系相对松弛和自由。

其次,继承关系不同。先秦的分封制只能由男子继承爵位。以嫡长子为核心,其余诸子层层分封,行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制度。欧洲封臣封臣爵位和土地继承也可由女子继承,且,因为经常跨国联姻而造成土地纠纷。

两者制度的建立本就有不同的文化基础和国情,制度的产生是受多方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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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回答已经涵盖了一些不同之处,例如基础不同、继承关系不同等等——从血缘角度、等级角度来解释西周封建与欧洲封建的差异,个人认为都具有合理性。

不过,可能还有一个有意思的角度:政治学的角度。

政治学中分析一个“社会政治现代化”的程度,可以从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分离、政治参与三个专用参数的此消彼长来分析。我们的周朝有《周礼》,其以封官治天下的概念、宗教伦理政治三合一的传统、等级观念的根深蒂固等等,很有可能让中华文明提前发生了“权威合理化”,但是又极少“政治参与”和“结构分离”,从而导致了一头扎进“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合理性牢笼”里面无法自拔,甚至曹操这种枭雄都要“挟天子以令诸侯”——皇权的正统性(也就是师出有名)成为政治的核心。

而中世纪欧洲的封建却不是这样的,“大众参与”一直是重点,匮乏“权威合理化”的文化与环境,其典型代表是“都铎传统”——近现代以后,英国和欧洲才在政治现代化发展中逐步完善了“权威合理化”,但是美国又在北美大陆强势继承和发扬了“都铎传统”,使权威再一次缺乏合理性且被三权分立解构。亨廷顿在《变化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曾经写道:“无论是在个性与能力方面还是在机构职责方面,林登.约翰逊都远比伊丽莎白二世更像伊丽莎白一世。英国保留着旧君主制的形式,而美国保留着实质。今天的美国仍然有一位国王,而英国则徒有一顶王冠。”

或许可以这样说,我们过早的(上古三朝就开始了)完成了“政治现代化”中的一角:权威合理化。这恰是西周封建与欧洲中世纪封建的政治学上的最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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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历史年代不同,其次两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不同,生活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西周分封制是公元前10世纪实行的分封制,是狭义的封建,但不等同于“封建”。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统治结构,西周还是奴隶制社会。

欧洲自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至公元1500年的一千年间被称为中世纪。骑士制度同样也产生于中世纪的欧洲,是欧洲在封建化的过程中逐步产生、确立起来的封建附庸制度。中世纪中前期的欧洲国家是一种松懈的领土集合体

在一个国家里,以皇帝、国王、公爵等为最高领主,其他大贵族则以向其宣誓效忠来换取封地——“采邑”,从而成为最高领主的附庸。这些附庸各自又可以拥有从属于自己的附庸,直到拥有少量土地或无地的骑士们,如此便构成了西欧完整的封建等级体系。这和中国的西周分封制是不同的。


如流水兮逝如风


西周是【一统天下】,

西欧是《镇压天下》!

一统天下是精神,

镇压天下是鬼魂!

圣传精神服天气,

天德地气命曰人!

人性和睦情融融,

身心健康人即真!

鬼是魑魅魍魉魂,

怨恨恼怒烦生心!

恃强凌弱逞霸道,

变成物奴鬼作祟!

鬼是疾病缠自身,

玩弄心眼谋害人!

恃宠而骄气傲慢,

亡命赌徒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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