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冠”集中救治沈阳中心启用 已接收4名外市转诊确诊患者

2月1日,根据目前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提出的“四集中”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医疗资源薄弱地区救治以及防护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地提高诊断率和治愈率,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紧急启动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接收转诊患者,做好集中救治工作。

原则上,各市已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除危重型病例及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重型病例外,均应转诊至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接受集中救治。截至2月1日21点30分,铁岭市1例、鞍山市1例、盘锦市2例转诊患者均已安全、顺利收入救治沈阳中心负压病房接续治疗,病情平稳,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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