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一案,韩大法院28日作出宣判发回重审,问题出在哪里?或有隐情?

文笔缘


对于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28日被发回重审,如果一定要说有隐情,也已经脱离了党派斗争范畴,至少在事实认定的佐证下,只能是上下两级法院间,在该案司法裁量中的量刑立场之争,如果再牵强一点猜测,也只能与韩检重启调查世越号沉船事件的责任量刑有关,对朴槿惠个人的未来影响并不重要了。

首尔高等法院把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与其亲信干政案合并量刑,使量刑结果并未体现受贿事实应有的量刑,这应该是司法实践中的自由裁量权,与量刑定罪在韩国司法体系特殊规定如何执行之争。从首尔高院的量刑立场看,毫无疑问,该院的量刑立场是选择自己自由裁量权,对朴槿惠受贿案已经认定的事实,选择以与亲信干政案合并定罪方式,使定罪结果等同于受贿无罪。


而国家大法院则以韩国司法特殊规定的,受贿案必须与其它案件区别审判为依据,驳回原判发回重审,无非就是使本案单独量刑定罪,其结果将会使朴槿惠刑期再延长一定期限,但在朴槿惠目前已经被定罪,已经再无翻身机会的结果看,其受贿案无论被单独量刑,对朴槿惠个人的未来影响已经无足轻重,这有点像对待战败的俘虏,是否再踢他屁股一脚一样,对那个俘虏的地位已经不重要了。

对于这种自由裁量权,与司法规定之间的立场选择之争,如果以纯粹的司法角度解读,毫无疑问,国家大法院的这次发回重审判决,其实就是对下属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立场选择的程序内纠错,这种程序是司法体系外任何他人无法介入的,好像与韩国的党派政治争斗已经不发生直接关系了。



如果一定要猜测这种判决中有什么隐情,或者直接猜测韩国大法院的这种立场,是否受到某种政治势力的影响,那也只能牵强的猜测,该院的这种立场判决,是不是在为韩国检方重启调查世越号沉船事件中,另外的责任人的渎职责任追究做准备,通过强调对自由裁量权的约束,以司法公正的方式更严厉的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此打击当初执政的国家党政治势力,使其无力再与文在寅竞争权利。


但即使以这种猜测的角度去解读这种判决,韩国大法院也必须有绝对充分的法律依据,才敢做出这种判决,否则对其公信力的打击他们承受不起,在这种情况下再把这次判决猜测成文在寅的权力介入,似乎就有点过度牵强了。


铁岭锋


韩国前总统朴槿惠被关押在首尔拘留所差2天整整2年零8个月,目前在外住院就医,身负实刑2年。


今天早上,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对检方上诉"国情院受贿案"宣判,结果是"发回重审",这样,朴槿惠涉案的"亲信干政案"和"国情院受贿案"都回到首尔地法重审。

大家明白,韩国的"大法院"是三权分立政治体系的"一极",是韩国政权设置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许大家经常听到韩国检方"威风凛凛"无所不能,能把前总统都送入监狱。事实上,韩国检方的行政排序是公检法最后一位,检方归属法务部管理。前一阵媒体热烈讨论的担任法务部最高长官40多天,就被检方传唤调查,最终辞职下台的曹国一事吧。

曹国是法学教授,文总统的左膀右臂,总统强行任命他出任法务部长,主要任务就是改革检方的"老规矩",也就是要收回检方拥有的许多"大权"。法务部实际上是检方的顶头上司,韩检是司法体系中最小的"弟弟",为什么法院和法务部都拿他没法呢?上可把总统送进监狱,能把大法院院长也能"整进"拘留所,更能把法务部长"呼来唤去"。

韩国检方是真正的"位低权重"的司法行政机构,这与组建之初受日本殖民时的司法设置关系密切。主要掌握"侦查终结"权力,刑事案件的调查权不在"警察"手中,警察只是配合办案,服从检察官的调度。也就是韩国司法体系的"枪杆子"被检方掌控。也可以这样理解,韩国的国家安全由美国负责,可国内的治安安全由检方把握。加上韩检又是最廉洁奉公和公允的部门,社会地位及老百姓的认可度最高,韩检是韩国最干净的行政机构。大家从来没听说过韩国检察官有腐败之类的传闻吧!

总之,韩国检方是国家行政机构中没有那方"神圣"敢在头上动"土"的机构。因此,朴槿惠系列案,检方要求法院重判,可是朴槿惠涉嫌的"国情院受贿案",她本人就没有接受过检方的调查,是检方一面之词,还有"亲信干政案",朴槿惠也是"死不认账",一二审的结案庭审都是"国派律师"代理出庭,且朴槿惠没有授权,据说,朴槿惠在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上"名"都拒签。也就是朴槿惠根本不接受判决结果,这样的审判和判决结果就是"单方判决"。特别是检方还不认可判决,因此,大法院虽然有终判权,但只有三种结果,一维持原判,二减轻判罚,三发回重审。说一千道一万,大法院也是左右为难,朴槿惠不是普通的犯罪嫌疑人,她是国家前总统,最主要的是一切都是按照检方指控下判,没有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庭审。这样的判罚或许是全球首例,所以,大法院只能"踢皮球",玩司法程序,结局是二审高院重审、再下判、检方再抗诉、再上诉到大法院……朴槿惠能否在有生之年拿到最终判决,只有"天知道"!或许,确实是朴槿惠所说的"对我的审判就是政治迫害",所以,韩国大法院一言九鼎也无可奈何,只能"踢皮球"发回重审,或许不能下判"隐情",就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旦戳破,韩国会"天塌地陷",所以,目前朴槿惠也在医院住着,法院压力相对小些,就这样干耗呗!"发回重审"是最好的选择。


何由之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最高法院28日对前总统朴槿惠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案作出终审判定,撤销二审判决,将案判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判决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并追缴罚款27亿韩元。

韩联社称,朴槿惠将面临加刑。


[[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因涉嫌闺蜜(亲信干政案)而起,弹骇下台不久被捕拘留。



前前后后被捡方指控二十多项罪名,归属三大案(亲信干政、违反选举权、国情院受贿),至今差2天就整2年零5个月,涉案历经一二审法院宣判,共获刑32年,其中唯有违反选举权案获刑2年落地。其佘两案不是一审判少就是二审判多,不是一审判多就是二审判少,但总是不合起诉检方的目标和胃口,均被上诉到最高终审宣判的韩大法院(最高法院),等到宣判期韩大法院给出的终审宣判,[撤销原判发回高等二审法院重审重判],让人出呼意料。


也让人产生许多疑问,到底是朴槿惠罪大恶极,还是韩法不规范,还是执法人员执法出现问题。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韩最高法院,只认为下层法院宣判不合理,为什么最高法院不直接宣判?只判发回二审重判,韩大法院真正的目的是什么,究竟二审怎么判才符合标准。……


朴槿惠目前还在圣母医院肩部手术后康复期。]]

国情院受贿案

捡方指控此案是前总统朴槿惠担任总统期间,指示三位前国情院长“上供”原属于国家预算的特殊活动费,由青瓦台秘诀负责转交,涉嫌金额高达36.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176万元)。

在二审高等法院判决中,朴槿惠部分受贿指控和损毁国库指控,均被法院认定不成立,而最高法院认为这些嫌疑均构成犯罪,因此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8年7月20日,首尔地方法院对朴槿惠涉嫌国情院受贿案作出一审判,认为检方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6年,并追缴33亿韩元。检方不服上诉。

今年7月25日,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5年,追缴27亿韩元,较一审判决有所减刑。原因是认定指控损毁国库不成立。检方不服上诉最高法院!11月28日,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捡方指控这些嫌疑均构成犯罪,因此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但没有公布重审时间,根据(亲信干政)案发回重审时间参照,最快审理在明年3月间。不难看出推延了朴槿惠羁押时间,延续了朴槿惠的坐牢日。
(朴槿惠所羁押的首尔拘留所)

其实,朴槿惠涉嫌国情院受贿案不是被高院发回重审首次,(亲信干政案)同样发回重审。

亲信干政案

前总统朴槿惠,2016年11月陷入“亲信干政”丑闻,2017年遭弹骇下台不久被捕。

2018年4月,朴槿惠涉嫌“亲信干政”案一审法院宣判,法院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180亿韩元(约人民币1.06亿元)。检方上诉,同年8月,高等二审法院判处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处罚200亿韩元(约人民币1.16亿元),检方上诉,今年8月高院认为审理程序不当,终判发回重审。
二审将于今年12月启动审理。


从此而看,朴槿惠涉嫌犯罪案远远没有结束,这样那样审判都不合理,明显有人为的隐情,分明是让朴槿惠把牢房坐穿。

不过67岁的朴槿惠,健康不佳。早把法院怎么判决己置之身外,不再相信法院对她的宣判,任由法院宣判,判多判少都无所谓惧。出狱希望继托在政敌文在寅下台,新总统身上。

说到底,文在寅执政,朴槿惠案不能结束,越是挺朴派施压文在寅政府,文在寅政府就越放不过朴槿惠。


文笔缘


韩国大法院28日做出宣判,将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受贿案发回韩国首尔法院重审,这已经是朴槿惠案第二次被发回重审,以韩国目前的政治趋势来看,韩国大法院这种涉嫌拖延判决的做法或许还会继续。



韩国政治现状是,文在寅政府正在面临着严重的内困外焦,对内:韩国经济增长乏力,反对派又不断的掀起民众抗议活动,文在寅政府的支持率正在不断的下降,其正在经历执政以来的信任危机。对外:与日本关系激化,日本实施了对韩国的经济贸易管制措施,而美国则试图在新的贸易谈判中迫使韩国让步,韩国文在寅政府正在面临着严重外部环境。



在此环境下,韩国自由韩国党党首黄教安,又以绝食的方式抗议韩国文在寅政府的一系列对内对外政策,肯定会形成一定的社会潮流而成为文在寅政府施政的掣肘,而黄教安仍然努力为朴槿惠无罪释放做努力,很明显此时不明确的政治方向,让韩国最高法院难以抉择。



回归朴槿惠案件,朴槿惠虽然被指责一些列犯罪而被弹劾下台,但到目前为止,朴槿惠依然没有对指责的犯罪罪责的任何一项认罪,而朴槿惠案闺蜜门干政事件中,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最近也有翻案的迹象,种种迹象说明,朴槿惠的案件,存在有很多嫌疑!



因此,韩国最高法院此时的明哲保身的做法,可以理解,也算是明智的选择?


泾水书生


韩国大法院院长金命洙真的是一个高手,“亲信干政案”二审被驳回重审,“国情院受贿案”二审被驳回重审,每次的理由都不一样,说直接一点,韩国大法院就是故意拖延时间,不想结案,不想当背锅侠!

11月28日,韩国大法院对前总统朴槿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一案进行宣判。在“国情院受贿案”的二审中,首尔高等法院认为朴槿惠的一些行为没有罪,把朴槿惠的刑期由6年改为5年。韩国大法院却认为,审判有误,朴槿惠的很多行为应该视为有罪,要求重新审,将案件驳回,移交给首尔高等法院。

韩国大法院此举,有些打韩国法院的脸,一次被驳回,两次被驳回,真的是二审中有问题吗?真的是首尔高等法院办案不利吗?事实上,负责朴槿惠二审的首尔高等法院不过是替罪羊而已,韩国大法院找不到理由拖延时间,只有说二审有误,首尔高等法院的人员都是吃干饭的,重新进行二审,这样就可以再拖一两年,一两年过后,文在寅的任期就要结束了,韩国大法院会根据新任总统的意思来审判朴槿惠!

韩国大法院一次次驳回重审,还有一个问题,朴槿惠不是普通罪犯,朴槿惠是韩国唯一的女总统,朴槿惠的父亲是韩国前总统朴正熙,朴槿惠的背后,有自由韩国党给她撑腰,自由韩国党的党魁黄教安就是朴槿惠一手调教出来的,是朴槿惠任命黄教安为法务部部长,是朴槿惠任命黄教安为韩国总理,是朴槿惠成就了黄教安,黄教安就是朴槿惠的亲信、心腹大将!

黄教安已经复出,支持率仅次于总统文在寅,如果不出意外,黄教安就是下一个韩国总统,韩国大法院害怕,金命洙害怕,害怕现在结案,判定朴槿惠有罪,将来黄教安得势之后,会翻案,一旦黄教安证明朴槿惠是清白的,证明朴槿惠是被冤枉的,金命洙等人就要承担责任,金命洙不想遭到清算,故意拖延最终的结案时间!

金命洙虽然是文在寅的亲信,是文在寅提拔金命洙为韩国大法院院长,金命洙也知道,文在寅早已成为众矢之的,文在寅是无法自保的,文在寅最多给金命洙当5年的靠山,5年之后,文在寅也得找靠山,文在寅保护不了金命洙,金命洙要自保,就不能得罪朴槿惠和韩国财阀!

朴槿惠从被逮捕到现在,朴槿惠否认韩国检方所有的指控,朴槿惠不承认自己有罪,朴槿惠保持沉默,就是为了等,等真相大白的时候,那些说朴槿惠有罪的、清算朴槿惠的人,都会遭到政治清算,朴槿惠已经做好腾地方的准备,准备把监狱12平米的单间让出来!


老鳄鱼观天下


现在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的案子被拆分开来审理,最近审理的是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但是这次的案件却发回重审了,在二审判决中朴槿惠单单因为这个案子被判了5年。由此可见这个案子有很多的疑点,韩国大法院方面认为,在二审中判调解会判轻了,因为在二审中国库损失嫌疑和贿赂被认为和朴槿惠没有关系,从而这个方面认为朴槿惠是无罪的,但是到法院却认为这是有罪的,因此把这个案子又交回到了首尔的高等法院,希望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这个案子的背景是,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在2013年到2016年之间,收取了35亿韩元的国情院特殊活动,收取的对象是三名前国情院院长,这被认为是一起严重的受贿罪,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判处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而且还追交了27亿韩元。判决完成之后韩国检察院方面确认为,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案子判轻了,朴槿惠造成的国库损失也应该遭判决,所以因为这件事才发回重审。

朴槿惠现在正在圣母医院做疗养,她刚刚经过了左肩手术,现在还在恢复之中,不过前段时间传出朴槿惠在圣母医院搞病床政治,指挥我们共和党参与政治活动。这引起了韩国政府和韩国检察院的高度警觉,因为现在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居然想翻案。她认为自己是个开幼儿园的,根本不可能干预政治,而且还表示朴槿惠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女人,医生都献给了自己的国家。这明显是韩国自由党方面指使朴槿惠及其同伙进行反抗斗争,因为前段时间韩国法务部部长曹国深陷腐败丑闻,现在也遭到了韩国检察院的调查。不过韩国检察院方面不允许朴槿惠再次参与政治。如果朴槿惠最后是无罪,那么就是韩国检察院和法院栽赃,所以这种情况是韩国检察院和法院不能承担的一种结果。

所以问题可能出在政治上,韩国最高法院想用这个案子来警示朴槿惠,不要再参与政治了,不然就会加长朴槿惠的刑期。这个案子完全在于法院和检察院的量裁,所以朴槿惠非常的被动。韩国法务部门想利用这个事情压住朴槿惠一伙儿。和调查沉船事件结合在一起共同打击韩国自由党。


江淮圣手


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又被韩国大法院发回重审了。虽然其中涉及的法律专业问题很多,虽然各国的审判程序不尽相同,但最起码说明了一点:二审审理有问题或有瑕疵。要么是审判程序不合法,要么是量刑不准确。

其实,韩国大法院作为国家终审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理的上诉案或检方的抗诉案,完全可以改判或维持原判或发回重审,这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它的权利。可是韩国大法院却出人意料的将朴槿惠系列案的全部都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新审理,这本身就说明了问题——



首先,从法律程序和技术操作的角度讲,大法院将案子发回重审本也无可厚非。

其实朴槿惠国情院受贿案,案情非常简单明了,二审法院判了5年。可是检方觉得判的太轻,于是就抗诉。这么一件芝麻大的小案子,本不可以发回重审,因为这样折腾就是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大法院完全可以改判或维持原判。可是结果却大跌了人们的眼睛——又被发回重审。据我的分析,除了大法院明面上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隐含的理由还是出在对朴槿惠受贿的事实认定上——到底构不构成受贿,还两说呢!起码大法院的主审法官有不同看法。



其次,韩国大法院想拖延朴槿惠案案的审理周期,要给朴槿惠的特赦设置人为障碍。

朴槿惠案已经审了900多天,给人强烈的感觉就是:总有人想让朴槿惠案永远处于审理之中——审而不结。今年后半年以来,由于文在寅总统受亲信曹国事件的严重影响而四面楚歌压力山大,韩国民众举行的几次百万人的大游行,还有长达55天的“守夜活动”,以及反对党领导人的绝食行动,等等,都喊出了“文在寅下台”、“释放朴槿惠”等响亮的口号。文在寅被迫作出妥协和让步,让朴槿惠入住圣母医院做了手术。近来让朴槿惠保外就医的呼声还很高。文在寅不得不重启“世越”号沉船事故的调查作为反击手段,指向十分明确。

韩国大法院院长金命洙作为文在寅的心腹死党,当然不能让朴槿惠案顺利审理完结,就是要拖死朴槿惠,让朴槿惠案永远处于现在进行时,这样总统就无法启动特赦程序,这是在合理的法律范围内,人为设置了障碍。



最后,韩国大法院此举有明哲保身之嫌,想以时间换空间,在等待政治气候的变幻。

众所周知,朴槿惠亲信干政案也好,还是国情院受贿案也罢,这里面或多或少都参杂了政治成分。所以法院将无法办成提案,更无不可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了。朴槿惠案是以政治因素发端,必将以政治手段结束。韩国大法院如此故意拖沓,也是在给自己留后路,在法律的范围内留有余地。只要还未终审判决,朴槿惠就是嫌疑犯。一旦韩国的政治气侯有变,大法院也好做出灵活的调整。

事情明摆着:韩国实行的是三审终审制。不管一审二审中如何审如何判,但最终的终审把关者是大法院,所以大法院是最后的终极承担责任者。当然也有另外一种说法:大法院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与韩国的财阀势力争斗(讨价还价)的结果。


书中有毒


今天,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对前总统朴槿惠特殊活动费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结果为撤销首尔高等法院的二审裁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2017年10月31日,韩国检方以涉嫌收受国情院特别活动费4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400万元)为由,逮捕了李在万和安奉根这两位朴槿惠政府时期的青瓦台实权人物。

对于朴槿惠收受国情院特别活动费一案,韩国法院在一审行判决朴槿惠受贿罪名不成立,此前韩国上下一直认为是朴槿惠收了国情院的贿赂,虽然贿赂罪名没成立,但对国库造成严重损失的罪名是逃不掉的。但是在韩国法院的二审中,又推翻了一审的判决,认为朴槿惠造成国库损失的罪名不成立,但是挪用公费的罪名成立。

今天韩国大法院对朴槿惠这一案件做出的判决,实际上又否认了之前二审的判决,也就是说朴槿惠的罪名依旧是造成国库损失。韩国法院态度的转变实际上对朴槿惠极其不利,因为造成国库亏损的罪名要比挪用公费重的多,这也就意味着朴槿惠面临加刑的可能。朴槿惠现在身上已经背负了三十多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再增加刑期,估计余生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了,就算再能活,出狱也要等到一百多岁了。

不过朴槿惠对于加刑这种事情应该早就麻木了,因为这不是她第一次被增加刑期。她对韩国法院的判决应该也是无动于衷了,因为判决结果一直在变,韩国法院的态度反复无常,但无论无何判决结果都会是有罪,只不过是罪名在变而已。现在朴槿惠是新老疾病同时缠身,再过一段时间就要离开医院重新回到监狱了,她不需要再去担心法院怎么判决,而是考虑如何保重身体。虽然减刑无望,但还可以寄希望于总统特赦,当然,要先活到文在寅下台。


国际视角浅说


重审对朴槿惠可不是好事,换句话说——

对她凶多吉少。

别以为重审就是要给朴槿惠减刑,甚至对她无罪释放。

相反,重审有90%的可能是给朴槿惠加重刑罚。

一个理由是——

韩国中级司法部门在二审中认定朴槿惠的一部分受贿指控指控以及挪用公款的指控不成立。

但案子到了最高司法机关,却认为这些嫌疑均构成犯罪,这才要求发回重新审理。

看到了吧:不是因为罪太重,而是因为罪名太少了或者太轻了,韩国最高司法机关才让下级重新审理的。

如果下级司法部门能明白什么意思,朴槿惠的案子肯定会坐实,她的问题会更多,刑期也会更长。

如今的朴槿惠已经67岁了,基本是犯有三宗罪——

涉嫌2013年5月-2016年9月与前总统府秘书等3名亲信收受前国家情报院院长等人提供的35亿韩元(约319万美元)特殊活动费。以及涉嫌和大企业等类似的贿赂,还有著名的“亲信干政门”。

这些一共给她带来了33年的刑期,她如果正常出狱都99岁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审中,朴槿惠因为和国情院的贪腐案有关,她被判处5年监禁,低于一审判罚的6年刑期。

因此未来再次发回重审的话,对朴槿惠不是一个好兆头。

但其实朴槿惠也应该“哀莫大于心死”了,基本认命了。

就如同木叔刚才说的,她出狱99岁,还有什么念想?就算她因为身体不好被保释出狱,也是70多岁的老人了,在政坛也不可能会有什么新的动作。

所以,增加罪名和刑期,只是数字,对朴槿惠可能没啥现实意义,这就是她并不在乎的原因。


木春山谈天下


中新网11月28日报道,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在二审中被判5年有期徒刑。28日上午,大法院2部对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等法律(行贿等)被起诉的朴槿惠,进行上诉审宣判。大法院认为,在二审中认定无罪的国库损失嫌疑和贿赂嫌疑,均应视为有罪,宣判此案重新进行二审,将案件移交回首尔高等法院。


显然,对于朴槿惠的国情院受贿案已经进行了多次审理,却又出现了亲信干政案的结局,那就是发回重审。早在2018年,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朴槿惠6年有期徒刑,追缴33亿韩元。韩国检方认为前总统朴槿惠在2013年到2016年之间,收取了三名前国情院院长的35亿韩元的国情院特殊活动经费,这被认为是一起严重的受贿罪。

但是在今年的7月25日,国情院受贿案二审判决,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判处朴槿惠5年有期徒刑,而且还追交了27亿韩元。可是韩国检方认为,韩国首尔高等法院案子判轻了,朴槿惠造成的国库损失也应该遭判决,是对于高法的判决进行抗诉,如今换来了高法的发回重审。这也意味着国情院受贿案又走上了亲信干政案的老路,这种无休止的审理和无休止的拖延只会让朴槿惠的刑期无法最终落实。而朴槿惠始终处于被羁押的阶段,根本就没有被特赦的机会。



本身在国情院受贿案上就存在着诸多的疑点和问题,而被涉及到朴槿惠的贪污受贿行为,显然存在着一定的牵强。并没有太多实质的证据,也让韩国法院无法对朴槿惠量重型,韩国检方的要求自然无法达成。韩国高法将国情院受贿案发回重审,也是将朴槿惠的案件进行拖延。虽然现在的朴槿惠身处首尔圣母医院进行疗养,但是对于朴槿惠的审理始终是处于缺席状态的审判。朴槿惠已经拒绝出庭,不再相信韩国法律对其进行的判决。


韩国检方希望将朴槿惠涉及的案件都能够量以重刑,但是韩国法院显然是在这上面左右摇摆,或者说是来回抽梯。亲信干政案就是检方要求判决25年,可是高法却又不给支持,于是发回重审。这样折腾了两年,又被打回了原型。如今的国情院受贿案又几乎是如此,韩国高法又在将其发回重审,这样的行为怎么可能不是套路呢?


而将国情院受贿案发回重审,这又延续了亲信干政案调查取证审理的过程,而这样的过程显然又会是一个相对时间较长,就在无形当中不会给朴槿惠定罪。只要朴槿惠没有获得最终的罪行,那么文在寅就不会面临是否特赦朴槿惠的尴尬?当然,这其中存在的隐情以及法律操作,自然是由现在的韩国检方和韩国法院共同主持,所谓的法律程序也只不过是一个拖延调查的过程罢了!(淡然小司原创,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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