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買房,被中介下了套,現在要幫業主承擔所有稅費,怎麼辦?

用戶3711685601268


我只是作為一個有二手房買賣經驗的過來人分享的經驗哈,如果有不對的地方歡迎指正。

一般來講,作為二手房的賣方,報價給中介以及買方時,所報的價,是他的實收價,譬如我有一套100平的二手房,放賣300萬,我所謂的300萬,是扣除所有稅費中介費後,我所實際收到的,因此中介所有的費用,要麼買方承擔,要麼我承擔,但我承擔的話,我會全部打進放款裡面,也就是說如果您要我承擔額外10萬的費用,那抱歉,我的房子賣310萬(這裡只是假設)。

而我買房的時候,也有同樣的經歷,業主報價,在我們籤合同前的討價還價時,一定會談到,這個價是否淨收價,業主方是否願意承擔稅費,而小編當時比較幸運,碰到好的業主,願意承擔一點點稅費,但這所謂的承擔,是直接扣在房款裡面,因為這樣比較容易操作。

所以迴歸到您的情況,從小編為數不多的經驗來看,算是正常的,中介並沒有坑您,更加多的可能是在報價以及籤合同的時候,沒有跟您說明白而已,以您目前的情況來看,追討以及合同作廢估計是夠嗆的,只能投訴中介機構,看看能否減免一定的中介費,將您的“損失”降到最低。

以上就是我個人的觀點,如果各位看官有不一樣的意見或者建議,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補充,謝謝大家!


太狼312


我是從事二手房中介的,就這問題解答如下,首先,二手房交易會產生的稅費由契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未滿2年)三大部分組成,稅局開票的抬頭分別是:契稅(買家),個人所得稅(賣方),增值稅(賣方)。

而實際操作中,可以理解為所有稅費都是由買家承擔的。理由是,假如賣家承擔全部稅費,必然將所要付出的費用加在房價上面報價。換言之,賣家報的只是實收價格,費用由買家承擔。

單從你陳述的事情分析,中介並沒有存在欺騙(事前有稅費報價清單,合同有明確約定費用支付方),而是你個人的理解出現了偏差(因為稅票的抬頭顯示有舊業主的名字)。


佰姓地產


我剛剛賣完房,然後又買了房。我賣房是實收的,也就是如果房子200萬賣,我就實收兩百萬,且中間產生的任何費用,都是買家出。買房也是一樣,賣家實收,中間的稅費我出。這個是二手房買賣的慣例。估計中介沒見過認為稅費賣家負責的買家吧,所有沒有專門強調。不知道你是哪個城市的,因為稅費的多少跟房子成交價,原先備案價都有關係的,有些稅通過一些手段可以避掉,就看中介願不願幹,但是有些地方非常嚴,沒法做假。

就拿我賣房吧(賣房子的城市是二線,交易漏洞比較多),實際稅費差不多也是20萬左右,但是賣家有的懵,直接把錢給了中介,讓中介去操作,結果因為交稅必須我在場,我就發現中介實際只交了幾萬塊,因為他把成交價做了假,多餘的錢都被中介吞了。

到我買房子的時候(買房子的城市是一線,交易公開透明),我就要求我中間親自去交稅,所以稅費款項必須有發票。


南方來的小糊塗神


第一次買房難免被下套,中介壞得很,你應該事先做好功課,我買房一切稅費都是我出的,賣家就是那麼硬氣,也沒辦法,別的賣家也這樣(一線城市),第一次買房時也交了不少中介費,第二次堅決只交一個點中介費,他們說一定要超過一個點才行,後來給他們加了兩百


人可木子田


我跟你一樣,但是我發現的早,中介是一步一個坑啊,我除了首付款沒有交,剩下的中介費高評費都交了,最後我發現是中介冒充房主跟我籤的合同,而且房產證是新的,最後我還得交一筆費用,我要求退款,中介很硬氣,我後來對中介說錢我一分不要了,我就想去報案,不再接受協商,結果不到一小時中介開始跟我說好話一分錢不少的給我退回來了,正常我是可以要求賠償的,但是我覺得都不容易,也怪自己沒有經驗!


重生後的陳默


首先,不知道你是哪個地區的朋友,豪宅稅,我好像第一次聽說這種稅,我知道的三稅是契稅,個稅,和增值稅。

我老家是山東臨沂,我們這裡二手房交易,基本都是買方承擔稅費。而原業主所承擔的契稅,是他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必須要交的。

現在這套房子作為二手房交易,你作為買方,仍然要交這三種稅,契稅也需要交,因為房產證每過戶一次,就要交一次。

如果是在山東省,也不算給你下套,或許是中介沒給你說清楚,而這些稅也不是中介收的,是交給國家的。


都市大貝殼


有二手房交易經驗。買之前看了一年,很多房子,賣房全部都是要求淨收的,沒有一個是願意自付個稅的。中介也明確告知市場就是如此,買方不願意可以自己和賣方協商解決,他們不參與。所以我看中一套都是先談這個,再籤合同,怕被坑。那時是覺得不值,不願意,加入稅費都夠買個新房的首付了!就這樣拖拖拉拉看了一年,後面看中了現在這套,剛開始賣方這是不願意自己出個稅,後面我自己跟他們談了幾次,只願意出一半,考慮到市場潛規則和實在挺喜歡這🏠的,就同意了。雖然多付了賣方一半稅,到反過來講這樣我也省了一半不是[呲牙]反正我買房是剛需,早買總比晚買好,買新房也不見得就能省心和少被坑多少[捂臉]現在這種市場情況下只能選擇被少坑點。好在找的中介挺實誠的,只收了一個點服務費。總的算下來比同學同期買的二手房省了幾萬塊了。


靜小垚


這個不是下套。按你發的圖,中介公司給你算的很清楚,事先如果你不同意,可以不辦,可以協商,可以諮詢別人。

關於二手房住宅過戶稅費問題,在合肥,通常有契稅,個稅和增值稅。

契稅是買家出。一般是根據買家的房子套數和購房面積計算的,從1-4%不等(新政策從4%變成3%了)

個稅是賣家出的,你看繳稅的時候,名字就是賣家的。但目前市場約定俗成就是買家出的,一般在簽定合同的時候,都會和客戶說個稅由買家出。但注意,這個是可以在談合同的時候協商,尤其是市場不好的時候,買家可以讓賣家出個稅,或者直接在房款裡優惠。另外賣家的房子滿五年且是唯一一套,免收個稅。

增值稅,是房子的房產證或者契稅發票未滿兩年出售的時候,需要徵收5.3%的增值稅。這個是和個稅一樣,約定俗成的,事先會告知買家。

所以不存在該中介公司下套。但我覺得中介公司事先需要強調此事,在談合同的時候,把事情提前說清楚就好了。



看遍合肥樓市


第一次買房,第一次,190平,房款+稅費差不多300萬,還沒好好看合同,請原諒我,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手寫報價單明明白白寫著,首付3成52萬,然後是各種稅,然後是合計首付款約84萬,我也沒看懂。原諒我,我語文是體育老師教的。

目前二手房默認規則是,賣方淨得,我也沒買過二手房,這規矩我也不知道,我買房時也不想問。原諒我,我剛從火星迴來。


虎道人詩風


你好,我是貝殼找房張大炮,本人本職工作是從事二手房交易的。根據你的情況,大致可以給你分析一下。

首先,從你貼出的圖片來看,你所說的“被中介下套”這個說法,並不成立。圖片款項明細很清晰,你需要付的其他款項一一給你羅列清楚並寫明款項去處。由此可見,這個單子羅列的款項及去處再清楚不過了。並且,交易合同也把稅費寫的清清楚楚,和他羅列的款項清單也是一致的。

其次,增值稅、契稅、個稅三稅由買方承擔,這在大部分城市已經是二手房交易中的潛規則,賣方所報價,基本都被理解為淨得價。這個在交易過程中,不論是中介還是賣方都不會過分給你強調,因為這是房產交易過程中的最基本的常識問題。所以說買房之前您並沒有瞭解一下房產交易的流程和細節。要非要追究責任,中介也只是沒有給買賣雙方普及房產交易常識而已,並不算什麼法律責任。

基於以上兩點,中介在此房產交易的單子過程中,並沒有違規行為,也並不存在下套之說。

解決辦法

既然事情出了,那總得找辦法解決,在這裡,大炮還是想你們三方當個和事老。既然中介和賣方不併不存在過錯。那也沒有理由讓他們做出賠償。買套房子,前期看房,後期籌款,這過程想來也是很辛苦,而且找一套適合自己的房子真的沒那麼容易。所以建議你配合中介和買房繼續走完這個單子。當然,如果能說服賣方能承擔一部分稅費,將是更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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