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面前、銀行 房東 小商戶應相互幫襯共同抵禦,這樣算共贏嗎?


一、沒必要在疫情面前、用輿情來綁架銀行要求減免房貸,因為銀行的錢也是來自儲戶的,也需要支什儲戶的利息和其它開支。其實只需銀行向房東正常收取當月應還款金額中的利息部分,延期兩個月收取房貸本金就可以了。這樣房東的總還款月份基數不變,銀行的貸款本金跟總利息也是沒有變的。銀行僅僅損失的就是延後了兩個月收回貸款本金而已。

二、大多數房東的門面也是貸款買來的,也有還款的壓力,房東延後還本金、銀行收取的少量利息可以向商戶收取,只是當這兩個月房子沒有租出去而已,這樣可以不給房東帶來直接經濟損失和還貸壓力!如果說很多小商戶因承受不了這一次的損失,而直接將門面退給房東,相信在短時間內,商鋪是很難再租出去的,商鋪的空置期就會延長,可能帶來的損失會更大。

三、租賃商戶只需代房東承擔銀行的少量利息,這樣的話就會大大減少實際損失,房租是小商鋪最大的壓力成本,減少的這塊成本,老闆還可以拿出來做員工未上班期間的基本工資,以便減輕員工的生活負擔和人員流失及社會壓力!這樣小商戶老闆也不用去關門面開員工了,也算是對社會做了貢獻。

四、在大災大難面前,全國人民都應該團結一心、響應黨的號召、相互幫襯、共同抵禦。相信總有一天我們一定能夠戰勝當前的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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