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體育課摔倒受傷,家長到校不依不饒,要求賠錢與道歉,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A小雪老師


學生上體育課受傷是正常的。因為上體育課自由活動或分開訓練時,老師沒有分身術,不可能看管住幾十個學生。

學生如果受傷,可請校醫或者到醫院治療,體育老師可報請學校處理,無須與家長計較。


黃爺30


前些年,我的一個學生在日本讀書,畢業後在日本的一所小學做實習老師。一次學校組織遠足,一位學生不小心滾下山坡,腿摔骨折。幾位老師決定由實習老師送這位學生下山。活動繼續進行。老師把學生背下山。學生家長和老師把學生送進醫院,一路上家長直向老師道謙,說是給學校添麻煩了,影響了集體活動。後來學生家專門到學校感謝老師把孩子背下山。我的那位學生問到孩子傷了,為什麼不找學校?家長十分詫異,說:這是意外,找保險公司就行了,已經給學校,老師添麻煩了。這個事情也許對我們有啟發。


fhlaozhao


還記得我們小時候上的體育課。。。單槓,雙槓,跳馬,爬繩……。現在的體育課有什麼?上課開始後做做準備活動,跑兩圈,然後隨便玩兒。。這就是所謂的專家所說的快樂體育。。。放羊後孩子們三一夥倆一對的在那兒聊天或者玩耍。根本起不到鍛鍊的作用。。話又說回來了,體育課真的不敢讓孩子上器械。萬一摔到了傷到了,遇到通情達理的家長可能只是付點醫藥費營養費,否則……,太恐怖了。記得小時候上學的時候,也有孩子磕磕碰碰甚至摔壞的,那時候家長來學校都是先說不好意思,給學校添麻煩了,最多就是拿著單據讓學校報銷一下,然後再開導老師一下,讓老師不用擔心。。。


丷丄丷


當年上體育課,有一個學生被籃球砸了一下,於是家長找到學校說砸成腦震盪了,讓學校賠了一大筆錢。從那以後,一直到畢業,體育課上我們再也沒摸到過球。訛人的那小子學校單獨給他一個球玩。老師都讓我們讓著他。他都成了我們的祖宗。


呆呆的一木


孩子在學校上體育課摔倒擦破受傷再正常不過,也是孩子的一個成長階段的一個過程,家長對要求學校賠償不依不饒這種做法真不贊同,回家給他塗點藥膏處理一下就行了,我兒子經常在體育課受傷,擦破了膝蓋很嚴重都說沒事沒事,那麼做為家長表揚他勇敢以為提醒他下次注意安全,不是挺好的嗎 按照這位家長不依不饒還開什麼學校,受傷的孩子多了,學校陪的過來嗎,不如自己在家保護著好了.


只想你快樂哦


請不要再糾結了,鐵不煉不成鋼,人不煉成損包。搞雜技的那麼危險那麼難還要搞,一個體育課運動就嚇死了你們了。還這個責任那個責任的,瞎咧咧。平時多教孩子堅強些,注意學校活動的安全防範意識,你們都不管孩子的學校生活,更不去了解,光去評論,就是個閒事保長。我小學時體育課教跳羊,同學都喜歡,下課把橙子摞起來跳,記得摞到十一個橙子時眼看跳不上去還撲上去,結果……那裡來的責任,現在還想念那時的老師,可惜學校都成工廠了,沒了回憶,不要再管了,讓孩子們自由成長吧!


用戶9836766268174


以事實告訴你,學生只要是在學校正常的上學時間段內受傷,學校就有管理上的責任,負多與少的責任而已。體育課上受傷,更是屬於課堂上的,責任更明顯。

那麼負多少責任呢?這要結合具體分析。

第一,平時上體育課時,體育老師經常有讓學生做熱身運動,有強調安全問題,學生在常規鍛鍊時或者自由活動中獨自受傷,學校的責任很小,像無過錯責任一樣,給予一些人道主義的賠償。明理的家長,只要有受傷學生的班主任,在該生受傷時打幾個電話慰問,或者家訪探望一兩次,家長還會感激學校。因為這類家長清楚主要責任在自己孩子身上。

雖然這樣,但受傷學生的家長,有時會聽這聽那,被人慫恿,立場不堅定,認為鬧是合理的。這情況,學校不會很被動,可以請派出所出面協商。

第二,如果有熱身,有強調安全,學生和其他同學打鬧,或者打籃球等幾個人參與的活動中,因其他人的行為造成受傷的,一般由那些或者那個致其受傷的學生家長負責。體育老師、校方此時的義務和責任是通知雙方家長,協助學生就醫。

第三,平時體育老師沒有讓學生熱身,或者剛好那節課沒有熱身,或者平時沒強調自由活動時的安全的,學生剛好在自我訓練時受傷或者自由活動時間內受傷,學校的責任是這三類情況中責任最大的,尤其是體育課時間,學生沒徵得同意,私自離開學校,在外面受傷這種情況,家長很可能會鬧。

當然,如果學生前提是幹了校規本來就不允許的事或者觸犯法律的事而受傷,比如爬牆,去危險的建築物玩,盜竊之類受傷的,這和是不是體育課沒多大關係,校方責任會小很多,但至少是思想教育不到位,也還是有責任。

這年頭,關愛學生,片面強調學生,有時過了頭,學校總是處於被動的狀態。有些風氣不太好,比如人在外面有傷亡了,有些人總要找個對象來訛,不然要自己掏錢或者覺得自己沒面子,很虧本,於是鬧幾下,一鬧,和事佬出現,不該掏錢的被勸出錢息事寧人,不該道歉的要道歉,不然麻煩不斷。助長了一些不良風氣……



現在有一種非常不好的輿論傾向,那就是隻要孩子在校園內受傷,責任就是學校的,只要是學生在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受傷,責任就是學校的。

這種輿論看似在幫我們的家長,幫我們的孩子,但實際上是在害孩子、害家長。

為了讓孩子不受傷:

有沒有聽說過,下課時間就只能在呆在教室內,除了上廁所?

有沒有聽說過,體育課不許進行劇烈運動,除了做操、小跑步?

有沒有聽說過,校長根本不敢多組織孩子外出活動,除了規定動作春遊?

有沒有聽說過,寒暑假學校一次活動都不敢組織,除了返校借書?

有沒有聽說過,運動會取消了長跑、取消了跨欄、取消了標槍,除了那些不易受傷的項目?

……這就是我們的孩子和日本孩子的巨大區別。

所以,現在的輿論,尤其有的時候是媒體,是在幫我們這一代孩子,還是在害我們的孩子?

其實,校園傷害事故也分責任事故和意外事故,如果學校的運動設備設施都很完備,沒有安全隱患,體育老師也是規範操作,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事故應該是意外事故,那麼學校和老師就不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反之,只要有安全隱患或者操作不規範,那就是責任事故,學校和老師就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對於不講道理的家長,學校可以聘請一名法律顧問(我以前就那麼幹的),在與家長溝通無果的情況下,我往往就說,請找學校法律顧問,實在還講不通,那就上法庭,還怕了你?


賞出好孩子玩出聰明娃


本來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但看到留言很多人說學校應該負責,忍不住說說。我在學校工作幾十年,這樣的情況太多了!學生只要受傷,不管學校有沒有過失——我把孩子交給你們了你們就得負責;哪怕在校外在家裡出了事都要找學校——你教育不到位。現在的孩子營養好長得牛高馬大,小學六年級就有1.60,甚至1.80米的也不少。但由於缺失鍛鍊摔打和光照(我個人看法)一碰撞一摔倒就出現骨折,家長就會找學校要求賠償。導致學校出臺規定課間老師都出來監督,不許學生跑跳連跳繩跳橡皮筋都不許,體育課激烈的運動都取消了,學生連單槓雙槓都不會翻,運動會強度大點的項目都取消了,甚至連春遊秋遊也都取消了。結果是越怕什麼就越出現什麼。想想我們小時候,營養差瘦小(初中畢業很多身高不到1.60米)。下課後最喜歡玩“叮叮貓”(一種追逐遊戲),男孩子鬥雞(隨時摔倒),“跳山羊”(一個人當羊其他人從他身上跳過去),打沙包,女孩子跳橡皮筋跳格,放學後上山下河,摔跤,爬樹。上初中了開始翻單槓雙槓,最喜歡玩一種叫“攻城”的遊戲,激烈的打鬥經常人仰馬翻,摔倒擦破皮留血是常事但很少骨折,即使有也沒有人找學校鬧。在前些年舉辦的中日(後來韓國也加入了)學生體能比賽,每次中國孩子體能都是最差的。大家可以看看日本幼兒園的孩子怎樣翻跟斗的視頻再看看我們的幼兒園孩子幹些什麼。歐美學校一到下午放學(3.00點左右)操場上全是做各種運動的學生(而我們都在教室裡學習)。1983年中日舉辦的第一次內蒙草原拉練(詳細情況大家可以找資料看看)結束後,日本人說你們的孩子不是我們孩子的對手!現在過去了三十多年了,我們的孩子體質怎樣了呢?


行者無疆TOURIST


錢啊錢!醫鬧為錢,校鬧為錢,無理取鬧就是為錢。如今學校體育課強度大一點的運動也不敢做了,單雙槓撤了,跳高跳遠池填了,…想想後怕,弱不禁風的學子,怎不令我族之悲哀?長此下去,“東亞病夫“之“雅”號,就不遠了!醒醒吧各位家長!別誤了孩子,別誤了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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