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南充推出这些便民措施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黄大海)2月3日,记者从南充市司法局获悉,为方便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等有关事项,南充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果城公证处和南充仲裁委员会推出系列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

一、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案件立案手续(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邮寄南充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业务咨询电话:0817-5258965。

申请人如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暂停邮政业务等情形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二、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

若需要法律咨询可拨打南充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0817-12348),值班律师将提供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

若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可登录12348四川法网办理(网址:http://sc.12348.gov.cn/),在网站首页“法律援助”版块项下选择“法律援助网上申请”进行线上申请。

如需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的,可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材料邮寄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邮寄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巷89号,南充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公证事项

南充市果城公证处将积极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要求,对材料齐全的简单公证事项,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出证。此外,该公证处还将提供EMS邮寄送达服务,减少群众的往返次数。

疫情防控期间公证事项需要咨询的,可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在工作日期间亦可拨打公证员电话,将由专业的公证员一对一为当事人提供在线服务。

四、仲裁事项

取消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9日期间安排的案件庭审活动,庭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正在治疗、隔离观察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南充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庭。延期申请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联系案件承办工作人员。

向南充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提交答辩书和证据材料、联系仲裁办案人员等事项,建议优先通过电话(0817-2221666,18582260025)、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和微信(18582260025)等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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