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貫徹落實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1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1月25日市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調度會議”各項部署,1月26日上午,市市場監管局迅速組織部署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對近期防控工作進行

“再研究、再部署、再動員”

一是繼續落實農貿(集市)市場活禽交易關停要求。全市所有農貿市場和農村集貿市場一律禁止活禽和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銷售禽類製品和生豬產品必須持有法定的檢疫合格證明;市場主辦方要做好環境衛生、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是嚴格落實市市場監管局制定的《零售藥店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規定》。檢查督促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單位嚴格執行《工作規定》要求,做好本店工作人員自身防護、店內環境消毒、用藥指導、價格管理等工作,在銷售藥品時,實時輸入銷售信息,保證醫保卡信息和藥品經營電子監管系統銷售數據的完整準確。對於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執行的藥械經營單位,一律關停整頓,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三是嚴控涉疫防治藥械市場價格監管。每天對轄區內藥房、醫療防護用品生產經營等相關企業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確保全覆蓋,不留死角。通過約談、告誡、發放提醒告誡函等多種形式,進行提醒告誡,並監督醫療防護用品經營者嚴格落實價格公示制度,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相關商品價格,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四是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嚴格落實信息日報告制度,每天按時對口提報工作進展情況以及突出問題。

瀋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貫徹落實全市市場監管系統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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