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關閉訴訟服務場所的公告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上級防控工作決策部署,現就疫情期間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即日起,瑞昌市人民法院機關及碼頭、橫港、肇陳法庭訴訟服務和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恢復接待時間視疫情形勢變化另行通知。

二、如需辦理立案、提交訴訟材料、申訴信訪、查詢等事項的,請優先通過江西法院審判綜合服務平臺(http://www.jxfy.gov.cn/web/root/index.jsp)或通過江西移動微法院(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西移動微法院”)等線上方式進行;不便於開展線上訴訟活動的,可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相關材料;確需線下辦理相關事宜的,可通過電話聯繫法官等方式辦理。

三、在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安排開庭,已經排期開庭的案件,請各方當事人聯繫承辦法官申請延期開庭,或由承辦法官以書面、電話、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延期;在執行案件中,我院將暫停集中或專項執行等規模性活動、暫停跨區域或異地執行。涉及財產查控措施的,我院將繼續通過網絡查控系統進行,原則上不採取線下財產查控處置、人員控制等措施。

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需要聯繫法官的,請通過移動微法院、12368熱線平臺或短信、電話方式辦理(訴訟諮詢電話:0792-4213449;執行諮詢電話:0792-4218983)。

四、由此引起的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審理期限計算等相關法律問題和審限管理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精神執行。

疫情防控是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疫情防控期間,我們將一如既往全力提供優質司法服務,盡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工作帶來的影響。因採取必要防控措施而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瑞昌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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