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和伴侶可以分幾次手?你如何看待?

懷才不過



農村劉劉


講一個真實的例子,2007年我弟弟和弟妹倆人離婚了,離婚後他倆依然還生活在一起,我們誰都不知道,過了很久我弟弟笑嘻嘻的和我說他倆都離婚一年多了,我當時很吃驚追問他原因,他說他倆有一次去算命,算命先生說他倆屬相不合。他倆就鬧著玩似的去辦了手續。還信誓旦旦的說一點都不影響生活和感情。現在他們已經都有新的家庭了。

有時候散了就真的回不去了。


我是玟輝


第一次,大概是談戀愛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們處在對戀愛的無限暢想中。會給它戴上神聖的皇冠,並沉醉在無限的浪漫中。不過即便是這樣,我們依然可能會吵架 甚至會因為某些事而選擇分手。我知道我們並不想,可是分手對於談戀愛的我們也許是一堂必修課。只有經歷過痛苦 分手 我們才會成長,不過有可能我們會在之後的日子裡發現根本離不開對方 所以選擇複合 我希望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才好,畢竟很多人在失去後可能這輩子都遇不到了 成了人生遺憾。第二次我們結婚了 並且有了屬於自己的孩子,這個時期媽媽要在家照顧寶寶很久,爸爸因為有了責任後,要在外面努力賺錢,所以就又要和媽媽分手了。可能我們日子裡還要經歷很多長久的 短暫的分手 但最終我們依然會擁抱在一起。直到我們等到人生最後一次分手,這次會是永遠 不過這次的分手我是多麼的滿足 因為我們共同攜手走過了一生 於是我們約定下輩子再牽手繼續走 多麼浪漫的一生啊 最後我希望我們大家都能擁有這樣的分手。謝謝




豫見小歸


我的觀點是一次都不行,我愛她都不夠。怎忍心讓她難受委屈。本是她爸媽眼裡的公主,卻因為我來到一個不熟的環境,如果我在因為生活中的原因讓她傷心,讓她流淚,讓她有分手的念頭,那我愛她的初衷在哪,所以,我眼裡,一次都不行。


合肥的90後PY


看到這個題目忽然想起小時爸爸說過的一句話:"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難"。也不由想起年青時有一次跟同事聊天談論離婚後男方好找還是女方好找,他說男方再婚很容易,可女方再婚就難了,我懟了他一句:如果一心想再婚男女都很容易,能再婚不是本事,能過下去,過到頭才是本事。

似乎偏題了,其實不然

一生和伴侶可以分幾次手?既是伴侶,說明是法律或自己認可的夫妻了,可以分幾次手?婚姻是兒戲嗎?

每個人走進婚姻都是從婚前的相識,相知,瞭解,磨合,到深思熟慮才走向婚姻的,很少有人傻到隨隨便便就結婚。有一句話說的好:婚前要睜大眼,婚後要閉隻眼。

人沒有十全十美,從婚前的瞭解,到婚後的包容才是一場婚姻能夠走到頭的基礎,感情的持續性不可以用一生可以和伴侶分幾次手來看待。凡是能在婚後動不動就鬧分手的婚姻,幸福的概率一定很低,即使相伴一生,日子也多半是在一地雞毛,雞飛狗跳中度過,這樣的婚姻值得相守終生嗎?

別說幾次,就是一次也會變成紮在雙方心中的刺,扎進去容易,拔出來難。

兩個人從相識到相愛到共同走進婚姻,就象共同打下的江山。打江山用一時,守江山要用一生。

如果這一生在不時的分手鬧劇中度過,我想這江山也是衰敗不堪一擊的,如果一旦出現個有誘惑力的外因,其結果可想而知。

當然也有人會在爭吵,分手中思考,總結,找出導致分手的癥結去完善,鞏固自已的婚姻,這樣的人太少了,能談到分手應該不會是開心的事,能痛定思痛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所以我認為一生和伴侶能分手幾次,最好一次也不要有,可以吵,鬧,但是不要分手,每一次的分手都會變成心上的一道疤。

即決定牽走,就一路向前,終生相絆。愛上對方的優點容易,能包容對方的缺點的人,更值得託付一生。





13579沒你高


一生就伴侶可以分幾次手,怎麼看這個問題呢?大家各有不同,各有所想。

不過我認為和伴侶最好一次手都不要分。因為兩個人經過長時間的接觸,建立了聯情,不論結婚時心情是喜還是歡,或者身不由已,等等。二個人即然已經結婚就會成為生活伴侶,當你們領結婚證的時候,那個指印安上後,對每個人即有法律的責任,也有道得的責任,從此後你不再是單身,做任何事即要對你負責,更要對伴侶負責,這就是責任婚姻,在八十年代前的人大部分都是如此過的,當然也有過不下去,走向婚姻的破裂,但是那時的人說離婚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一但感情破裂,實在過不下去了,只好分手,但二次結合的人不多。

現在雖著社會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思想,意識都發生了變化,對婚姻的認識也有所變化,有人不是常說,婚姻就是為了快樂,若過著難受不如離了重找,誰離了誰都能過,婚姻已成了一種生活享受,人們也要求婚姻質量,生活質量等等,現在的婚姻也就變成了生活婚姻。人和人之間的結合,在以前責任婚姻的基礎上增加了生活質量的延伸。因而隨著環境的變化,婚姻也在不停變化,人們的三觀不同,對婚姻的認識也就不同了。但是不論生活怎麼變,兩個伴侶分手了,可能有種種原因,分手後雙方又覺得感情還在,或者因其它因素,可能又復婚重新結合。但是婚姻不是兒戲,即然重新再結合了,雙方因為已經過了一段時間生活,在生活中彼此的性格,優點,以及不足,可能已經比較瞭解了。一但結合都要能容下對方的缺點,再去重新磨合,找到共同點,好好過日子。很多夫妻,因為某某方面的原因,覺得婚姻無法繼續了,於是就選擇了離婚,可是離婚後,孩子跟父親或跟母親,生活過得不理想,孩子也不快樂,很多離婚夫妻,為了孩子能健康成長,最後選擇復婚但即然為了孩子重新組合,這個婚姻就成了責任婚姻,雙方就要負責任,過好自己的小家庭。

也有少數人可能過一段時間,又發生了感情破裂,那就不必再過了,說明兩人感情確實不合,過不到一起。有些人有時愛把離婚經常說,那時不可取的,那個話說出來傷人,更引起對方的不滿。

我的原則是,離婚這兩字不能說,一但說出口,就說明經過考慮,二人實在過不到一起,那就只能分手了。不過愛是自私的,不是什麼好馬不吃回頭草,為了愛只要兩人覺得疏暢,想怎麼過都行。











田野情


人的一生很短暫,和伴侶分手次數是越少越好,且行且珍惜。

大家好,我是新入悟空問答的垂直領域創作者,很高興在這裡跟大家一起回答自己瞭解和擅長的領域問題。

如題,我的觀點是我們的一生很短暫,和伴侶分手次數是越少越好,且行且珍惜。

首先,要明確這個伴侶的定義,如果是婚姻中的另一半,建議是不要分手。婚姻是非常神聖的。和另一半走進婚姻的殿堂,這說明你以契約的方式認定了這個伴侶。要尊守這個契約,你才可能獲得幸福,幸福是來之不易的,所以不要分手,不要放棄了自己的幸福。

其次,要了解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你要和你的伴侶分手了,你將會承受多大的痛苦。你熟悉的一切,包括人,包括物質生活,都會在一念之間,一夜之間化為烏有。你可以想象一下那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再次,你要知道人生短暫,和伴侶分手了,就相當於各自拿著一把刀,插進了對方的胸膛,這是一件互相傷害的事情。如果你們有小孩,那麼,連你們的小孩都要會受到牽連。

不論如何,別輕易分手,如果非要談到分手的那一步,請慎之又慎。考慮一下對方,考慮一下自己,考慮一下家庭裡其他的成員的感受。衝動是魔鬼,還是且行且珍惜。

如果大家有不一樣的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留下足跡。感謝!


小一樓


一生和伴侶可以分幾次手?【草尖上的泥巴】來分析這個問題。我認為可以和伴侶分二次手。為什麼不是分一次、三次或者是更多次?聽我慢慢道來。

男女兩人因各種機緣走到一起,有可能是相親,有可能是鄰居,有可能同學校友,有可能是朋友介紹,還有可能是偶遇或網戀。無論他們是怎麼認識的,現在兩人要在一起生活。

我們知道,男人和女人本來就是兩種動物,先天的秉性,看問題的角度,行為的方式等等都存在非常大的差異。如今把兩種動物關在一個籠子裡,不可避免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而矛盾到了臨界點,就會在某件事上爆發,從而導致第一次分手。

分手後一方感覺後悔,不甘心分手,認為他們還應該繼續在一起生活。這時他(她)就會修正自己,做出改變。他(她)或退讓或妥協讓對方滿意,從而化解矛盾重新走到一起。時日一長,矛盾還會爆發。

而爆發的原因,就是獲得退讓或妥協的一方。什麼叫得理不讓人,這就是。他(她)在上一次的戰役中取得了勝利,會想當然的認為他(她)什麼事都是對的,為了取得雙方關係的主導權,就會表現的很強勢。而這恰恰是上次分手退讓或妥協一方不能接受的,這已經是他(她)的底線,如果還退讓或妥協那麼一輩子別想翻身,所以出現了第二次分手。

這時問題就會向兩個方向發展,第一種情況是,上次退讓或妥協的一方徹底繳誡,再次退讓或妥協。那麼他(她)這一輩子願賭服輸,老老實實的一切以另一方為主導,也就不會產生第三次分手。

第二種情況是,上次獲得退讓或妥協的一方這次只好退讓或妥協,不然他們就是散夥事,從而又走到了一起。

這樣男女雙方都懂得了只有退讓或妥協,兩人才能調和在一起,才能共同生活,也就不會產生第三次分手。

如果產生第三次分手,那就是因為他們真不好調和,不知道怎麼包容對方。事不過三,多了叫誰都厭煩,還是徹底分手好。

綜上所述,【草尖上的泥巴】認為一生和伴侶最好只分二次手。





草尖上的泥巴



樓樓43博愛陽光


一生和伴侶可以分幾次手?這個問題不可以與數字扯一起,因為感情不是由人計劃的。既然是一生伴侶,最好一次都不要分手,分幾次手之後,還能稱一生伴侶嗎?

人生苦短,相識、相知到執子之手實在不易,用心呵護,潛心經營,溫馨和諧到百頭,才是真正的一生伴侶。

相戀時的任性、矯情可以原諒;年少輕狂,憑意氣行事也可以理解,一旦走進婚姻殿堂,必須恪守承諾,負責任有擔當,始終如一忠實於對方,我相這樣的伴侶,一定是人生的嚮往。

有愛得死去活來的人,為什麼不能相伴一生?主要原因是不改變自己,卻要強制對方改變;有的將“分手”掛在舌尖,動輒輕言分手,不僅僅是無形的傷害,常常會一語成讖。

既然是一生的伴侶,就不要講分手,更不要作致使分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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