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和前男友戀愛一年半後,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男朋友是單親家庭,他父親早逝,一直是媽媽養大的,還送入了大學。
後來兩個人商量,結婚買房子的事情。男朋友問我: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我和他說:“如果需要我來房貸的話,就寫我的名字。我可以和你一起還貸款。如果不需要我還貸,那就不用寫我的名字。”
我看中男朋友,並不是因為他多有錢,他們家也並沒有多有錢,不需要我付出的那一部分,我也沒有理由得到,我是這麼想的。
男朋友聽到我的回答,沒有立刻給我答案,反而說我要先回家和我媽媽商量一下。
我答應了,結婚是大事,買房子是大事,寫誰的名字也是大事,他有理由和他的媽媽商量。
2
過了幾天,男朋友給了我這樣的答案。
未來婆婆覺得,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牽扯太多了,還是寫上男朋友,一個人的名字更加省事兒,沒有那麼多牽絆。但是可以讓我們家出裝修費,出家具家電費,他們也是很願意的。
男朋友和未來婆婆願意這樣做,我卻不願意了。因為房子都沒有我的名字,憑什麼還要讓我來出裝修費,還讓我來買傢俱家電?
兩個人開始了爭吵,後來男朋友選擇了妥協。裝修費和傢俱家電都是他們家出,但是又牽扯到了另外一個問題,關於女方的彩禮怎麼給?
媽媽的意思是,我結婚他們只有我一個女兒,會陪嫁一輛30萬的車加30萬的嫁妝。
媽媽想多給我一點彩禮錢傍身,這樣去了婆家,也不會被人輕視受欺負。
媽媽說,男方的彩禮我們也不要多了,也不能讓男方壓力大,10萬塊錢就夠了。
男朋友問我父母這邊要多少彩禮時,我說了10萬,卻得到一句,我想都想不到男朋友會說的話:“你爸爸媽媽在賣女兒吧?賣了好把這10萬塊錢彩禮,給自己做養老錢吧。”
我真的……然後頭也不回地選擇了直接分手。
木木情感寄語:
其實女生還是很有理的。
首先,不強求男方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女方在結婚之前也說得非常的合理,如果需要我婚後還貸款,那就得來加我的名字。
第二,要求男方的10萬彩禮,是因為自己的父母會陪嫁一輛30萬的車,也會陪嫁30萬的嫁妝。
從數據方面來說,男方是不虧的,但是卻小心眼了。一句話,暴露了自己智商的短板。
兩個人在商量,給房子加名字的時候,男方竟然說出,那以後你孃家的事情我以後就不管,這樣傷人心的話。
特別是那一句,你爸媽在賣女兒,換成任何一個人都接受不了。
第三,這個男朋友是個媽寶男,因為他凡事都要跟自己的媽媽商量,他無法自己做主。
一個男人心窮,沒有長遠的計劃,眼光也看不長遠,還是媽寶男,誰嫁給他會幸福呢?
- 感謝您的喜愛,我是喬木,豹紋作者,專寫婚姻情感、暖心故事。關注我,會給您帶來更多精彩內容。
閱讀更多 喬木小小築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