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利貨利滾利金額起訴構成虛假訴訟?

高利貸 複利 虛假訴訟 | 以高利貨利滾利金額起訴構成虛假訴訟?

筆者對該問題的回答,基於讀者已對下面三個法律文件已知曉,即沒有被列為非法放貸人、沒有構成非法經營罪,偶以自有閒散資金或具有合法民間借貸資格的借貸機構,以高利貸款利滾利的金額起訴借款人時,不構成虛假訴訟罪。

高利貸 複利 虛假訴訟 | 以高利貨利滾利金額起訴構成虛假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5〕18號)

《關於規範民間借貸行為 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10號)

2019年7月23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辦理非法發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高利貸

高利貸 複利 虛假訴訟 | 以高利貨利滾利金額起訴構成虛假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高利貸 複利 虛假訴訟 | 以高利貨利滾利金額起訴構成虛假訴訟?

所謂的高利貸是指借貸雙方約定的月利率超過年利率超過36%的,超過部分為高利貸,超過部分的約定無效,法院不支持。

可見,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率範圍內的部分仍然有效。

複利(利滾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高利貸 複利 虛假訴訟 | 以高利貨利滾利金額起訴構成虛假訴訟?

本條是關於複利的規定,可見法律支持借貸雙方關於以複利計算借款利息的約定,但有限制,一是計算複利時,利率不得超過24%的年利率;二是有本息和上限限制。

借貸雙方計算複利時,約定的利率雖然高於年利率24%或超過法定本息和的部分並不當然無效,只是超過部分,法院不予支持,沒超過部分仍然有效。

虛假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發現有下列情形,應當嚴格審查借貸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交付方式、款項流向以及借貸雙方的關係、經濟狀況等事實,綜合判斷是否屬於虛假民事訴訟:

  (一)出借人明顯不具備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明顯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債權憑證或者提交的債權憑證存在偽造的可能;

  (四)當事人雙方在一定期間內多次參加民間借貸訴訟;

  (五)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委託代理人對借貸事實陳述不清或者陳述前後矛盾;

  (六)當事人雙方對借貸事實的發生沒有任何爭議或者訴辯明顯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夥人、案外人的其他債權人提出有事實依據的異議;

  (八)當事人在其他糾紛中存在低價轉讓財產的情形;

  (九)當事人不正當放棄權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情形。

高利貸 複利 虛假訴訟 | 以高利貨利滾利金額起訴構成虛假訴訟?

虛假訴訟實際上是行為人採取欺騙手段,通過訴訟方式欺騙法院,使法院作出不利於另一方的判決,從而侵犯他人財物的犯罪。虛假訴訟為三角詐騙之一,該罪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手段,實踐中多發於以“套路貸“手段,侵犯借款人合法權益的借貸關係中。

高利貸 複利 虛假訴訟 | 以高利貨利滾利金額起訴構成虛假訴訟?

結語: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如果借貸雙方明確約定以複利計算利息時,雖然涉及高利貸的問題,但只要不是採取“套路貸“手段,如砍頭息、利用虛假流水虛構借款等,雖然超過部分無效,但合法範圍內的部分仍然有效,也不會涉嫌虛假訴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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