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心,聽律師講解春節返程疫情防控法律知識

這個春節全國人民眾志成城,共抗疫情!

春節假期屆滿前將迎來返程高峰期

人員流動性大、疫情控制工作難度加大

疫情期間無法按期返程或遲延返程時

會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秦小妹為大家進行解讀


春節期結束,部分區域實行封鎖,限制人員進出,符合法律規定嗎?

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依法決定封鎖城市符合法律規定。從政府管制的輕重程度來看,區域管制可以分為三種:1.隔離措施;2.緊急措施;3.封鎖措施。


秦小妹說法 | 貼心,聽律師講解春節返程疫情防控法律知識


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二)停工、停業、停課;(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採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即時作出決定。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佈本行政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國務院可以決定並宣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區內採取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緊急措施,並可以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但是,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宣佈。


● 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出行人員不配合檢測,不執行有關預防、控制措施,會承擔什麼責任?

疫情期間,中國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必須配合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在檢測過程中不配合檢查,嚴重者或將承擔刑事責任。


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洩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 對於不配合醫療機構工作的甲類傳染病疑似病人,公安機關可以採取強制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


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4條、 第115條第1款的規定,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條第2款的規定,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277條第1款、第3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疫情期間因區域被封閉勞動者無法返回工作單位,勞動者是否有權獲取勞動報酬?是否會因此丟失工作?

疫情期間因病在隔離治療期、醫學觀察期,或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有權獲取工作報酬,用工單位不得以《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勞動者解除合同。


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條第2款規定,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延伸解讀: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疫情期間延遲返程或無法返程,已經購買的車票、機票能否退票?是否需要自行承擔退票損失?

此次疫情屬於典型的不可抗力,如果旅客確因疫情的原因導致行程安排取消或變更,可以免除相應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必要性範疇,比如因武漢封鎖城市無法前往而退票屬於不可抗力。同時民航總局、鐵路總局也根據實際情況免除退票手續費。


解讀:

●《民法總則》第180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中國民用航空局於2020年1月23日通知: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1月24日0時起,此前已購買民航機票的旅客自願退票的,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銷售代理機構應免費辦理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 國家鐵路局2020年1月24日發佈通知:適應衛生防疫工作部署要求,協調鐵路運輸企業於1月21日起,免收到達和離開武漢的火車票退票手續費。根據疫情發展情況,於1月24日0時起,將免收火車票退票手續費範圍擴大至購買全國鐵路火車票的旅客。

本期說法嘉賓


秦小妹說法 | 貼心,聽律師講解春節返程疫情防控法律知識

劉潔


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市場總監,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具有15年以上律師執業經驗。陝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協會常務副會長、陝西省律協女律師工作專門委員會主任、陝西省律協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陝西法學會商法學會副秘書長。曾榮獲曾榮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陝西省司法廳“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陝西省律師協會“優秀專門委員會主任”、“陝西省十佳女律師”等榮譽。


秦小妹說法 | 貼心,聽律師講解春節返程疫情防控法律知識

張璠


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陝西省公司法專業律師。擅長政府法律服務、企業併購重組、金融證券、公司治理等領域。擔任陝西省律協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委員、陝西省律協實習律師考核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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