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烽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東陝西烽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陝西烽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於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陝西烽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烽火通信”)的通知,烽火通信已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出具的《關於陝西烽火通信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符合深交所轉讓條件的無異議函》(深證函【2020】62號),烽火通信擬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 A 股股票為標的,申請確認發行面值不超過6億元人民幣的烽火通信2020年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符合深交所的轉讓條件,深交所無異議。

截至目前,烽火通信持有本公司股份252,085,786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41.69%。根據烽火通信通知,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6億元人民幣。在滿足換股條件下,本次可交換債券的債券持有人有權將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換債券交換為本公司 A 股股票。

烽火通信將根據發行時市場情況確定本次可交換債券最終的發行方案,關於烽火通信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及後續事項,本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陝西烽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二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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