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綁架下的養老:我生了你,你就該養我,否則你就是不孝,這樣想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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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參加三叔的追思會。他父母因為意外很早就走了,留下兄弟倆,三叔8歲,麼叔6歲。他們的大伯(我爺爺)收留了他們。但我爺爺奶奶生了九個兒女,加上兩個侄子,生活十分艱難。我曾祖母走得早,兩個年幼的女兒(我的姑婆)也是我爺爺奶奶把她們養大,然後把她們像嫁女一樣辦嫁妝嫁出去。我爺爺50多歲就走了,我奶奶1973年74歲去世。

我爺爺奶奶生養了8個女兒一個兒子(我父親),大姑(98歲)七姑還在。我奶奶真是一位偉大的女性,我怎麼仰望都不夠。

這講的是祖上一代哺養下一代,不計報酬,不圖回報,無怨無悔。

我父親1976年44歲就走了,留下了我們三兄妹,母親獨自把我們哺養成人。我母親與我父親的婚姻也是充滿坎坷。父親之前有過兩次短暫的婚姻,一個因女方好吃懶做被送回了孃家,另一個因病婚後不久就去世。母親在五十年代是婦女突擊隊的隊長,創造了在水庫工地三個月不回家的記錄,後來參加了縣裡的群英會,並在大會上作為代表發言,但我母親沒文化,如果有文化,早就做了婦女主任。我父親解放前在私孰讀書,解放初期一直做掃盲教員,他教過的學生,不少成為了糧站,供銷社,信用社,公社幹部。當時在夜課班和宣傳隊,父親一直是主角。母親說父親有文化,有能力,心地善良,樂於助人。他們在長期接觸中相愛了。但母親當時已訂婚,他們的相愛遭到了她父母的反對。外公當時是武裝隊長,父母婚後,外公曾拿著槍追尋,他們東躲西藏,後來在區公所領導干預下,他們才過上正常的生活。父親曾在鄉政府和信用社工作,六十年代初期主動辭職回到了農村(當時大批幹部被慘無人道的批鬥,有的甚至被打殘致死)。父親回鄉後做過生產隊會計,大隊赤腳醫生(解放前他曾拜師學過醫),他行醫,外科不收錢,內科只收藥品成本費,有的給不起錢就給幾個雞蛋,很多時候是深夜出診,救治過無數鄉親,這些人後來在我們家遭受災難時,都主動伸出援手,幫我們家餵豬喂牛。父親終因勞累過度,於1976年病世。父親去世時我高中還未畢業,小妹不到十歲。父親走後,母親白天在隊裡掙工分,起早貪黑打豬草割牛草,艱難地把我們三兄妹養大成人。母親今年86歲,她不習慣在大城市生活,和我小妹住在一起,我負責所有的生活費,醫療費等。我每週至少一次電話或視頻,陪她聊天,聽她講述身邊的事情,直到她說要掛電話才結束。孝敬父母既是法律賦予子女的責任,也是社會道德的底線。道德綁架這種提法實在不敢苟同。

人有養育之恩,羊有跪乳之情,想想父母是怎樣把我們養大的,你就知道我們該怎樣孝敬父母了。


特級在線


養老這不是道德綁架,是自然賦予人類一個特殊的天理,你要搞清楚!

父母生養我長大,我給父母養老送終。是人類的一個自然規律和輪迴!

世界上最美的聲音就是母親對孩子乳名的呼喚!

古人云:父母在不遠游!但在現實生活中,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孩子,萬般呵護著怕感冒,怕冷著了,怕沒有吃飽。但孩子長大後卻沒有幾個孩子對父母有這般呵護,這本就是人類的一種悲哀!

一個真實的事情:

上世紀九十代末,我大學畢業被分配到煙臺(國營煙二氨)工作。在公司外租住,旁邊一家三兄弟,就為給父母買煤過冬的事情吵鬧,大哥拿了怕老二不給,老二怕掏錢了老三會不給,結果三兄弟誰也沒有給父母買煤,當天晚上老兩口自己在堂屋鋪上一床墊子,躺著喝農藥一起去世了!三天後還是鄰居發現。

作為一個外來的鄰居,我的心疼了好久,感嘆了好久,作為兒子,真就要做的這麼失敗嗎?其實父母並非要求自己子女能做得多好,你能經常打個電話,適當的給些零花錢,適當的給老人買件衣服,做父母的就很開心了,要的不是你有多孝順,要的是一份心!


優優振邦


我生了你,你就該養我,不是道德綁架,是法律規定。我曾經代理過一起贍養費糾紛訴訟案:原告是一對退休領取養老金的父母,被告是女兒。原告的養老金和房屋出租的收入超過上海市居民平均收入一大截,老頭子天天菸酒茶浮茶館,女兒下崗而且罹患腦部腫瘤,艱難度日。儘管如此,多年前女兒已經每個月貼補父母生活費200元。然而,原告不同意,提出了要被告承擔每個月生活補貼費3200元。經過法庭審理,事實證明原告的訴訟請求超過了被告的下崗收入,明顯不合情理。然而,法官也沒有辦法,判決被告再增加生活補貼費100元,每個月貼補父母300元,結案。


菩提新客


道德綁架?你的人性已經泯滅了一半。你是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你時時都在為自己的自私尋找藉口。唉,我不想說更多的道理,說了你也聽不進。我只想說,人,不要精於算計,別那麼斤斤計較,要時時提醒自己是個人。人高於其它動物,是因為人是有責任的。父母生你養你,那是天大的恩情,這樣的恩情你是報答不完的。別那麼無恥地說,他們生你是因為什麼什麼那樣侮辱自己不是人的話。


盼星星盼月亮19


這個不正確,中國人講:付出就有收穫。做父母和做子女的,個體品行千差萬別,如果一個父母親對子女盡職盡責,那麼子女有義務反哺父母,更有一部分能力強的父母不但不要兒女養老,還把餘錢給兒孫幫襯。也有一部分品行差,年輕時遊手好閒不對兒女盡職盡責,老了要求兒女盡孝,兒女也屬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兒女長大也受父母薰陶影響無品行無能力無餘錢給父母接濟,這也叫惡有惡報、善有善報。這樣的兒女無能力孝敬父母造成事實上的不回報父母。





西和縣魚海龍


生孩子之前,有多少人是理性的計劃過?估計大部分都是慾望的結果。就目前的社會環境,我生了你,你就該給我養老!顯然已經不適合了。現在,不管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都面臨著巨大的生活壓力,高居不下的房價,醫療費用,教育成本太高,普通人已經不適合生養孩子了。即使是結了婚,生了孩子,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生活、教育環境嗎?目前的社會,人們的價值觀人生觀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處處向錢看,沒有錢真的是很悲慘的事情。上一代的人,或許有兄弟姐妹幾個人,家裡有事情可以幾個人分擔一下,8090的人大多是獨生子女,有多少人能抽出時間和精力來照顧父母。6070的人,還不算真正進入老年階段,再過20年,真的是我們最難受的時候。老齡化高峰階段,你還指望子女孝順你嗎?


易水寒149971315


如果不講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也就再也不會講什麼養育子女的責任和義務了,這樣的人就是畜牲。

若是 人類普遍丟失了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普遍丟失了養育子女的責任和義務了,這時的人都不如畜牲,這時的人類,也是不是可以就此消逝在地球上了。


初心穩立


我生了不養你會不會道德綁架?我可以不要你養呢,可我養你到十八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管了?你有孩子了我是不是更不用管了?你會來綁架我麼?河水不是隻向東流,漲潮的時候它也會倒灌,所以不要一天到晚的綁架綁架的,凡事也要逆向思考一下,養老和養小都是一樣的,只不過天下父母心都是不願意自己的兒孫受累的,所以才糾結,我老你也要老的。


qzuser


這種想法有所偏執了。真正的說法應當是:“我生你養你,你就該養我。如果所有孩子沒有贍養和扶養能力,國家可以養我。”


凡事我們要按法律辦事。根據《婚姻法》的第二十一條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實際上,除了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以外,夫妻之間還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婚姻法》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不要以為有血緣關係,子女就一定要對親生父母進行贍養。法律上雖然沒有斷絕父子關係、母子關係,但是法律卻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婚姻法》第二十六條:

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
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 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意思就是說,只要收養關係成立,養子女和生父母之間相應的撫養和贍養關係就不能再存在了。相應的撫養和贍養關係,就應當在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履行。要不養父母為什麼要養你?養一個白眼狼嗎?

當然我們經常在電視劇裡看到,一些人是一輩子沒有得到父母的撫養,也沒有合法的收養關係。回過頭來,父母出現了,要求其贍養。這劇情也挺狗血的。實際上,如果孩子小,社會會通過各種方式包括法律途徑,尋找其親生父母並要求其支付撫養費。如果找不到親生父母,國家會給予其低保保障。當然找不到的情況實在是太低了。

建設法治國家,我們還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社會就會更理性、更和諧了。


暖心人社


養兒不能防老,要兒幹什麼?難道做不到不生孩子嗎!現在或以後的節育技術那麼發達,完全能做到的,對於中國年輕人剛結婚後也懂得養兒就是為了防老的問題,所以才生了一個又一個,生個兒子還想生個女孩,假如在所有年輕夫妻心裡都認為,指望不上兒女,那會生孩子的夫妻還有嗎?由於種種原因,不想要孩子的夫妻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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