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貴溪實施車輛出行管控!無證不得通行


廣大市民: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斷疫情傳播,經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從2月3日24時起進一步加強車輛出行管控,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因疫情防控任務需要出行的車輛,經各單位主要領導審核,由防控應急指揮部出具通行證,原則上每單位限定5輛。

二、醫院、超市等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上班車輛,經主管部門批准後,由指揮部發放通行證。

三、各住宅小區(含開放性小區)實行機動車、電動車交通管制,除參與疫情防控、公務車輛、醫療救護、生產生活保障、應急救援的車輛外,一律禁止出入通行。因生病就醫等特殊原因需要開車外出的,需隨身攜帶身份證或戶口本以備檢查。

四、市公安交警大隊不定期設卡檢查,對違反本規定的車輛依法依規處理。

五、管控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貴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代章)

2020年2月3日


關於做好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減少公眾交叉感染和降低傳播風險,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我市商場、超市、集貿市場、公園、車站等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各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做好自我保護,每天監測體溫,佩戴口罩。

2.各公共場所必須做好通風、換氣、消毒工作,加強對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觸部位的清洗和消毒,洗手間配備足夠的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使用。

3.各公共場所要加大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及時清掃、清運垃圾,做到乾淨整潔。

4.廣大市民群眾要少出門、不聚集,進入公共場所務必佩戴口罩,並自覺接受工作人員體溫檢測,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不攜帶寵物。

5.未佩戴口罩、發燒發熱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各公共場所,對拒聽勸阻者,將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本通告自即日起實行,結束時間另行通知。

貴溪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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