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近戰利器的霰彈槍為什麼沒有想衝鋒槍一樣在二戰大放異彩?

閃擊伯爵2


霰彈槍和衝鋒槍的歷史可有年頭了,早在一戰時期的“戰壕戰”當中就相互對抗過,圖片裡是美國人畫的油畫,描繪的是美軍使用使用溫切斯特M1897霰彈槍對抗德軍MP–18衝鋒槍時的情景...它倆原則上來說都是近戰型武器,但衝鋒槍由於射程更遠一些,而且可以對點目標進行單發精確射擊的原因,戰後它的使用範圍更廣。


但霰彈槍目前仍然是軍警用的主要武器,在現代軍隊當中它的作用反而要比衝鋒槍高一些,在越南叢林戰當中美軍使用霰彈槍的量要大大高於衝鋒槍,密林當中對面十多米外就看不到人了,有點風吹草動就要開槍,但沒有看清目標的情況下也沒法瞄準,只能是往大概其的地方“潑子彈”力求有幾發打到敵人身上,這就要求武器發射的頻率非常高才行,而霰彈槍子彈口徑很大,彈內裝各種直徑的鋼珠甚至小箭正好適應叢林戰火力密度高的要求,所以叢林戰當中霰彈槍是利器。

就這種小箭打在人身上還能好嗎?它進入人體後迅速翻滾,把肌肉組織甚至內臟攪的亂七八糟,救治都非常困難!

越南戰爭結束幾十年後,到了現代局部戰爭霰彈槍仍然是連隊城市攻堅戰的重要裝備之一,城市戰、巷戰都屬於近距離接觸戰,交戰距離通常在30米,逐棟樓房和街區的爭奪,敵方說不定什麼時候就出現在眼前,一剎那間根本沒法瞄準,只能是密集的開火力求將敵人擊斃,但突擊步槍只能是點和線的攻擊,遠不如霰彈槍的扇面形噴發...所以,在這種交戰環境下霰彈槍的作用極大。

烏茲衝鋒槍對30米外的目標射擊。

雖然說霰彈槍一次火力密度高,但它是“面殺傷”武器,警方在使用過程中除非是大規模的暴亂,要是就圍捕一兩個歹徒使用霰彈槍很容易誤傷群眾,所以在和平環境還是要使用衝鋒槍的,另外霰彈槍體積太大了攜帶並不方便,並且通常情況它的霰彈射程超過30米后里面的鋼珠或者小箭的散佈非常大,擊中目標的概率太低,反而是是衝鋒槍在100米內的射擊精確更高...所以,衝鋒槍在警界整體上的使用優勢要比霰彈槍好。
總得來說,目前軍用霰彈槍的地位要高於衝鋒槍,而警用霰彈槍則不如衝鋒槍,這也是軍警根據使用需要而定的。


皇家橡樹1972


霰彈槍這種大噴子射程比衝鋒槍更近,衝鋒槍世界各國的軍方都嫌射程近,就不用說有效射程更近的霰彈槍了。
霰彈槍的有效射程一般就是60米以內,而且裝彈十分的費勁,是要一發一發的裝進霰彈槍槍管下邊的管式彈倉,而且3-7發的彈容量也太小,半自動霰彈槍是近20年才出現的。
美國人參加一戰的時候,也是用霰彈槍,當時德國人聲稱抓到使用霰彈槍的美軍當場槍斃,美軍回應德國每殺一名美軍俘虜,美軍也會殺一名德軍俘虜進行報復。


歐洲國家一開始還使用雙管獵槍,不過只有2發的裝彈量還是太少了。

一戰時美國是用霰彈槍應付塹壕戰的,不過歐洲其他國家還是研製衝鋒槍,美國人用霰彈槍其實是本身美國自己有現成的霰彈槍可以用,而在歐洲霰彈槍這東西都是獵槍,是貴族們用的。一開始歐洲人也是拿上了獵槍,但是歐洲的獵槍就是雙管獵槍,就是裝2發子彈,這個裝彈量實在是太少。

而美國那邊是已經在美西戰爭後鎮壓菲律賓起義的戰鬥中就開始使用霰彈槍,到了一戰時,美國人也就順理成章的繼續使用霰彈槍來應付近戰。不過,在面對自動武器的時候,霰彈槍的有效射程近、火力不足的缺點就明顯的暴露了出來,在衝鋒槍出現以後,美國警察還是使用霰彈槍和左輪手槍的搭配,在面對黑幫分子大量使用衝鋒槍的時候,明顯的就是被壓制,警察後來也是隻有使用衝鋒槍和黑幫對抗。

而到了二戰中,各國大量使用衝鋒槍,美軍自己也大量使用衝鋒槍,而且二戰中很少出現塹壕戰,霰彈槍射程近的缺點就太突出了。自動步槍出現以後,霰彈槍就更不是對手了,在美國洛杉磯槍案中,搶銀行的歹徒打得美國警察沒有還手之力,最後警察是從附近的商店中借了幾支AR15才壓制住了歹徒,警察手中的霰彈槍火力弱的缺點更是暴露無遺。
美軍在太平洋戰場還是使用了一些霰彈槍。

美軍在二戰中,太平洋戰區面對日軍的時也還是使用霰彈槍,不過隨著大量自動武器的裝備,霰彈槍的作用就被邊緣化了。


美軍現在使用霰彈槍主要是在城市戰中破門。


有痰


霰(xiàn)彈槍,俗稱噴子,是指無膛線(滑膛)並以發射霰彈為主的槍械。


霰彈槍一般都有粗的槍管,使用12號霰彈槍彈,口徑一般達到18.4毫米。因為沒有膛線,霰彈槍也被稱為滑膛槍或者獵槍,霰彈槍的子彈粗大,射擊的時候聲音很大,火力大,殺傷面寬,但後坐力也大,射擊速度慢,裝彈也慢。

二戰時候,世界各國都沒有把霰彈槍作為主戰武器(無論前蘇聯、美國、德國),交戰雙方多數是在中遠距離,這時候命中純靠信仰,主要是靠步槍、機槍和火炮還有坦克來作戰。在近距離作戰中,使用衝鋒槍的有:前蘇聯軍隊使用大彈鼓的波波莎衝鋒槍,英國用司登衝鋒槍,美國用M3(黃油槍)。火力猛,持續性好,對於單個目標或者集群目標都可以有效殺傷,而且和手槍子彈通用。而霰彈槍只能對單個目標攻擊,雖然威力大,面殺傷也大,對方有作戰經驗的老兵不會那麼傻聚集在一起讓霰彈槍一槍打倒好幾個。霰彈槍發射聲音大,射擊速度慢,裝彈慢,很容易成為被攻擊的目標。



還有二戰時期,國家都比較窮,司登衝鋒槍和M3黃油槍採用衝壓工藝,製造工藝簡單,造價便宜,只有9美元左右,很適合大批量生產。而霰彈槍製造工藝難度大,造價昂貴,不能大批量生產,還要專門配套供應專門的霰彈,不能和步機彈和手槍彈通用,霰彈造價也比手槍彈貴。


造價貴,戰場上也用的不多,只能近距離戰鬥用,中遠距離不能用,帶上兩把槍作戰不現實,而且在二戰的時候武器比較緊缺,自然不會成為二戰各國主戰武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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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射程太近,火力持續性太差。霰彈槍的近戰應用,一般是室內、戰壕內,十幾米二十來米的距離,有時甚至就是幾米遠臉對臉。衝鋒槍的作戰距離,則遠得多,有效射程普遍在100米-200米。霰彈槍要打得遠,與衝鋒槍相當,就要用獨頭彈,但5-8發的容量和30-71發的衝鋒槍相比,火力持續性就天差地別了。更何況衝鋒槍換彈匣比霰彈槍裝彈方便太多。所以說,如果在開闊戰場上交火,霰彈槍會被虐到毫無還手之力……











薺菜糰子


衝鋒槍的應用領域更廣

美軍在一二戰時期都裝備過溫切斯特M1897泵動式霰彈槍,然而霰彈槍雖近距離猛,但它發射的00號鹿彈也差不多就在50米內能擊中人體大小的目標。再遠了命中率沒得看,彈丸動能的衰減也很厲害。

但衝鋒槍好歹也有100米的有效射程,而且彈丸質量較重,即便是200米上自動射擊還是能起有效壓制效果的。你想,一把霰彈槍肯定得佔一個兵員編制了,一個班裡配一個霰彈槍兵就等於少一箇中遠距離的火力輸出,不划算。

而且二戰不同於一戰,一戰多以塹壕戰為主,霰彈槍能在塹壕這種狹長的近距離作戰地形中發揮極大的作用。但二戰偏機動化,即便是巷戰也起碼需要衝鋒槍一級的射程。

(不過噴子在太平洋島上那些鬼子坑道里,叢林裡,對付鬼子豬突衝鋒還是有點用)

衝鋒槍更便宜

別看衝鋒槍是自動武器,但它的自由槍機結構比泵動霰彈槍簡單得多

再者,衝鋒槍發射的手槍彈膛壓較低,後坐也低,這可以使得衝鋒槍大量使用便宜的衝壓工序就能生產。但霰彈槍的膛壓很高,後坐衝擊也大,衝壓件受不了,因此只能採用昂貴的銑削切機加工。


彈藥問題

衝鋒槍的子彈和自家制式手槍通用,比如MP40的9mm可以用於P08,P38,毛瑟大紅九之類的。湯普森衝鋒槍的.45也能用於M1911,而霰彈槍的彈藥只能他自個用。對後勤而言,能減少一個彈種和過年一樣高興

再說了,泵動式霰彈槍採用管式彈倉供彈,重新裝填得一發發塞進去,遠不如衝鋒槍的彈匣來的方便快捷


瘋狗的輕武


霰彈槍也就在一戰當中使用過,而且還只是美軍一家,別的國家壓根就沒有使用過。二戰中,美軍在歐洲基本上也沒什麼部隊用,這些東西都是配發給了法國的抵抗組織。而在太平洋戰場上,馬潤用的倒是不少。

霰彈槍自身就有著先天不足,精度低,射程也近,對單個目標的攻擊效果也不好,而且火力持續性還差。在近戰當中,這東西頂多是噴出去一槍,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那麼衝鋒槍效果則就好多了,可以噠噠噠一個勁往外打,見面糊一臉。射程精度什麼的都比霰彈槍好太多了。

一戰時期,霰彈槍主要是在戰壕裡面用,戰壕裡面比較狹窄,需要做的是抬手就能打,衝鋒槍和霰彈槍比較適合這種環境。而那會兒衝鋒槍也才剛起步,美軍也沒有,那霰彈槍的用場就出來了。

但是等你到了二戰,衝鋒槍這類武器大規模使用,而且效果什麼的都比霰彈槍要好,精度也有,射速也有,誰還會去用這個霰彈槍呢,打的不準,適用場景也比較有限,更何況二戰也不是塹壕戰了,霰彈槍一定程度上變成了一個無用的武器了。馬潤在叢林裡拿著霰彈槍打鬼子,一方面是這東西近戰還挺好用,另一方面是四等人的槍支比較有限。


軍武文齋


有在用啊,霰彈槍依舊出現在美軍在二戰中的各種行動中。

美軍使用霰彈槍的傳統,其實一直延續到現在。

在二戰的戰場上其實也可以看到大量的拿著霰彈槍的士兵的。


但是呢,由於霰彈槍、短槍、獵槍這種不同的名稱,比起“衝鋒槍”、“重機槍”這類的霸氣的名字聽起來就有點矬了,因此大家對二戰中這種武器的談論就相對較少了。

少,並不代表沒有。

甚至到了越南戰爭,美軍還有改型過一批霰彈槍進行作戰。

以至於到了現在,美軍依舊裝備了大量的霰彈槍。

近戰利器這件事不假,只要任務需要,那麼美軍也不會排斥使用霰彈槍的。


所以說題主不知道的事情並不是不存在的事情。


對於霰彈槍的戰績來說。並不弱!

在伊拉克戰爭中實際上大部分戰鬥班都有人攜帶霰彈槍的,雖然有的時候作為輔助破門器使用。

但在室內近戰的時候,往往還是手持霰彈槍的士兵要打頭陣的。

美國現在軍隊中大約有7萬多把霰彈槍,單1999年XM104霰彈槍,美國海軍陸戰隊就一次性的訂購了2萬把。

而對比一下,MP5這種性能優異的衝鋒槍,美國也有購買,但是如果是美軍的話,也只有特種作戰司令部當時下了幾筆訂單,而整體的購買量其實不足3000把。這些MP5主要則配發給海豹特種部隊以及三角洲部隊使用

真正的美軍戰場上可是見不到的。


軍武數據庫


首先要更正一個錯誤,霰彈槍是塹壕戰利器,可不是近戰利器。霰彈槍早先的名字為塹壕槍,它被研製出來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士兵掃蕩塹壕使用的。

第一次世界大戰各國軍隊深陷塹壕戰無法自拔,美國軍方一直希望能夠減少在塹壕戰中的傷亡,而避免塹壕戰大量傷亡的重要因素就在於開發更強大的壓制性武器,也就是製造一種既可以清除戰壕中的敵軍又可以防守的槍支 。

早期塹壕槍與現在的霰彈槍基本上沒有太大的進化,基本上都屬於泵式結構,但艙內儲存5發12或16號霰彈。當美軍士兵衝進敵軍塹壕之後,塹壕槍發揮了相當大的作用,所以在一戰期間塹壕槍可謂是大放異彩,但等到了二戰期間就陸續走向沒落。

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因為到了二戰期間長時間的蹲坑爛仗已經少之又少,雙方挖塹壕打仗的機會也已經不多了,所以作為塹壕清掃者的塹壕槍,自然就沒有了優勢,再加上精準度低下、儲彈量少等缺點,更是被士兵所嫌棄。畢竟二戰期間最多的還屬於巷戰,而在巷戰中衝鋒槍顯然比霰彈槍更好用。


九品侍衛


我是雪松,我來回答你的問題:散彈槍是近戰武器,其最大有效射程五十米,它和衝鋒槍在戰爭中沒有可比性。衝鋒槍一般都在二百米射程且彈著密集威懾力很大。


雪松127947852


唧筒式霰彈槍本質也只是個半自動槍械,如何能與衝鋒槍這種自動化的噴子相比?二戰淘汰霰彈槍絲毫不足為奇,不過儘管如此,美軍的霰彈槍在太平洋戰爭中依然給日軍留下了深刻印象。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因為大炮和機槍盛行,軍隊又缺乏機動化的機械突擊力量,因此戰爭打著打著就變成了往地下發展的“塹壕戰”。簡單點說,就是雙方通過挖戰壕、挖地道、修碉堡來頂住對方的持續炮轟和進攻,不斷製造肉磨子的戰法。

一戰中的那些著名戰役,什麼索姆河、凡爾登、香檳戰役、伊普雷戰役、阿圖瓦戰役等等等等,幾乎全是打的這種塹壕戰,雙方用密密麻麻的土木工事群頂住對方,然後持續的轟炸、滲透和衝鋒,一不小心十幾萬人就填進去了。

塹壕戰打到一定階段,雙方便會在犬牙交錯的壕溝戰線上想辦法搞“地下突破”——地表不是衝不過去麼?那咱乾脆把壕溝挖個對穿,直接殺到那邊去搶陣地。或者乾脆來個佯攻大部隊搭配精銳小部隊的的虛實打法,一舉奪取對方的塹壕核心,就連直接打地道堆積炸藥搞爆破的都有……總之,各種搶壕戰術相當的多。

霰彈槍正是塹壕戰的一種專門利器,或者說它是當年參戰的美軍的“種族武器”(主要為溫徹斯特M1897,軍版名M1917)。在戰場上,這些霰彈槍被稱為“戰壕槍”(需要區分德國戰壕槍),它以較快的射速和呈面狀的殺傷為優勢,專用於清理戰壕。

說白了,就是利用霰彈槍強大的近距離火力優勢,讓裝備它的士兵獲得以一當十的攻擊能力。

普通的士兵進入或攻擊戰壕,他們頂多用栓動式步槍開上那麼一槍,然後開始刺刀肉搏戰,顯然這種打法無法持久,對方只要多幾個人,這個士兵在無險可躲的塹壕中頂多來個1換1或1換2,便會被迅速解決。

而霰彈槍則不同,當持有戰壕槍的士兵跳進敵方戰壕後,這些具備面殺傷能力的半自動武器卻能統治戰壕,它只需要不停朝前噴灑火力即可,而且相當有利於在戰壕中突擊前進,可以獲得極快的突破速度,以至於令同盟國士兵膽寒,成為協約國的“戰壕清掃器”(Trenchsweeper)。

結果因為霰彈槍在塹壕中表現的太BUG了,直接導致了一場國際爭端,協約國方面表示美軍的霰彈槍“有違人道,過於殘忍”所以必須禁止。美國肯定不答應,於是德國表示“凡抓到使用霰彈槍的美國兵一律槍斃”。美國也不含糊,他們的回應是“凡有霰彈槍兵被處決,即相應處死一名德國俘虜”。

這件事兒的真實性與否就不做評價了,總而言之,在美國人的霰彈槍不斷搶鏡頭的時候,深受刺激的德國人也拿出了一個新產品——衝鋒槍。

衝鋒槍的概念並不是德國人提出的,最早拿出產品的是意大利人,他們在1914年就製造出了Villar-Perosa衝鋒槍(VP衝鋒槍),而德國人則在1918年才造出MP18衝鋒槍,它也被稱為“真正意義上的衝鋒槍”。

衝鋒槍被德軍拿來搭配他們琢磨的新兵種“暴風突擊隊”使用,以替換過於笨重的MG-08-15式水冷機關槍。“暴風突擊隊”被德軍寄予了“打破塹壕戰僵局”的厚望,這種採用精銳小分隊攻關的打法成為後世“閃擊戰”的鼻祖,MP18衝鋒槍也表現出了兇殘的一面,也獲得了“戰壕掃把”之名,但一戰沒多久就結束了,衝鋒槍和戰敗的德軍一起被打入違禁品行列。

不過,自一戰以後,自動化武器的科技樹已經被點亮,採用彈簧往復自由槍機的武器也實在沒什麼技術含量,因此衝鋒槍技術開始大爆發,並且直接開始挑戰部隊中傳統步槍的地位。有的國家很認同衝鋒槍,比如第三帝國,有的國家死都不待見它們,比如日本。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後,衝鋒槍很快就成了最重要的武器,它們密集火力的背後其實是“廉價”在支撐。二戰幾乎所有的衝鋒槍(除了索米)都是廉價的代名詞,它們省事兒、省工、省錢,還省人員的訓練。像蘇聯就最愛幹這種事兒,厚重穩定的“波波沙”配上大彈鼓,新兵蛋子都能掃出個十環,潑起雨來對面拿毛瑟槍的老兵都得發慌冒汗。

霰彈槍這時候就不行了,它們本就是一種專用型的小功能武器,離開塹壕環境幾乎無仗可打,頂多在叢林內發發威,遇到巷戰都不一定HOLD住,不然難道讓它們在二戰打CQB嗎?

讓“戰壕清掃器”成名的半自動射擊能力這會兒什麼都不是,衝鋒槍可是全方位適應戰爭的武器,霰彈槍無論如何也無法像衝鋒槍那樣,在短期內武裝出一支火力猛烈、低成本、快速訓練、多功能的部隊出來。

所以,嘛,霰彈槍就只好下崗咯。不過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霰彈槍依然在一些戰場上表現出了自己的能耐,比如與日軍對陣的太平洋戰爭,霰彈槍的“面殺傷”成了馬潤們的寶貝疙瘩,無論是消滅“樹冠狙擊手”,還是面對日軍企圖打白刃戰的“板載衝鋒”,霰彈槍都表現的遊刃有餘,夜戰中霰彈槍常常表現的比衝鋒槍還好。

而且在近戰中霰彈槍還有個好處——它們的霰彈射程衰減較大,不怕重傷遠處的隊友,更不怕打壞自己的裝備,因此可以毫不避諱的在混戰中對鬼子狂噴。這種特性讓霰彈槍一度成為美軍最重要的防衛用槍之一,大量被各軍種的後勤和安全守備部隊、憲兵等等裝備使用,在歐洲都是如此。後來這些武器被部分M1卡賓槍取代,然而有部隊仍然表示更信賴霰彈槍,美軍有濃厚的霰彈槍情節,堅持要在一些單位配備霰彈槍,至今都是如此。


二戰美軍使用的是溫徹斯特M1912霰彈槍,這種槍在一戰中被購買了19000多杆,而在二戰中卻被購買了80000杆,只能說在二戰的戰場上,這些霰彈槍很難再找到讓自己發光發亮的主場,而單論應用規模,它們反倒比一戰時還強許多倍。1912這杆槍的總產量從1912年開始到1963年停產,總共達到200萬隻以上。

直到今天,霰彈槍仍然是戰場重要的補充部分,在許多地方都能見到它們的身影,它們雖然失去了“戰壕清掃器”的光環,卻依舊沒有被淘汰,也許它大放異彩的時刻你並沒有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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