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魚販!用工業染料製售“小黃魚”,獲利32元竟獲刑7個月

謀財害命,天理不容,以不法手段坑害消費者,同樣是難逃法網!南通市如東縣人黃某平時主要是販賣水產品,今年年初有一批小黃魚滯銷,賣相變差,他竟然用工業染料來染色,最終黑心錢沒掙到幾個,倒是被判了刑。

黑心魚販!用工業染料製售“小黃魚”,獲利32元竟獲刑7個月

黃某在掘港某海鮮市場經營著一個攤位,由於海鮮製品有一定的保鮮期,存放時間長會影響賣相,於是他動起了歪腦筋。據瞭解,黃某將家中存放的“黃粉”用溫水攪拌之後,潑灑在了黃魚身上,這樣會使小黃魚身上的黑點消失,顏色會變得鮮豔,看上去就跟新鮮的沒什麼區別。

黑心魚販!用工業染料製售“小黃魚”,獲利32元竟獲刑7個月

經查,黃某使用的“黃粉”為鹼性橙染料,主要用於紡織品、皮革製品及木製品的染色,屬工業染料。據黃某交代,他將染過色的黃魚分別售賣給了三個人,一共獲利僅32元,其餘的全部被如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查獲。

黃某在明知“黃粉”是對人體有害,且不應在生鮮海產品中添加這種添加劑的情況下,向滯銷的小黃魚潑灑“黃粉”進行染色,後將部分染色的小黃魚予以售賣,雖說黃某的銷售金額只有人民幣32元,但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屬於行為犯罪,行為一經作出就觸犯刑法。當地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在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進行銷售,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終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黑心魚販!用工業染料製售“小黃魚”,獲利32元竟獲刑7個月

小編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從事食品經營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生產、進購過程中更應該謹慎把關,及時查驗相關證明,如發現有問題海鮮,應立即挑出,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法律面前絕沒有“漏網之魚”,不要昧著良心出售毒魚,否則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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