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鱼贩!用工业染料制售“小黄鱼”,获利32元竟获刑7个月

谋财害命,天理不容,以不法手段坑害消费者,同样是难逃法网!南通市如东县人黄某平时主要是贩卖水产品,今年年初有一批小黄鱼滞销,卖相变差,他竟然用工业染料来染色,最终黑心钱没挣到几个,倒是被判了刑。

黑心鱼贩!用工业染料制售“小黄鱼”,获利32元竟获刑7个月

黄某在掘港某海鲜市场经营着一个摊位,由于海鲜制品有一定的保鲜期,存放时间长会影响卖相,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据了解,黄某将家中存放的“黄粉”用温水搅拌之后,泼洒在了黄鱼身上,这样会使小黄鱼身上的黑点消失,颜色会变得鲜艳,看上去就跟新鲜的没什么区别。

黑心鱼贩!用工业染料制售“小黄鱼”,获利32元竟获刑7个月

经查,黄某使用的“黄粉”为碱性橙染料,主要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及木制品的染色,属工业染料。据黄某交代,他将染过色的黄鱼分别售卖给了三个人,一共获利仅32元,其余的全部被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查获。

黄某在明知“黄粉”是对人体有害,且不应在生鲜海产品中添加这种添加剂的情况下,向滞销的小黄鱼泼洒“黄粉”进行染色,后将部分染色的小黄鱼予以售卖,虽说黄某的销售金额只有人民币32元,但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属于行为犯罪,行为一经作出就触犯刑法。当地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终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黑心鱼贩!用工业染料制售“小黄鱼”,获利32元竟获刑7个月

小编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事食品经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生产、进购过程中更应该谨慎把关,及时查验相关证明,如发现有问题海鲜,应立即挑出,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法律面前绝没有“漏网之鱼”,不要昧着良心出售毒鱼,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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