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年三十該回孃家吃飯嗎?有何習俗?

lanssrode


離的近就回去吃嘍,吃完婆家再吃一餐年夜飯,其不是賺到了嘛[大笑][大笑][大笑]


知足常樂127827286


這個問題說不好了請給大家諒解,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和意見。

第1:以前聽媽媽說,嫁出去的女兒過年是不能在孃家過的,尤其家裡有哥哥和弟弟的更是不能,這也是我們北方當地的風俗。

第2:我是80後,家裡就我和姐姐兩個孩子,我們各自成家以後,姐姐嫁到北京偶爾也回媽家過年,但有一點是姐夫單位請不了假,媽媽是不讓姐姐回來過年的,媽媽說姐姐回來過年,姐夫一個人下班怎麼吃飯,別人家都是紅紅火火的過大年,即使去婆婆那吃飯,老婆孩子不在吃的也不舒心,所以要回一家三口都回,要不就別回來。

第3:我想跟大家說一下我個人的意見,如果男方過年請不下假的,女方可以體諒一下老公,假如是男方打心眼裡不願意讓女方回孃家過年,那就是男方的不對了,誰都是媽生爹養的,不能因為有了自己的小家就不想自己的父母,這是人之常情的,如果你連這個都不懂得,頭條上再多的意見都是白搭。夫妻之間相互理解,多站在對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我相信你不需要上頭條來問別人。


香飄飄123267592


老婆年三十不回老公家吃飯?換我們這邊的傳統習俗,丈母孃家鐵定不會答應的!他們老一輩的人總覺得【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我男方家的叔叔!大伯!阿姨!奶奶們……都不知道會不會把這嫁過來的媳婦腿🦵都要打斷!話說我是很開朗的一個人,巴不得每每年三十晚!去丈母孃家蹭飯吃!因為家庭原因!家母已經去逝!就我和我一個時不時要發羊癲瘋的父親相依為命!也是幾年沒好好吃過一頓年夜飯了!今年估計也吃不成了!怎麼說呢!老婆和孩子自家人能在年三十一起共餐!總歸是好事!放下一些不愉快的因素!大家美美的吃一頓飯!理想是美好的,但是對我來說,卻是如此艱難!貧道廢話說多了!祝福廣大今日頭條友們新年快樂!新年新氣象!事業如芝麻開花節節高!











採雲居士



雲南小左


過去的習俗是大年初二,女兒女婿帶著孩子和禮物回孃家,現在沒這規矩了。

關於老婆該不該在三十回孃家吃飯,我覺得一頓飯在哪吃並無所謂,關鍵的是和老婆有沒有到兩個老人家輪流過年的約定?如果有這個約定,那麼輪到在婆家過團圓年了,那最好是不要擅自離開,太三十的跑回孃家吃飯,這樣做對公婆很不尊重……


舞歌暢想


現在沒什麼習俗,既然在婆家了為什麼年三十回孃家吃飯呢?跟婆家一起吃頓團圓飯,再過年你倆一起去她孃家過年,獨生子女一家過一個年,年三十就是在婆家守夜的。

要是在過去孃家有兄弟,女兒三十那天特別晚上就不能在孃家吃團圓飯,看孃家燈,那樣對自己的兄弟很不吉利的。

所以現在獨生子女沒那些講究,也沒有不能在孃家過年一說。男女倆家是平等的,養兒養女父母都不容易。所說的是男女互相愛戀,都看好對方才能走入婚姻殿堂的,才能成為夫妻,所以要想雙方父母都能得到小倆口孝順贍養,那女方就沒必要跟男方要更多的彩禮,結婚給一些彩禮意思意思就可以了,算是倆人走到一起喜慶的象徵便可,免得日後去誰家起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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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間年三十是不能回孃家的,但要也有一種說法是可以回孃家但不能在孃家過除夕。

說法一

“年三十”媳婦不能回孃家,這種習俗由來已久。傳統習俗認為:年,中秋,是家人團聚的兩個重要節日。一般說來,媳婦是不得回孃家的。過年,一家人聚在一起,辭舊迎新,除夕要吃團員飯。有些地方,還要把去世的先祖請回來(即請家親)。所以,這時候,是不準外人介入的。出嫁的女人已經不再是自家人,回孃家就要犯大忌。民間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年夜飯叫外人吃,會把自家吃窮。

說法二

年三十媳婦是可以回孃家的,但不能在孃家過除夕夜,這是漢民族的春節傳統習俗是春節禁忌。所謂嫁出的姑娘就是潑出的水,除夕夜不能看到孃家的燈,否則就會給孃家帶來災難和不幸。這是其一;第二,按著傳統風俗,除夕夜丈夫不能獨守空房,否則會折壽。





子辰風水


現在沒什麼習俗,既然在婆家了為什麼年三十回孃家吃飯呢?跟婆家一起吃頓團圓飯,再過年你倆一起去她孃家過年,獨生子女一家過一個年,年三十就是在婆家守夜的。

要是在過去孃家有兄弟,女兒三十那天特別晚上就不能在孃家吃團圓飯,看孃家燈,那樣對自己的兄弟很不吉利的。

所以現在獨生子女沒那些講究,也沒有不能在孃家過年一說。男女倆家是平等的,養兒養女父母都不容易。所說的是男女互相愛戀,都看好對方才能走入婚姻殿堂的,才能成為夫妻,所以要想雙方父母都能得到小倆口孝順贍養,那女方就沒必要跟男方要更多的彩禮,結婚給一些彩禮意思意思就可以了,算是倆人走到一起喜慶的象徵便可,免得日後去誰家起爭執。


風吹不倒的秋草


按照傳統習俗,嫁出去的女兒是不可以在孃家過年的。按照過去的倫理關係,嫁出去的女兒是外人,外人不可以摻和自家除夕夜的祭祖等活動,不能看孃家的宗譜。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女兒不外嫁,而是招一個入贅女婿,三十晚上總不能把女兒女婿攆到大街上去吧。所有的習俗,不過是社會經濟關係、倫理關係的折射。也是隨社會經濟、文化、倫理的變化而變化,事實上應該有所改變,也應該有所改變。現在的年輕人,多數都是獨子獨女,遇到諸如年節怎麼過這樣的問題,雙方父母難,他們更難。他們在哪裡過年,由他們自己選擇、決定吧,長輩不要強求,要知情達理。年輕人更要互相商量著辦,也要知情達理,不可為守老規矩,不懂得變通。小倆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三百天其樂融融,就為了這幾天鬧得彆彆扭扭的,不值當!於小家庭不利,於包括雙方父母的大家庭也不利。家庭不和美,社會怎麼能和諧。


琅琊布衣624


不管其他時候怎麼著,年三十晚上以及大年初一,是必須不能夠在孃家的,按習俗,初二出門的閨女才是回孃家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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