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为了孩子全家迁移吗?

三生三世十里玫瑰


个人觉得主要看自己的条件,好多家长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条件优越的自然给孩子最好的,条件差不多的努力一把也可以给孩子创造好的环境,能力实在差的就算了,还有就是尊重孩子的意愿,毕竟做什么都是为了孩子


老刀164052917


谢谢悟空。这个问题其实解决起来不难,个人觉得,如果家长在本地有固定工作或有比较稳定的收入,还是不要全家搬迁的好,失去一份稳定的工作,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失去了支柱,家里的生活会变得很难;如果家长在某一地方打拼得比较成功,而且此地的教育环境比你老家好话,为了孩子能接受更优秀的教育一定要搬。

我们一家就是为了孩子举家搬迁到吉林市来的。我的老家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一个小镇上,当时吉林市的一个亲戚到我家串门,看到孩子所在的幼儿园班条件非常简陋,建议我们一家搬到吉林市,必竞在大一点的城市里孩子所接受的教育环境要比小城镇好得多。现实真的如此,所以,不必犹豫,不要徘徊。



芳1532666


这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为了孩子而全家迁移,都是认为迁去的地方,可以给孩子一个很好的未来,而迁去后,并不对家长的工作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才会出现题主这种状况。

我认为,有几种办法来解决:1、如果迁去的地方,比如是大城市,正好有自己的房子,迁去以后,方便孩子有个好学习就读,利于她成长。另外,迁去后,不影响父母工作的,也不影响父母福利待遇的,可以全家迁移。2、如果父母亲一方户口在农村,而所在农村福利待遇又很好的,就先迁移福利待遇不好或没有什么福利待遇的一方和孩子的户口去大城市。另一方待日后有机会再迁去。


来宾见闻


中国的家长都是为了下一代而活,只要有利于孩子成长一切都能豁出去,何况只是全家迁移?但是这也要冷静的思考,孩子的成长成才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外在的环境因素固然重要,但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孩子本身,一个好学上进勤奋的学生,就是在农村小县城读书也有机会考入北大,相反一个厌学落后不思进取的孩子即使在教育发达的大城市也有可能高考落榜。如果你的孩子是前者,你跟孩子又有很高的期盼和目标,为了孩子将来的前途全家迁移是值得的。





樟子松99


中国人崇尚“落叶归根”,但也常用”孟母三迁“来强调环境对孩子教育的重要性。在我看来,要不要全家迁移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

我们就经历过因为要平衡工作和孩子的关系两地奔波,小学时爸爸来回跑,中学时妈妈来回跑,至少有一人是陪在孩子身边的。

说到孩子的教育问题,就不得不说一下孩子的青春期教育。孩子的初中阶段是非常关键的,尤其初二年级前后最容易产生心理波动、逆反心理强、易受外界影响等现象。这一阶段家长的陪伴、和善而坚定的正面管教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从这方面来说我是非常赞成为了孩子而做出一定牺牲的,当然也包括全家迁移。不能因为这样做就认为太惯着孩子了,毕竟安全度过这一阶段才是目的。原来说父母在哪,家就在哪里;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变成了孩子在哪,家就在哪,父母成了孩子坚强的后盾。


一分钟涨知识


我们的家族都在老家,我不可能同意孩子去外地工作。

但是如果工作需要,社会的需要,需要孩子去外地工作,我就会追随孩子,给他们做最坚强的后盾。

孩子小的时候追随大人,孩子大了追随孩子,这就是我们应该选择的生活。



居安思危164299745


我觉得如果有能力的话,还是要签到比较好的地方。这样对孩子的教育会更好。我们从小就知道,嗯,孟母三迁这个故事。虽然说一个人的成功是要靠嗯自己的努力,但是同时也离不开一个好的环境。尤其是现在我国的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城市。





厦禾路灯


以后的家庭基本豆一个孩子,当孩子上大学后,我们已经有经济能力了,如果你想和孩子在一起热闹,就搬到孩子上学得达城市,小城市就划不着了,,自己买个房找份工作就可以了,这样孩子以后工作成家都有你的参与,天伦之乐。如果你是思想开明得人,可以由他去,自己在退休后地处游玩,他过他的。你们过你们的,但是这样将来会给孩子添负担,比如你们身体不好,孩子莱照看你们就极其不方便,如果在同城,他半个小时就到了,这样都方便,


西海固的热情


现在的妈妈都像孟母,舍不得孩子远方游学,最好给孩子最好的学习资源,然后在孩子学校旁边或租或买房子守着,就为了多看一眼。



會飝的魚1975


个人认为,无论是为了孩子学习还是工作,如果需要,条件也允许,都应该搬迁。前半生活自己,后半生活孩子。孟母三迁就是这个道理。既然题主提到说举家搬迁,估计一定是距离较远,心里也不太喜欢要去的地方吧,那一定要在搬迁前考虑周全,环境的适应,工作的调动,其实无论对孩子还是大人来说都不是小事。

虽然目前有方面的困难,但如果可以,尽可能的去发达一些的地方,那里无论医疗,教育还有谋生,都会比落后一些的地方容易,尤其是关乎下一代,请慎重,三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