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平凹:好女不戴金


賈平凹:好女不戴金

以前很少見過金子,總覺得那是世上最寶貴的東西,不怕火,能發光。現在是看到了,能做些生意的人,身上差不多都有地方戴金。沉不沉,我不知道,但在太陽下沒有燦爛,似乎還易生垢,這使我大失敬畏。

曾經認識一位少婦,少婦原本是女人最漂亮期,而她胖了,身材五短,胳膊就不貼體,開步走便划動空氣。這樣的女人是福相,果然很有錢,十個指頭上戴有六枚金戒,而且是好笨重的那一種,腕子上還有手鐲,還有項鍊,耳環。人有了錢就在吃上穿上講究,她吃得好這能看出來,穿得卻並不好看,可能是時裝店的衣服都穿不成。

有好身材的往往沒錢,有錢的又往往沒好身材,這少婦就拿金子做打扮。遺憾的是她沒這麼著戴金的時候誰也不注意她,因為關注他人的醜是不道德的,也沒必要,她這麼著戴金,眾人就審視了:“嗬,醜人多作怪!”沒有誰去研究金的成色,倒發現了醜,而且醜還在作怪!害得我們一幫男人也不敢與她同行,怕牽涉出我們的醜樣。

我就想啦,人為什麼要把金子往身上戴?河北滿城出土過一件金縷衣,那是裹屍體的呀,尤二姐吞過金子,那是要自盡的呀,有一樣可以戴的,是手銬,手銬為金屬製品,也含一個金字,可那是罪犯戴的嘛。

字典上有“金口難開”成語,金口是什麼樣兒,沒見過,恐怕金口真的開合不了。補金牙的我小時候倒見過,那是“文革”期間,一次武鬥殺了許多人,橫七豎八地擺在河灘,一夥人就去撬每一個死者的嘴,看有沒有補牙的金,結果發現了一位,都去搶啊,腦袋便被石頭砸開。

字典裡還有“金屋藏嬌”一詞,想那金屋住著一定難受如牢獄,是嬌也藏得發黴。金子並不能給人帶來好處,歷史上有過端著金碗討飯的故事。我見過的那位少婦,除了眾人發現其醜外,熱愛她的是那些強盜,後來她真的遭了搶,強盜奪金戒金鐲沒有成功,拿快刀剁了胳膊跑了。

唉,連那些像金子的,如金絲猴,金絲鳥,也不是死在獵手的槍下就是死於動物園的鐵籠裡。

土有清濁二氣,清氣凝聚生於竹,所以竹可以做笛做簫,生金佔濁氣,金只能做錢幣,雖然錢離不得,但常常是錢泯滅了許多善良、正直和道義。金除了易生垢的毛病外,它如有病人吃豬頭肉能引發病情嚴重一樣,可以擴張人的貪婪,而往往它一旦作為人的裝飾品,就俗人的品格。

我見過許多暴發了的人家,買了很現代式樣的寫字檯,偏要用金葉包了桌沿兒,那穿衣鏡上用金粉新畫了龍鳳,高檔的沙發床上,硬是做一個帳架,帳簾兒是金絲繡花,帳鉤兒是金做的鳳頭,讓人立即想到了過去的土地主。

土地主之所以是土地主,是他有錢而錢並不巨多,真正鉅富的人,從未在身上戴金掛銀地顯擺。什麼事物都有個境界,即從必然王國未進入自由王國之前,是人沒了主體性,就要有許多村相露出來。

在我們生活的周圍,總有一些認識的或不認識的女性戴金,稍作觀察了,就會發現,要麼是先前窮過,老怕人嫌窮低看,要麼是容貌醜些,要尋些悅己。

這戴金原來同有狐臭的要塗濃烈香水,有蝴蝶斑的要抹增白蜜一樣,是避短遮醜的行為呀,這一來卻正好暴露了誰個有短誰個有醜!自個兒對自個兒沒有了信心,豈不也類同了時下“窮到只剩下錢了”的說法?這裡還有一個規律,女性在未婚前是少有戴金的,一是沒能力去添置,二是美麗不需戴金,但少女自古到今都稱“千金”,千金的是她的青春。一旦結婚,如果說家是有人在等待而為家,那麼結婚就是有人給花錢的含義,這就要戴金了,金是人家的,這又如同戰馬臀上的烙印,出廠貨品上的商標。

而女到中年戴金最多之期,恰是青春和美麗褪去之時。可見一些女性在比戴金的輕重,實際上在比衰老和醜陋。更嚴重的是,金戴在身上,產生在人的心理上是一種壞的信息,這如同一些職業:當官當久了就裝腔作勢,當警察當久了就生噌冷倔,小偷鬼祟,娼婦輕薄,太監若狗,謀士近妖,有金在身了,自以為人人會尊她敬她親她近她,而得不到尊敬親近,或者罵他人有眼無珠,或者咒他人是酸葡萄,將自己弄得不倫不類、神神經經起來。

昨日有朋友來家,說起某某身上的金銀,朋友很痛心:那麼好個女人,怎麼就戴金了?!於是我悄悄地對我的一位女友說:你記著,這話也不要對別人講,城裡有了金銀首飾店,街上就流行醜女子;賈寶玉說女子是水做的,而五行論裡講水有金而寒,所以你要做好女就不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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