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寧市人民檢察院啟動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預警應對機制 13種犯罪將被嚴懲


連日來,東寧市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實上級院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當前頭等大事來抓。

2月3日,東寧市人民檢察院正式啟動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預警應對機制,由檢察長牽頭,抽調業務骨幹成立辦理涉疫情形勢案件辦理專班,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刑事犯罪,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檢察力量。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辦理應對機制中明確規定,對13類涉疫情刑事案件依法從嚴從重、優先辦理、快速辦理,形成震懾。嚴懲隱瞞、謊報疫情等失職犯罪,嚴懲哄抬物價、牟取暴利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嚴懲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及疑似病症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造成嚴重後果犯罪,嚴懲編造、故意傳播與疫情有關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等涉疫情案件。

同時該項機制也對涉疫情刑事案件辦案人提出具體要求,要求檢察官堅守工作崗位、勇挑工作重擔,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打贏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貢獻檢察力量。同時指出可以通過探索網上辦公、遠程提訊、電話告知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保證每名檢察官的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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