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朝波
計算方法:(實際載重-標記載重)/標記載重*%=超載百分比。
例如:標記載重20噸,實際載重25噸,則(25-20)/20*100%=25% 則超載25%。超載的計算方法是:(車含貨過磅重量-行駛證上的總質量)∕行駛證上的核定載質量,就是超載的量。你所提供的數據4495如果是總質量,就是(6050-4495)∕1365=113%,超載100%以上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運輸車輛即為超重車輛。
1、汽車總質量在32000kg以上;半掛車、其他掛車總質量40000kg以上;汽車列車總質量在49000kg以上。
2、車輛軸荷質量在下列規定值以上:
①單軸(每側單輪胎)載質量6000kg;單軸(每側雙輪胎)載質量10000kg,驅動軸為11500kg;
②汽車並裝雙軸(軸距)1300mm,且小於1800mm,軸荷質量18000kg(驅動軸為每軸每側雙輪胎且裝備空氣懸架時,軸荷最大限值為19000kg);
③掛車並裝雙軸(軸距)1800mm,軸荷質量20000kg,並裝三軸(相鄰兩軸之間距離大於1300mm,且小於1400mm),軸荷質量24000kg。
3、超載率計算方法:(實際載重-標記載重)/標記載重*%=超載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