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房租?加班費?延期合同?復工後老闆、員工要知道這些


免房租?加班費?延期合同?復工後老闆、員工要知道這些

智見【戰疫情·公開課】導師,通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辜鴻鵠律師,為大家解讀疫情之下,企業復工將面臨那些法律問題。以下是網絡直播文字整理:


各位下午好,在目前新冠病毒疫情蔓延的情況下,企業復工涉及員工安排、工資支付、商務合同履行、中小企業房屋租金等一系列問題,今天的分享主要從 4 個方面和大家做一些交流。


第一就是各地延遲復工最新的政策,以及靈活用工安排的一些建議。第二就是說因為疫情發生了,那商務合同怎麼去履行,房租等問題怎麼處理。第三就是對抗疫情的一些法律上的準備。第四就是從企業內部疫情防控管理的角度,給企業提供一些建議。


延遲復工後企業支付員工工資等等要分情況而定!


免房租?加班費?延期合同?復工後老闆、員工要知道這些


今天金融機構已經復工了,2 月 3 號深市滬市已經開盤了,那很多企業就在問,我們是不是可以復工因為不復工的話,員工呆在家裡面,生產怎麼繼續?企業的損失怎麼辦?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疫情蔓延屬於特別情況,按照法律來講,它是一種 B 類傳染病,但是是按照甲類進行管控方式,換句話說是按照最嚴的管控方式進行管控。


那什麼樣的行業可以復工?那我們講主要是這麼幾個行業,第一呢是涉及到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須的行業,比如說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第二是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行業,比如說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口罩、無紡布的生產,這種企業肯定要復工。第三就是跟我們日常生活有關的,我們要去吃東西,超市、賣場,食品生產供應的行業,必須要復工。


現在上海、南京、西安等城市都建立了復工審核報備制度。對於一些特殊的行業,比如鋼鐵化工、半導體這些特殊行業,是可以特批覆工的。


現在絕大部分的省區都要求企業的復工時間不得早於 2 月 9 日 24 點。換句話說,節後上班的第 1 天應該是 2 月 10 日。


那接下來就是各位特別關心的問題,在延遲復工期間,企業要怎麼去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怎樣的做法才是合法合理的,同時也不會給企業帶來特別大的負擔?


免房租?加班費?延期合同?復工後老闆、員工要知道這些


這個要分兩種情形去區別對待。


對於延長的春節假期,那就是指 1 月 31 號到 2 月 2 號,這三天時間,本身從法律性質上來講是界定為休息日,按照國務院的安排,你是要正常支付工資的。對於在這一疫情防控期間不能休假或者提前復工的員工,就是 1 月 31 號到 2 月 2 號這幾天復工的員工,企業首先要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必須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本人工資的 200% 作為加班的勞動報酬。


主要的問題實際上來自於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到底應該怎麼去支付?因為這裡涉及 2 月 3 號到 2 月 9 號期間,又有工作日又有雙休日,那應該怎麼去支付?


這裡主要區分幾種情形。第 1 種情況,整個 2 月 3 號到 29 號都處於延遲復工期間的停工休息的員工,企業就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正常工資就行了。

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可能有基本工資,固定的津貼補貼,績效類的獎金,那現在停工休息,企業按照勞動標準支付正常工資,只能是固定工資,比如說基本工資以及固定的津貼補貼,不包括其他獎金。


第 2 種情形,對於在 2 月 3 號到 2 月 9 號承擔保障任務上班的員工,要區分兩個不同的時間段。第 1 個時間段是 2 月 3 號到 2 月 7 號,週一到週五,這期間屬於正常工作時間。但各地的規定又有所不同,比如說北京,根據我們給北京市勞動保障局的一些電話諮詢,官方口徑就是說按照正常工資去支付就行了。然後上海這邊比較特殊,上海這邊對於 2 月 3 號到 2 月 7 號這期間上班的員工,作為休息日加班,要給予補休。假如說不能給予補休,按照規定要支付 200% 的加班工資,這也是比較特別的。而且上海更為特別的是在家辦公的員工也要參照這個規定。


然後廣東、江蘇的蘇州、無錫等地,規定對企業就比較有利,2 月 3 號到 9 號就是依法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那假如說期間涉及到休息日的,就是 2 月 8 號,2 月 9 號雙休日,那你要按照 200% 支付加班工資或者安排補休。


除了復工以外,另外一個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就是說員工因為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處於隔離觀察期或者隔離治療期,那企業怎麼來發放他們的工資?


這裡面主要涉 4 類人員,第 1 類是確診患者。第 2 類是疑似病人。第 3 類密切接觸者。第 4 類是因為政府實施了隔離措施,或者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員工,他們的工資都要正常支付。


還有一種情況,也是現在遇到比較多的問題,因為疫情的蔓延,大家都比較恐慌,很多地方或者由於街道的要求,或者由於村委的要求,比如租房的時候,即使你不是從疫區回來的,也要強制對你隔離,對於這種民間的隔離,也就是非政府行為的隔離,導致大家不能上班,怎麼辦?


目前還沒有明確說法。北京的一些文件規定,對於這種民間隔離,企業可以給他安排帶薪休假,帶薪休假不夠就可以安排待崗,換句話說你暫時不用上班,企業按照一個法定標準,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待崗工資就可以。


還有一種情況,員工已經患上新型冠狀病毒,必須要停止工作治療了。那怎麼支付病假工資?


這是最近大家在討論的一個問題。這就涉及工傷認定的問題,有兩種情形,比如說員工本身是醫生,在疫情防控的時候,直接暴露於病毒環境中,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去申請工傷。


但是一種比較麻煩的情形,比如說員工在出差的途中感染了病毒怎麼辦?這種情況算不算工傷?


這個大家是有爭議的。還沒有一個確切的規定和說法。


還要考慮一個情況,假設疫情繼續蔓延,繼續惡化,導致員工不能返回崗位上班,企業被迫停工停產,比如一些餐飲行業,沒人過來消費,停工停產了,應該怎麼去支付工資?


對於這種情況,在第 1 個支付週期之內,應當按照正常的工作時間支付工資。那我們怎麼理解第 1 個工資支付週期?因為大部分的企業現在都是月薪制,那就是在 30 日之內,你要按照正常的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假如說超過了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我們可以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最低不得低於最當地的最低工資。


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以後,工資具體應該怎麼支付?這個要參照各地的具體說法。北京這邊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70%,上海不能打折要 100% 最低工資。廣東、江蘇、湖北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直到復工復產或者最後解除勞動關係為止。


另外一個碰到比較多的問題,就是說企業不是可以與被隔離治療的員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這個勞動合同法規定很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你不能去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必須要順延到員工的醫療期期滿。各地有不同的規定,但是如果員工確實嚴重違反了企業的規章制度,那企業還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還有一個問題,政府採取的延遲復工等緊急措施期間,社會保險業務如何辦理,是否會影響企業信用或待遇享受?


根據人社部通知,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 2020 年一次性補繳或定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放寬時限要求,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並在系統內標識。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對已參保並被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優先處理,將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精減證明材料,開闢工傷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時落實相關待遇。


此外,各地人社部門均發出通知表示將確保正常的參保單位和職工各類社保待遇享受不受疫情影響,同時大力推廣服務事項不見面辦理,企業和員工可予以關注。


疫情是否能成為不履行相關合同或者減免的理由?


第 2 個問題,也是我們中小企業主比較關心的問題,疫情發生了以後,房租要繼續履行,能不能跟業主要求減免房租?


從法律概念上我們講有兩個概念,一個是叫不可抗力,一個叫情勢變更。


不可抗力主要是什麼呢?主要就是指不能遇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因為不可抗力導致你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那我們講是不承擔民事責任的。這個時候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那什麼叫情勢變更?就是說這個合同成立了,也在履行了,但是在履行的過程中發現,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 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 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情勢變更跟不可抗力最大的區別,不是因為你發生了情勢變更,你就一定要解除合同。法院在審理這個案件糾紛的過程中,還是要考慮雙方的公平原則,儘量的去看合同目的能不能實現,能不能繼續履行。假如說不能履行的,那我能不能採取一種協商的方式解除合同,減少雙方的損失。


不可抗力呢就是說由於客觀情況我沒辦法去繼續履行的,合同完全沒法履行的,情勢變更,就是說在於說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但也不是由商業風險造成的,關鍵在於合同目的是否落空,本身是否可以繼續履行。


我們看一個案例,非典期間山西一個承租人承租物業用於經營酒店,簽好合同不久就發生非典,酒店按照政府的要求停止營業,抗擊非典停業 5 個月。2014 年 5 月許,酒店逢門前榆黃路拓寬改造,又歇業 5 個月,非典、榆黃路拓寬改造均是訂立合同時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屬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期間承租人沒有經營收入,依法免除承租人 10 個月租金。二審法院也維持了原判。


再看一個法院不認可租金減免的案例,案例呢發生在上海,上海有一家公司承租了上海市宣化路的一個房屋,但是從非典之前,這家公司就一直拖欠租金,直到非典期間停業。這家公司就說,由於非典是一種不可抗力,要求不支付租金。然後法院經過雙方舉證,發現這家公司過往就一直拖欠租金,換句話說,即使非典不發生,那租金也可能繼續拖欠的。那這個時候你沒有任何的理由要求業主說去給你免除這個租金,最後沒有支持這個公司的這麼一個抗辯理由。


從這個案例大家可以看到,法院不會一邊倒,會平衡雙方的利益,根據客觀情況去做出判斷。


昨天蘇州市人民政府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出臺了《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條政策意見》,有效期從 2 月 2 號開始三個月,從我們中小企業經營的各個方面,從貸款到員工成本、社保、房租,還有稅費各方面的全方位的扶持。


蘇州的具體政策如下:

1 確保小微企業信貸餘額不下降

2 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

-貸款利率下浮 10%

3 發揮各政策性銀行「國家隊」作用

-首批 20 億緊急融資額度

4 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

5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返還上年度實繳失業保險費 50%

6 緩繳社會保險費

-最長 6 個月

7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 個月房租免收、2 個月房租減半。

-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8 減免中小企業稅費

9 延期繳納稅款

10 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各企業因為抗疫情而出現的無法運營要如何與客戶溝通處理?


疫情期間,由於人員不能聚集,文旅產業、餐飲產業、酒店、地產、影視、娛樂還有一些上下游的行業影響肯定是受到衝擊最大的。對於我們中小企業來說,就要做好一個充足的準備了,接下來日子會很難過,我們也不用諱言。那怎麼能熬過下半年,熬過 2020 年?這個可能大家首先要做一些對抗疫情的法律準備。


比如說空運、航運的市場肯定會受到衝擊,一些貨船可能因為疫情蔓延,船員到位不了,或者繞航,可能貨物要卸到其他港口去,就會對航運市場帶來不小的衝擊。國際貿易受阻,合同也不能履行,怎麼辦?


給大家提一個醒,假如從事國際貿易這一行業,客戶在國外,我們現在不能復工,不能生產,我的貨交不了,我不能給客戶完成訂單,那怎麼去處理呢?


大家可能也看到新聞上這幾天也在報道,對於這種情形,我們可以請求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貿促會)去簽發不可抗力證明書。實際上這個證明書就是給到甲方看,告訴他們我們在中國確實發生了不可抗力,然後具體不可抗力是什麼情形,我現在證明給你看,就起這麼一個作用。


這裡我要跟大家澄清一下,不是說你簽發了不可抗力證明書,你就可以跟甲方說我不履行合同。只是說不可抗力證明書籤發了以後,那可能未來發生國際仲裁的時候,這個對我們比較有利,證明不是我們故意或者是因為我乙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能夠及時止損,起這麼一個作用。


總之,疫情之下,要及時通知、爭取同情;儘快啟動協商、儘量止損;儘可能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保留證據,為可能的爭端糾紛做準備。


比如說你現在確實不能履行合同的,你不管是你是買賣合同還是租金履行合同,首先你有個及時的通知的義務,你首先要通知你的業主,通知對方,我們發生了這麼一個事,爭取他的同情,這是第一點。


第 2 點,對於疫情帶來的合同確實不能履行的情況,那我要做一個風險控制,儘快去啟動協商,儘量止損。第 3 個要儘可能簽訂一些補充協議,書面固定下來,免得以後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最後也是最萬不得已的情況,真的協商不成,那要保留證據,為以後可能的爭端、糾紛做好準備,這是最壞的情況。


企業疫情防控內部管理需要注意哪幾個環節?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展情況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 影響了人們工作生活的各個方面。隨著春節假期趨近結束, 即將面臨復工的新階段, 用人單位一定都很關切如何系統、有效地在企業內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合規處理特殊情況下員工勞動關係的履行問題, 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 及企業的正常運轉。


鑑於此,,我們律師事務所勞動法團隊特別起草了《企業防控新型冠狀病毒內部管理指引 (參考)》以及各類通知範本,大家如有需要,可以發郵件至 ([email protected]) 免費獲取。


這裡我也簡單的講一下,在目前的這個疫情防控這個特殊的環境下,從企業的角度來講,首先我們要明白,當務之急就是要積極響應政府的通知安排,做好預防疫情的內部防控工作。


可以成立專門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以確針對保防控工作的實時響應。


組長建議由公司總經理擔任,負責公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整體指揮工作。副組長建議由公司負責安全生產、職工健康的副總經理擔任,協助組長完成疫情防控指揮工作,實時關注疫情信息變化,制定相應防控措施。


還要有 EHS/安全生產部門,負責疫情期間相關應急物資的準備,協助疫情信息的收集和相應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比如口罩、消毒水、消毒液,大家的防護服、護目鏡,都要進行提醒。


行政部門要負責疫情期間公司員工薪酬、福利、假期等安排的調整和通知,協助響應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執行。公共關係部門要負責疫情期間公司危機事件的管理與響應,與政府部門和公共媒體等對接,協助相應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比如一些公司發生了危機事件,那我們要有相關的專員能與政府部門和公共媒體對接,進行協調,以免公司喪失了公信力。


所以我們建議暫時有這麼幾個崗位,大家協調去進行配合。


總之,要構建完善的防控管理與實施體系:

一是疫情應急管理:全面監控人員健康狀況;

二是假期和復工管理:根據員工實際情況合理有序推進復工;

三是工作防護管理:實施防控培訓、檢疫措施及健康防護;

四是其他管理措施:嚴格履行法定義務,促進與監管部門有效溝通;

五是心理疏導:緩解員工健康的潛在影響,平衡好員工關係。


這個時候,公司也好、領導也好、員工也好,在疫情面前,大家實際上都是同一個戰壕裡,我們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我們經常講這個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我們要共度時艱,這是最重要的原則。


因為這個突發的狀況,大家可能都是忙得焦頭爛額。最後,鼓勵一下大家,也鼓勵一下我們自己,我覺得春天肯定會到來的,最壞的時候馬上就要過去,我們現在可能就是黎明前的最黑暗的那一刻,大家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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