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这两家公司延迟复工在岗补贴不手软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工资支付问题的通知

各处室、分(子)公司、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决策部署,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保障员工工资报酬权益,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实际,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就延迟复工期间集团公司员工工资支付问题通知如下:

一、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出勤的员工,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本人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

二、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

根据苏州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在此期间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集.团公司视同正常出勤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在此期间出勤的员工,集团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员工本人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作为奖励。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1日


太原铁路局客运段为一线乘务职工发放抗战疫情一次性奖励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集团公司与段多方筹措相关防疫物资,最大限度保障旅客和一线乘务职工的健康。各车队和广大乘务职工积极应对,有效落实防控措施。太原客运段决定对奋战在一线的乘务职工给予人均300元专项奖励,用于职工加强自身防护。具体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0年1月末在岗并独立顶岗的乘务人员及车队管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1月31日。

三、奖励标准

人均300元。

四、考核条件

1.出勤考核:(不含年休假)

出勤上岗率达60%及以上的全额奖励;出勤上岗率达不足60%的不予奖励。

2.受到各种处分或组织处理人员,仍在影响期内的按集团公司规定停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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