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闺蜜去超市买东西打称后多装了两个果冻,被监控拍到叫处理逼着她拿了两千块,合理吗?

手机用户50277062179


几年前有一次去超市,拿了两个口香糖,体积小就放在能打开的挡板上了,逛着逛着就把手提包也放挡板上了,超市像家乐福那么大,前前后后一个多小时,买了不少东西,结完账,推车到汽车后备箱放东西,拿起包才发现两个口香糖。那个尴尬,没人发现可是好久都觉得别扭。


白桦怡林


你看到的是两个廉价的果冻。

超市从监控看到的是一个不诚实的人。

超市把警察叫来,警察从监控看到的是一件盗窃案件。

然后赏你闺蜜一套精美银手镯。

我从你这个题目里,看到你的无知。

超市要求罚钱赔偿是绝对不合理,不合情,而且违法的。我严重抵制抗拒超市这种恶劣行为。

我支持超市直接报警,让警察过来拷走监控视频并带走盗窃人员,根据治安条例,该咋办就咋办。

超市绝对不接受协议赔偿,当事人父母,老公,亲戚,30,40号人跪着求,也绝不松口。新闻媒体过来采访,大大的标题《无情商家心硬如铁,不理会盗窃人士家庭的合理诉求------他们仅仅需要一个原谅》。

路过的街坊纷纷指责戳骂这家冷血无情的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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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人员,正常当晚是在拘留室的铁床板上过一晚。假如4点前到仓是可以有饭吃,4点后就得挨一顿饿。


千人厂的禁烟督导员


闺蜜有闺蜜的理,超市有超市的理,你问的是那个理?

其实不管闺蜜还是超市,最后都要讲法律的理。

你闺蜜的行为叫盗窃,古语有言,勿以恶小而为之,贪小便宜就要做好吃大亏的准备。

如果你闺蜜主动向超市提出赔偿两千元,求超市不要报警,这个叫自行和解,对于行政案件双方和解的,法律并不禁止。

如果超市要求你闺蜜必须赔偿两千元,不给就报警抓你,这个叫敲诈,依据各地立案标准不同,两千元应尚未达到刑事案件标准,也属于治安案件,现在报警也完全来得及,不过要证明超市敲诈这件事,需要相应的证据,钱是可以要回来的,不过拘留所也还是得去。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是大型超市,这种情况一般都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他们并不会将这两千元上缴,而是私分,因为正规超市一般来讲没有“抓到小偷,拿钱放人”这种规定,是员工借机敛财。所以你闺蜜报警,能提供证据,涉案的人员不仅要受到法律惩处,还很可能会丢掉工作。

我个人的建议是,尽快报警,让闺蜜和员工都受到惩处,吸取教训,才不会在违法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落入犯罪深渊。


一笑风云过


占小便宜的后果!超市的商品全是人家花钱买来的!也许卖一斤果冻,也不一定赚两个果冻钱的利润!如果不处罚你,你就会习惯性去超市买东西时,顺手拿人家的商品,这次是两个果冻,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了,麻油吃香嘴了,收不住的!处罚你,是为了让你长记性!不以小恶而为之!“八三”、“九四”严打期间,拿农民卖的一串葡萄!都被判刑三年!你偷人果冻,处罚现金,还是轻的呢!以史为戒吧!


蒙毅榛果


合理,这次不罚重点,下次就是直接偷了。悬崖勒马!

我上小学的时候,一位同学喜欢去我家,后来我就多次被母亲教训,不让我随便拿她的零钱,也不多,就是买菜留下的几毛几毛。觉得很无辜,直到后来发现同学时候拿走客厅桌上的5毛以后才知道,原来我是被冤枉的。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让同学到家里了。


姚思羽271


闺蜜去超市买东西打称后多装了两个果冻,被监控拍到叫处理逼着她拿了两千块,哪怕不合理也是自己占小便宜导致。

先来看一看相关性的新闻报道,2019年3月,云南楚雄一位男子前往手机店购买手机。

因当时店里老板正在给别人办卡,就没有注意男子动向,两天过后顾客看手机才发现有一部分手机不见了。

调取监控视频这才发现,原来是男子称人不注意把手机顺走,事后有人举报该男子在医院住院治疗,警方立马进行逮捕。

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男子供认不讳,称当时本来想购买一部手机,但见店里没人就起了歹心。

其实这件事和闺蜜买东西多装两个果冻的事情是一样的,都是因为贪图小便宜,一个是手机,另外是两个果冻。

可能相比起来,果冻的价值要少很多,赔偿2000元这就像是在敲诈勒索。

我们可以说超市强词夺理,可以说超市做法不合理,但不管怎么说,源头终究是闺蜜占小便宜。

赔与赔偿其实没什么好争论的,沟通一下就解决了,但问题就在于这样的事情一旦闹大,闹得人尽皆知,名声可就臭了。

而且,在生活中我们都喜欢豪爽大方的朋友,对于贪图小朋友的人,我一般是敬而远之。

千万不要因为一点点的蝇头小利,把自己的人品给丢了,在别人心里对你的印象大打折扣。

嘴上不说什么,可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别人会怎么想,如此一来你个人的损失是2000块钱都买不到的。

所以,切勿贪图小便宜。


遇我得福


不合理。

你闺蜜在超市买东西已称完后多装两个果冻,这个属于盗窃行为。但是,即便顾客存在盗窃,并不意味着超市便有权利对顾客进行罚款,可以对顾客进行搜身。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超市只是一个市场活动主体,并非国家行政机关,没有权利对公民实施任何处罚。

所以,对于超市的这种要求完全可以置之不理,若超市强行罚款或实施其他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可以及时报警。

当然,因为闺蜜的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盗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可对闺蜜进行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若商品的价值达到数额较大,还将涉及刑事犯罪。不过本案是多装两个果冻,这个金额较小,一般也不会行政拘留的严重程度,很有可能是进行警告或罚款。


叶律师


挨罚不合理,偷东西就可以啦?

老话说,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如果人人都这样,超市还能开下去吗?打完称就是实际的斤称和钱数,你偷偷放进去的就是偷。今天你多放俩果冻,明天她多装两把绿豆,凭什么啊?

我觉得超市不该罚这两千块钱,应该报警,让她常常那样的滋味,羞愧不羞愧?我小时候也偷过东西,树上的梨,地里的瓜,妈妈的钱,但长大后就没有了。小孩子,不懂事,不会克制自己的欲望,大人应当自律,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守法的人。恶虽小,我们不为。


等雪来2018


一般情况下以我有个好朋友(闺蜜、邻居,亲戚等等等等)开头的,就是说的自己!所以,你为什么要偷俩果冻还觉得委屈呢?


奥特屋们4321


现在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每家都上不愁吃不愁穿,基本都住上了花园洋房,也有了自己的私家车。

比起七八十年代来说,我们这一代人真的是太幸福了,生活在了这么好的年代不愁吃不愁穿,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但是总是有一些自私自利贪心的人,特别喜欢占小便宜。

即使是一颗糖,一块钱都不放过,能占到一点便宜是一点。

今日我闺蜜去超市买东西,打称后多装了两个果冻,被监控拍到叫处理逼着她拿了两千块。

对于闺蜜的这种行为真的是不能理解,只是两个果冻而已,吃了又不会胖,干嘛要贪图这个小便宜?

我觉得你被罚款是应该的,出钱买教训,毕竟我们不能放任你这种贪图便宜的习惯。

如果这次饶过你,可能你下次还会继续,甚至是更严重到贪图别人的钱财,罚款式应该的。

但是这家店要求罚款2000元,确实有点不合理。

毕竟只多装了两个水果冻而已。

所以我们还是不要贪图小便宜,避免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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