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8號)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工作實際,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企業開復工和各類來鹿人員管控工作實行“四個嚴格”:

  一、嚴格執行全區各類企業“正月不開工”的要求。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需的企業除外。

  二、嚴格落實全區各類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各企業必須逐一勸告員工一律不早於2月23日(農曆二月初一)來鹿,後續返鹿時間另定。經勸告無效來鹿的,企業要立即向屬地街鎮報告,一律實施14天隔離措施。

  三、嚴格追究法律責任。企業擅自開復工的,對員工不履行勸返、報告責任的,或為員工返鹿提供便利條件的,一律依法關停,並對相關責任人一律依法予以拘留。

  四、嚴格實施全區交通幹道入口管控。對外地來鹿人員一律予以勸返;勸返無效的,一律實施14天隔離措施。

鹿城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