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从我做起

瞒报疫区信息是违法行为 。在我国,遵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坦诚自己的疫区接触史、相关症状等信息是个人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法律义务。不遵守相关规定,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入扩散,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1.瞒报造成他人感染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果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可能会有因为自己隐瞒疫区情况导致他人染病,感染者的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皆由瞒报者承担;如果感染者不幸死亡、残疾,还需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瞒报违反行政条例,可对其进行警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就是需要明白,疫情期间,各级政府都发布了一系列公告,要求居民配合提供疫情相关情况,其中也包括提供疫区接触史。一经确定存在隐瞒疫区接触史的行为,公安机构就可根据治安管理条例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甚至拘留。

3.瞒报造成传染病传播是犯罪,要负刑事责任。

故意隐瞒疫区接触史引发严重后果的居民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则明确解释了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及其惩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存在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行为,引起甲类传染病(包括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家一定注意,如实告知疫区接触等信息,便是此次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如果瞒报这些信息客观上造成了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结果,就可以妨碍传染病防治罪进行刑事处罚。

疫情当道,政府与专家反复呼吁广大市民千万不要隐瞒疫区旅行史,有相关接触史的人员要自行隔离14天。如果期满没有症状,就可自由活动。一旦发现症状,则要立刻去医院筛查,进行有效治疗。

不可以因为无知和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被传染、被发现、被惩罚。一旦瞒报,从接触初始到发病,这期间长达14天,可能再次传播,波及更多人群。

建议相关部门查明瞒报疫区接触史的行为,对其进行警告处罚,严重者要依法予以严惩,彰显法律尊严确保疫情得到有效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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