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鐵川教授:周公為巫及其法律思想意義

作者:郝鐵川,本文原載2020年2月5 日《法制日報·法學院版》,主編蔣安傑。


郝鐵川教授:周公為巫及其法律思想意義

郝鐵川教授


  巫祝是古代人和神之間的中介人。他們通過占卜、祭祀、祈禱、歌舞等儀式,招請神靈,並用神的降臨或附體的表現方式,向人們傳達神的意旨。殷商時代,大量出土的甲骨卜辭,正是巫教與巫術的生動材料。巫祝集團主持祭祀禮儀,掌管典章制度,記錄卜兆筮辭,權力很大。周人滅商後,繼承了殷禮,宗教職務分別由巫、祝、卜、史等分管,在西周政權中仍居有顯赫地位。而宗教職務的首腦人物,我則以為是周公。周公原本為巫祝,證據有五:

  第一,從世界各地的情況來看,巫祝的一個最大職能就是為患者跳神治病。其治病程序為:巫祝首先觀察患者症狀,並作出判斷,該祭何神。如果一時難以決斷,則通過占卜。判定作祟的神鬼後,巫祝便致禱詞,向它許願供祭,祈求對病人寬恕,使之病癒康復。供神的祭品,因神的不同而各異(參見秋浦《薩滿教研究》“薩滿的職能”一節,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在西周上層貴族中,唯有周公能夠為周王跳神治病。《史記·魯周公世家》記載:

  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集。武王有疾,不豫,群臣懼。太公、召公乃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周公於是乃自以為質,設三壇,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於太王、王季、文王。史策祝日:“惟爾元孫王發,勤勞阻疾。若爾三王是有負子之責於天,以旦代王發之身。旦巧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王發不如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汝子孫於下地,四方之民罔不敬畏。無墜天之降葆命,我先王亦永有所依歸。今我其即命於元龜,爾之許我,我以其璧與圭歸,以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圭。”周公已令史策告太王、王季、文王,欲代武王發,於是乃即三王而卜。卜人皆曰吉,發書視之,信吉。周公喜,開籥,乃見書遇吉。周公入賀武王曰:“王其無害。旦新受命三王,維長終是圖,茲道能念予一人。”周公藏其策金滕匱中,誡守者勿敢言。明日,武王有瘳。

  這段記載神秘味甚濃,但與其他民族的巫祝為人驅鬼治病的理論、程序如出一轍。先由周公判斷所祭之神為太王、王季、文王,然後造作簡書,向三王神靈祈禱。供品則為“璧”與“圭”。特別令人注意的是:周公在這裡直言自己“多材多藝,能事鬼神”,其兄武王則“不如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可見周公對自己的巫祝身份是毫不隱諱的。《史記·魯周公世家》又云:

  成王少時,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於神曰:“王少未有識,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於府。成王病有瘳。武王有病,由周公祈求神靈去疾;成王有病,則也是如此瘳。

  這些現象足以說明周公的巫祝身份。

  第二,西周實行貴族世官制,一種官職通常為某一家族世襲佔有(參見郭沫若《金文公考·周代傳統思想考》)。從周代彝銘來看,周公一系多任巫祝。如《禽簋》《太祝禽鼎》《保卣》等均載伯禽為太祝,另據其他彝銘記載,周公後裔邢亦為太祝。由上所引可知周公子孫多任大祝之職。從西周貴族世官制來看,可以反證周公本為巫祝,且系巫祝集團的首腦。

  第三,占卜是巫術的表現,也是巫祝的一大特權。周人對此非常重視。《尚書·洪範》雲:“稽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卜五,佔用二,衍忒。立時人作卜筮。三人佔,則從二人之言。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尚書·大浩》載,武王崩,成王年幼,周公攝政稱王,三監及淮夷叛。周公決計平亂,而邦君庶士不同意。周公則親自占卜,並將占卜結果告訴邦君庶士,奉勸人們迅速出征,不要違背神意,怠易天命。周公說道:“予不敢閉於天降威。用寧(文)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即命曰:‘有大艱於西土,西土人亦不靜,……我有大事,休?’朕卜並吉。”這裡透露出一個重要信息:即周公的占卜特權是文王給予的,所謂“文王遺我大寶龜”。周公有此“寶劍”,遂以“天命不僭,卜陳惟若茲”為由,勒令眾人跟他東征。周公何以握有此種神權?這與他的巫祝身份是分不開的。因為在西周,並不是任何貴族都可以隨便占卜,只有巫祝才具備占卜的特權。

  第四,巫祝有一個職能,便是挑選風水寶地,在興建土木工程前後,進行占卜,以求吉凶。西周初年最大的土木工程就是興建雒邑。雒邑的營建和定為西周的陪都,與周公的占卜有一定關係。《史記·魯周公世家下》載: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豐。使太保召公先之雒相土。其三月,周公往營成周雒邑,卜居焉,曰吉,遂國之。”《尚書·洛誥》載:“予(周公)惟乙卯,朝至於洛師。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東,亦惟洛食,伻來以圖及獻卜。”周公向環繞雒邑的洛水、澗水、瀍水、黎水等河流的河神進行占卜,求得吉兆後,乃使成王來雒,以謀定都之事且獻卜兆。故《洛浩》又云:“公不敢不敬天之休,來相宅,其作周匹休。公既定宅,伻來。來視予卜,休,恆吉,我二人共貞。”據上引典籍可知,定雒邑為陪都之前,周公察看了地形,占卜了有關諸神。周公的行為與封建社會的“乩仙”活動完全相同。這又可證明周公的身份是巫祝。

  第五,周公攝政稱王,管叔、蔡叔不滿,就連召公也起了疑心。那麼,周公是以什麼理由說服召公的?這很值得注意。《史記·燕召公世家》記載:“成王既幼,周公攝政,當國踐祚。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悅周公。周公乃稱:‘湯時有伊尹,假於皇天;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假於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般。率惟茲有陳,保乂有殷。’於是召公乃悅。”眾所周知,這些“格於上帝”的伊尹,伊陟、臣扈、巫咸、巫賢、甘般,皆巫、祝、卜、史之流,他們以卜筮、祈禱之術,運用神權,以通天人之際,並在商王室為相,輔佐商王,尤其是伊尹曾放太甲於桐,自立為王。周公舉這些人為例,來證明自己攝政稱王的合法性,而召公竟然也由“不悅”變“悅”。若不從周公的巫祝身份上來分析,這個問題便很難理解。由上述五條論據可知,周公的身份為巫祝。

  周公為巫,說明巫教在周朝被延續下來。不僅如此,周公還對巫教理念進行了改造,注入了新的思想,主要表現在:

  第一,只有國王才能當天的兒子,“天子”意味著國王是溝通神、人的最高權威。

  天子,顧名思義,天之嫡長子。其命源天對封建社會最高統治者的稱呼。他們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和政權,自稱其權力出於神授,是秉承天意治理天下,故稱天子。在西周春秋戰國時期,天子的說法就已經開始出現,漢代以後天子之稱謂始流行。“天子”源於巫教關於宇宙分為天、地、人三個層面,巫師是溝通人與天地的使者的理念。周公攝政稱王,兼具巫師身份,這就開始把溝通人與天地的大權壟斷到天子手裡。而在此前,很多人都可以當巫師,巫師們也沒有地位高低之分。

  第二,“天子”意味著“天人合一”,社會與自然一體,天道和人道相通。

  巫教認為天、地、人是一體化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天子”意味著“天人合一”。人的行為要和自然界的變化相適應,同時,自然界的變化也是人間社會變化的反映。“天人合一”理念使中國較早地產生了中國式的環境保護觀念和法律,使中國古代的刑罰實行“秋冬行刑”,春夏不執行死刑。除謀反大逆“決不待時”以外,一般死刑犯須在秋天霜降以後,冬天以前執行。因為這時“天地始肅”,殺氣已至,便可以“申嚴百刑”,以示所謂“順天行誅”。

  第三,天、地、人之所以相通,是因為天意乃以民意為基礎。“天道遠,人道邇”。因此,天子既要“敬天”,尊重神意,還要“保民”,以民為本。天子必須以“德”配“天”,“德者,得也”,“得”什麼?得民心。

  通過周公及其後繼者的一番改造,巫教的天人合一、天人相通的理念被繼承,但卻被注入了神意源於民意、天子是神意民意的權威溝通者等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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