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出台应对疫情十条禁令:严禁返程返乡、跳广场舞…

商南出台应对疫情十条禁令:严禁返程返乡、跳广场舞…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有关要求,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商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十条禁令。如下:

一、严禁城区和各村(社区)居民在广场、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跳广场舞、扎堆聊天、晒太阳、玩扑克、打麻将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移风易俗,红事疫情结束后延期举办,白事从简快办,不集中祭奠、集中告别、集中用餐。

二、严禁城区和农村居民在疫情防控I级响应期间走亲访友、相互探亲、入村回城,目前在农村的城区居民暂住农村、在城区的农村居民暂住城区,疫情防控未解除前不得返城返乡。

三、严禁任何人私自接待来自湖北(武汉)等疫区的返乡来商人员,绝不允许旅馆、民宿、出租屋等私自营业,擅自接待疫区来商人员入住、租房。

四、严禁商南籍返乡人员或外地来商人员在未解除居家医学观察措施的情况下与其他人接触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与观察期内的居家医学观察对象接触。

五、严禁任何人不戴口罩进入商场、超市、银行等公共场所,或在开放环境中集体办公,且不听劝阻,影响公共卫生秩序。

六、严禁各类学校、企业和项目在未经教育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下,私自提前复课、开工生产或动工建设;各类商场、超市等未收到开业开市通告,不得在开门营业。

七、严禁以各类形式、各种借口阻碍医疗救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和有关行业工作人员开展医疗救治、防疫检疫、强制隔离、入户排查等工作,坚决打击强行通过卡口监测点,侮辱、威胁、伤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行为。

八、严禁任何人抢夺、侵占、挪用、盗窃、诈骗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药水等应急防疫物资,严厉打击以防疫或捐赠之名实施诈骗和虚假宣传的行为。

九、严禁在“两微一抖”、网站、论坛等等社交、网络平台或其它媒体上,发布、传播虚假疫情信息,引发公众恐慌。

十、严禁乱扔或私自处置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垃圾和疫情应急废弃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任何人焚烧垃圾,燃烧农作物秸秆等,造成大气污染。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做到令行禁止。

县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落实“三级包抓”责任,深入一线督查指导、抗击疫情。各镇办、各部门要采取划分责任田、分片包抓、建立台账、巡回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控,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组、不漏一人。

应对疫情I级响应期间,坚决执行战时纪律,对思想不重视、工作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造成疫情扩散或出现影响大局工作的,将从严从快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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