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去世了,留有一个未成年孩子,弟媳妇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合适吗?

用户龙哥636347701206


如果父母健在弟媳无法全部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死者的份额按平均数算。


yuelaijiankang


不合适难道你还想霸占弟弟的遗产!

抛开继承法来说,弟弟去世了,孩子是他的孩子吧,孩子是你的亲侄子吧,难怪人家说孤儿寡母被人欺。

你作为孩子的大伯,不想着照顾一下人母子就算了,还打着人家遗产的主意么,再说就算不合适也轮不到你问吧,人家还有孩子呢。


弟弟去世了,大家心里都不好过,弟媳妇这个时候不但要承受丧夫的痛,还要独自的抚养幼子,作为家人,哪怕看在弟弟和孩子的面子上,也请你善待他们。

人都是懂的感恩的,除非是绝情无义之人,你在他们艰难的时候照顾了她们, 孩子长大了也会感激你,你的弟弟九泉之下也会瞑目了。


黑土陌


估计家里人也是担心过户到弟媳妇名下,而弟媳妇可能改嫁等情况。如果担心,就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理吧。我们得厘清一下房产的归属问题:

因为弟弟去世,其财产则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有遗嘱则按遗嘱内容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1.房产属于弟弟的婚前个人财产

这个时候的继承人有弟媳妇,弟弟的孩子,及弟弟的父母,按照人数均等继承。例如父母都在世,则继承人有4人,每个人享有1/4份额。

2.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享有一半的份额,弟弟的一半份额作为遗产继承。同样按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人数均等继承。如上,每个继承人继承1/8份额,配偶享有5/8,其他人各1/8。

因为遗产继承导致房产属于共有,所以要想过户到其个人名下必须其他继承人的配合。若是其他继承人配合过户到她名下,那这套房产则属于其个人所有,其个人便可以自行决定买卖等事宜。


叶律师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财产的确权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弟弟去世,他的财产就变成了遗产,如果弟弟在生前留有遗嘱,把遗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话,为了满足财产拥有者的愿望,依法就按照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如果弟弟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只有按照继承法来继承了。

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弟弟的婚前个人财产,在房产证上的确权也是弟弟一个人的名字,弟弟要是留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话,就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继承法由父母,配偶,子女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该遗产。由于弟弟留下一个未成年孩子,在分割遗产时,为了保证对未成年孩子抚养到年满18岁成年,未成年孩子就可以多分遗产,甚至可以全部占有。弟媳妇想要独霸该房产的话,就属于侵权行为,是不合法的。

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弟弟和弟媳妇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弟弟去世,弟媳妇有一半财产的拥有权,剩下的另一半产权才是弟弟的遗产。要是弟弟在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妻子继承他的遗产的话,弟媳妇就有权把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

如果弟弟死后没有留下遗嘱,依照继承法弟弟的一半遗产由父母,配偶和子女平等继承,依照上述所说,由于有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未成年孩子可以多分遗产,或者是全部占有遗产。那么,弟媳想要把房产过户到个人的名下,这就是不合法的。除非父母,子女愿意放弃继承权,才是合法的。


老蒋闲言


我小时候,我家邻居也是男主人早亡了,孩子还小,好像还是上小学的时候吧,具体记不清了,男方父母早已过世,男方的兄弟姐妹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兄弟是不是刚刚死,尸骨还未寒,就像疯了一样争这家的房产,意思就是男人没了,女方生的还是个女孩,这家的东西都是别的兄弟姐妹的,什么都没有女方和孩子的份,直接就要撵女方带孩子滚出去,女方把娘家父母兄弟姐妹都召唤来,双方打的是不亦乐乎,最后是经官动府打官司告状,听邻居们说,最后法院的判决是,房子更名过户到未成年的女儿名下。后来我们那里拆迁,她们那个回迁的房子确实也是在那个女儿名下,那时候,那个女儿还在上高中。其余我就没印象了。


宝桐清逸


有何不可 孩子的妈 想想她已失去丈夫 房产给孩子的妈有何不放心的 且她也是孩子监护人 至于改不改嫁 当今社会谁也无权干预 谁愿意年轻守寡 我认为只要把丈夫遗产全析后是她和孩子的部份 就让她做主 毕竟孩子未成年 真要破去旧俗 婆家做的漂亮些 你多半个女儿 一个孙子 啊 多好 和诣社会 和诣家庭是一分子 摊上事 处理好 省心


洁洁98787241


人已经去世了,最可怜的就是三口人剩下的这母子俩,我家里今年也是弟弟突然去世,我和母亲商量说,弟弟的遗产你们老俩口一分也别要都放弃继承吧,那娘俩以后的日子不好过,什么都得弟妹一人承担不易啊,后来父母在法院签字全部放弃财产继承,弟妹很宽慰。将心比心这是世界上最痛苦最不幸的事了,再说我的父母还有我们姐弟三人可以奉养,自己也有退休金,平时弟妹家里有事我们这三个姐弟又都尽心尽力帮忙,老人也出钱给那娘俩,我们尽全力帮助弟妹和孩子把日子过好,帮助她把孩子培养成功,看到这娘俩好也算是对故去的亲人的最大的慰藉了!


岁月静好蒋


不过户,老公没了,房子不在自己名下应该是那种哪儿都不是家的感觉。我见过一家,婆婆把所有赔偿款都给了媳妇,还把房子也过给了媳妇,自己租住在同一小区。好像是过了五六年婆婆又介绍了她单位一人给媳妇,后来还生了一子,媳妇说是两个娘家,后来养老也是媳妇照顾一至到百年后(去世)。


平安42825022


我堂哥就是这么个情况。

我堂哥前年夏天因病去世了,走的时候才三十多岁。留下一对儿女给我堂嫂。

堂哥生前和堂嫂住在一处三层小楼里,是自建房,也是结婚时候他父母给的。堂哥有个弟弟,俩人都结婚了。结婚时候,他们的娘,也就是我大娘,每人给了一套三层小楼,在我们这个地界,还算值钱。

名义上俩孩子的房子都是我大娘的,实际上就是俩孩子一人一套,俩孩子一块养老,大娘轮流吃住。

堂哥突然去世给了大家很大打击。可大家还没从这件事中缓过来,堂嫂又闹开了。堂哥才下葬没几天,堂嫂就逼着大娘和他小叔子写证明,证明她和孩子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将来归属她和孩子们。

小堂哥不愿意,他的理由是,大娘的两套房子一个兄弟一套没问题,可现在老大不在了,如果将来堂嫂不管大娘的养老怎么办?白得一套房子还不养老?

大娘想着,毕竟堂哥留下一对孩子,咋说也是堂哥的根,就写下了承诺书。

现在的情况是,堂嫂带着俩孩子住在已经完全属于她的房子里。另一边,小堂哥气得牙痒痒,觉得你拿了房子,将来万一不养老怎么办?

大家说,这事应该怎么办?


漫漫有话说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房子的属性问题。如果房子是你弟弟婚前个人购买的话,那么弟媳这样做显然不对,你的父母、弟媳、侄子女都要均等的合法继续权。如果房子是弟弟和弟媳婚后购买,那么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个房产是一分为二,你母亲和侄子女只能继承属于弟弟的那二分之一房产。当然,如果是弟媳的房产,那么人家这样做就更理所当然了。

实际上,类似情况在生活中有很多实例,而且因为房产和财产继承问题,闹矛盾的也很多,亲人去世了,在世人和亲属闹的不可开交,亲戚也不是亲戚,最后搞的像仇人一样的很多。

像你们这种情况,我认为不能单纯的从法律方面去考量,弟弟不在了,但亲情还在,还是得从讲感情的角度出发。你的侄子女还未成年,弟媳年纪轻轻丧夫,其遭遇本身就很可怜。

我认为这种情况之下,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把房子给弟媳就行,不看弟媳的感情,你们还得看侄子女的亲情呢,你弟媳未来还要抚养孩子,不管改嫁与否,也算是你们的亲人,尤其你又是一个当哥的,本着兄弟道义,我感觉也不应当主张要回,所以房产这事儿就不要计较了。另外,如果有需要,你还应当力所能及的帮一下弟媳和侄子女,弟弟不在了,亲人的情分不能丢,更不能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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