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查快辦!南通網警盤點涉疫典型案例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牽動著全國人民的心,社會各界紛紛投入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仍有一些網民以身試法,利用疫情編造傳播謠言、進行詐騙,對此,警方將依法從嚴從重打擊,絕不姑息!

以下是蜀黍盤點的近期查處的幾起典型案例:


擴建隔離病區用來集中安置江蘇的病例?造謠者被查處

2月2日晚,網民王某怡(男,南通市區人)在聽說我市計劃利用南通市第六人民醫院空餘地塊擴建隔離病房的信息後,故意編造 " 這是集中安置江蘇的病例 "、" 開始說放在蘇州,蘇州不同意。現在初定港閘或興仁 " 等虛假內容在微信群內發佈;網民馮某霞(女,通州區人)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對該不實內容進行拼湊並配圖加工在網上發佈,引發網民關注並大量轉發,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月3日晚,王某怡、馮某霞被公安機關抓獲,二人對編造傳播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現二人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 5 日、行政拘留 5 日並處罰款 200 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對於編造、散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網上發佈口罩銷售信息?小心虛假銷售

2020年1月30日,港閘警方接群眾報警:其通過微信購買口罩時被詐騙定金1000元。警方立即開展調查工作,於次日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5歲)。經審查,張某對其自1月29日以來,通過微信發佈虛假口罩銷售信息,多次詐騙受害人定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月1日,張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港閘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廣大市民朋友們購買口罩等防護用品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切勿相信網上不明售賣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編造超市停業謠言製造搶購恐慌

2020年1月28日,接淨網誌願者通報,本地有微信群傳播一則如下信息:“緊急通知:為了冠狀病毒不在擴散,啟東大潤發超市、利群超市、文峰大世界超市、吾悅廣場、吉賣盛超市!包括各城鎮、鄉村小超市!定於2020年1月29號開始全部停止營業、停業時間為期到2月17號!如有特殊情況另行通知!望大家相互轉告!” 經與啟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核實,該消息系不實信息。經查,該信息系施某某(男,31歲,啟東匯龍鎮人)在家無聊,出於博人眼球的動機,自行編造後發佈到微信群中,造成謠言擴散,影響惡劣。1月29日,啟東市公安局依法對施某某處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請廣大市民切勿輕信類似謠言,人為製造生活物資搶購恐慌,且搶購極易導致人員聚集造成不必要的交叉感染。目前我市生活物資供給充足,不必擔心。


肆意編造疫情謠言必查處!

2020年1月26日,網民季某晗(女,長沙人)故意編造“我家附近有從武漢回來的大學生得了新型冠狀病毒,有六個,已經死亡兩個,還有一個領導感染上了,還瞞著政府不上報怕丟官”等虛假內容在微博上發佈。當晚,季某某被如東警方抓獲,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罰款500元。


蜀黍來普法

利用信息網絡編造有關疫情的恐怖信息,傳播或者放任傳播,或者明知是他人編造的此類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的規定,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快查快辦!南通網警盤點涉疫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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