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陕西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登上“黑榜”, 你怎么看?

清幽宁静


1.根治欠薪作为政府工作的目标非常好,这是国务院开展的全国根治企业欠薪专项行动,并非只有陕西这样做。

2.但是说实话,目标是“根治”,但是工作措施都是治标不治本,上了黑名单的基本都是拿不出钱的僵尸企业,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而且是欠薪事实已经发生很久之后的“滞后性”手段,对于解决员工欠薪有多少直接的立竿见影的效果?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上了黑名单,员工的欠薪谁来给呢?

3.“欠薪”可分为两种:一是合法的“欠薪”,我们都是先做后付工资,而且我国是月薪制传统的国家,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实际上是企业无偿占有员工一个月的劳动,员工是基于对企业的信任而默认企业在这一个月“欠薪”,到下个月付薪日再支付。所以说,这种“合法”的欠薪一直存在。二是非法的“欠薪”,这是我们深恶痛绝的,要“根治”的,到了发薪日,企业还不支付员工工资,违反了原有的工资支付承诺,也是法律不允许的违法行为。

4.从治本的角度考虑,应该是要改革工资的支付机制。在现有加大力度解决非法欠薪行为的基础上,改革合法欠薪的机制。尽量缩小工资的结算支付机制,比如工资做到“日结日清”,那天下就很少会发生欠薪。可以考虑采用“第三方支付薪酬”的模式,由第三方机构每日先“垫付”工资,月底再与企业结算,将企业和员工的工资支付关系转变为企业与第三方机构的资金融通关系。如果能够建立这样一种支付机制,方可说已经“根治”欠薪,而这才是政府需要研究并推动的根治欠薪的有效的长效治理机制。


大言君聊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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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争光。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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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子在甲方,不是劳务包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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