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實行感冒藥品實名登記購買!退燒、止咳藥品須攜帶身份證

大河財立方消息2月6日,漯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實行疫情防控期間藥品零售企業對購買退燒、止咳藥品人員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

各縣局、市局各分局: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從即日起全市零售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行實名登記制度。現就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1、實行退燒、止咳類藥品銷售實名登記。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退熱、止咳類藥品時,必須對購買人員的身份信息進行詳細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購買者、使用人身份證號、住址、手機號碼、體溫信息、有無湖北地區旅居史和與湖北往返人員接觸史、購買藥品名稱等信息。

2、確保購買者信息真實可查。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時,必須核實購買者身份證信息並如實登記。要詢問用藥者是否與武漢往來人員有接觸史。凡發現發熱病人14天內與武漢有接觸史的,實行即時報告,按正常程序。報告給衛生防疫部門外,要即時向轄區居委會報告。

3、做到購銷藥品流向可追溯。藥品零售企業要落實好企業主體責任,嚴格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規範。對所經營的藥品購銷存記錄應保存完整,做到數據一致,確保銷售藥品可追溯。

4、各縣局、市局各分局要敦促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加強員工自身防疫防護,防護措施到位,並堅持營業場所消毒,施行進店門體溫測量管理要求,確保從業員工防疫安全。

5、各藥品零售企業要嚴格遵守“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職責”要求,積極做好疫情防控藥品儲備,保證疫情防控藥品價格平穩,為打贏阻擊瘟疫保衛戰盡職盡責。

漯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5日

責編: 劉贇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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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实行感冒药品实名登记购买!退烧、止咳药品须携带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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