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在發射架上的原子彈——房產稅

自上世紀末個人住房商品化改革後,房價一直高企。於是,作為鎮國利器調控手段的房產稅,一直成為業內外熱議的焦點。

房產稅的主要作用在於調節收入分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換句話講,就是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很顯然,作為一種經濟手段,它必定比其餘行政手段更加科學、持續、穩定、公平、有效。

可為何,從官方到民間醞釀熱議如此之久,也僅僅是在上海、重慶兩地試點,卻沒有在全國全面鋪開?

眾人莫衷一是,要我看,很簡單,一個字——利!天下熙熙攘攘,皆為逐利。

首先是官方,徵收房產稅,不是不想,而是不能。高房價代表高土地收入、高稅費,房產稅目前還不足以取代土地財政,不足以撐起地方政府GDP。並且,地方稅種實行收支兩條線,如果房產稅用於其它方面,將無法達到預期目的。所以,房產稅二次試點一推再推。

其次是銀行,房價不能過快上漲,勢必影響開發商與業主的貸款總量。貸款不增,則利潤難加,銀行當然不高興。

再次是開發商,很簡單,沒有暴利,就沒有動力。對他們來講,房價每日翻上一翻才是正理。

然後,與產地產相關聯的百十個產業,你漲我漲工資不漲,倍爽。

最後才是招人唾棄的炒房客,特別是躲藏於黑暗中見不得光的某個既得利益群體,房產稅不亞於要他們的老命,誰敢提,他們就群起而功之。

亡,百姓苦,興,百姓亦苦。總之,剛需苦苦等待房產稅,也只不過是望梅止渴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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