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初露崢嶸」,這些家庭或將免徵!

可以說最近房產稅這個問題不止一次的被政府提及,稱得上是“初露崢嶸”,房產稅的徵收將是未來房地產長效發展機制的重要一環,但是到底該對幾套房的家庭徵收呢?我國有13億人口,差不多有4億多戶家庭。大概估算,其中80%是有一套房子的普通家庭(包括農村的房子,小產權房等),15%是有兩套房子的小康家庭,5%是有三套以上房子的富裕家庭。向一套房子的家庭收房產稅,假如房產稅的稅負較重,這樣可能會抑制消費。畢竟只有一套房的家庭還是佔多數的。向有兩套房子的家庭收房產稅。從邏輯上講,應該收。但是如果收第二套房的房產稅,會有兩方面的不良後果。一是,樓市馬上會有大量的房地產拋盤,會造成房價快速下跌,這與國家一直提出的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大方向不符合。二是,收第二套房的房產稅會打擊民眾買房的熱情,進而打擊房地產投資,可能會造成房地產的快速崩盤,縱觀各個徵收房產稅的國家,從沒有哪個國家因為了徵收房產稅而造成這個國家樓市崩盤的。儘管說建立房地產長效發展機制,房產稅要代替土地出讓金。但是,從全局考慮,實體經濟的轉型升級和財稅改革都需要時間。這就決定房產稅代替土地出讓金需要溫和的推進。應該是潤物細無聲的,不應該暴風驟雨式的。所以,為了穩定房地產投資及房地產市場,不能對第二套房子收房產稅。有三套房子以上的家庭才是房產稅的真正徵收目標。這5%的富裕家庭,人數少,能量大。他們從社會攫取財富的速度太快,徵收房產稅能減緩他們財富的增長速度。讓他們財富增長的速度慢一些,讓貧富分化逆轉一些,對於整個國家是一件好事。而且這些家庭,是國家發展的最大受益者,向他們收房產稅,合情合理。另一個問題:多套房者會不會漲房租,轉嫁房產稅?我認為不會。一方面收房產稅以後,會把以前的樓市天量空置房逼出來進入住房租賃市場。另一方面,國家建設的公租房,也是在加大可以出租的房子的供應。房產租賃市場應該是供大於求的,這樣房租就漲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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