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员工技能和公司竞争力,某公司投入资金安排员工接受培训,并与员工在培训前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在培训即将结束时,该公司一名员工提出辞职,给公司造成了大量损失。
那么该员工违反了服务期协议,要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吗?
A:需要
B:不需要
C: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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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来了:A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我国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服务期有以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本案中,该公司与员工签订了服务期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是从培训时开始起算的,因此,该公司有权追究员工在培训结束前辞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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