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網曝董寶石未經授權使用芬蘭人Ihaksi的伴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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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持有理智的態度

在事情沒有定論之前,不應該輕易下結論。不管是對寶石老舅也好還是對芬蘭演奏者也好,沒有調查好真相,誰也不好輕易下結論。所以作為一個路人,我們首先要保持清醒的頭腦。

其次如果真的是對於版權不尊重,作者依法要回自己的著作權也是未嘗不可。對於冒用他人的作品,並且用作商用,是為人所不齒的。但如若並非事實,我們也要支持維護合法權益的作者。

老舅的《野狼disco》他的作詞和唱法確實令人欣賞,這也是老舅自己創作的。不過到底伴奏是不是經過原作者同意?還得進一步等待調查。作為粉絲,我們可以支持老舅的這首歌曲,但同樣我們也要等待結果。

不論如何,老舅的填詞能力是厲害的。版權這一塊,同樣也得支持原創。最後希望真相早一點水落石出。


桑梓說娛


《野狼Disco》是一首流行說唱歌曲。從歌曲(song)的完整組成上,分為詞、曲和Beat(伴奏)三個組成部分。

說唱歌詞,也就是Verse主歌部分,屬於寶石老舅的創作。

旋律作曲,也就是Hook副歌部分,屬於寶石老舅的創作。

Beat,也就是歌曲的伴奏,並非寶石老舅本人或他的團隊原創,也不是邀請國內的音樂製作人製作人或Beatmaker量身定製製作的,《野狼Disco》的伴奏(Beat)使用的是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製作的作品。

那麼《野狼Disco》的Beat是哪裡來的呢,寶石老舅跟這位芬蘭音樂製作人很熟嗎?

好像並不是。

《野狼Disco》的Beat的名稱叫做《More Sun》,是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haksi的作品。

《More Sun》最早發表於2018年2月,遠遠早於2019年火爆大江南北的《野狼Disco》。

作者還錄了一段視頻,展示了他製作《More Sun》的DAW工程文件(可以看到他是用FL studio作為宿主軟件製作的More Sun Beat),同時他也給我們展示了單個音樂分軌(Stem),以上這些文件都是獨一無二的,可以說全世界只有作者Vilho Ihaksi的電腦裡有。

與傳統流行音樂不同,說唱音樂的製作流程(workflow)上與傳統音樂製作存在一些區別。

較為傳統的流行音樂的創作,是先詞曲,後編曲。

一般是通過一個旋律,發展出和聲、結構和整體的音樂。

或者是通過詞,發展出旋律,然後發展出和聲、結構和整體的音樂。

編曲是指根據詞曲進行和聲、音色或配樂製作,最終進錄音棚錄製,才是我們聽到的作品。

如果沒有編曲,那歌曲就是清唱了。

總結一下:流行音樂的創作是先有歌,後配伴奏,最後錄音,Beat(也就是Hip-Hop音樂裡的伴奏)是說唱音樂的創作動機。

說唱歌手在聽到Beat後才開始創作。(當然因為說唱一般來說沒有旋律性,說唱歌手可以把老的說唱的詞放到新的Beat上面演唱,但是這種比較“耍小聰明”的投機行為,一般被稱為“套詞”,一經發現,是會受到鄙視和抨擊的)

瞭解一些Hip-Hop文化,包括說唱和DJ的朋友很少會把Beat叫做音樂伴奏,因為Beat並不是為了“伴奏”某首歌,Beat就是Beat,是一種獨立特定的存在,總結一下:說唱歌曲中,Beat是創作非常重要的部分,先製作Beat,後寫詞,最後錄音變成成品。

著名的視頻《When RAPPERS Hear New Beats...Rick Ross, Pharrell, Jay Z, Timbaland, Busta Rhymes》,很清楚地記錄了很多著名rapper們聽到Beat的第一反應。

手動傳送門: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10826898?from=search&seid=14172602977243299919

Jay-Z聽到Kanye West的Beat的反映,就可以知道一個Beat對於說唱歌手的創作有多麼重要。

當然在現實中,不可能所有人都有機會讓Kanye單獨給你定製一個Beat。

Beat可以租賃,也就是向Beat的音樂製作人支付一定的費用後,通常是明碼標價,幾美金到100美金不等,就可以拿來錄歌。

這也是之前很多自媒體朋友之前提到《野狼Disco》抄襲意大利歌手SPOLPA的《DIMMI》的判斷,這並不是抄襲,而大家用了同一個Beat

那麼,Beat的製作者難道都是音樂活菩薩嗎,自己辛辛苦苦製作的音樂作品,以免費或者以極低的費用給大家用?並不是,比如說99元美金的授權就非常有限,只能用於非商業使用,嚴格禁止電視、廣告和商業演出。如果想要取得這些權限,需要花更多價格購買新的授權。

總結一下,Beat拿來自娛自樂一下是可以的,只能用於non-profit和non-commerical的場合;但是要以明星藝人的角度進行營利性演出,是絕對禁止的,需要獲得更高級別的授權。

讓我們看一下Ihaksi的99美金的授權合同。

99美元的合同明顯可以看到,所有營利表演性質,綜藝節目,演唱會都是禁止的,原則上禁止大型商業營利性的使用。

這時大家也許會有一個疑問,你把Beat傳給我了,而你人遠在國外,你怎麼能知道我用在非營利還是營利方面了呢?

音樂製作人為了防止音樂被過度使用,音樂製作人會在提供的音樂中加入特定的音效或錄音,俗稱水印(Tag/water tag/producer tag),耳朵是誠實的,別人一聽就知道你這個說唱歌曲的Beat是誰做的,哪買的,付了多少錢。

《野狼Disco》每次開頭都能聽到兩聲“peew~~~peew~~~”的音效,以及一個低沉的男士念出的“Ihaksi”,這並不是寶石老舅的聲音,也不是專門為了野狼Disco錄製的開頭,更不是專門製作的歌曲效果。這個開頭:是伴奏音樂作者Vilho Ihaksi的防盜水印。

盜版Windows盛行的時候,就好比你打開一臺電腦,幾個大字顯示的是“番茄家園”。

同時有一個概念也必須搞清楚,版權收入和商業演出是兩個概念,商業演出中同樣會使用到Beat,較為大牌主流的說唱歌手演出價格,一般在每場稅前約50萬人民幣至150萬人民幣區間不等,音樂版權收入與演出收入相比,不是同一個量級的。

作者Vilho Ihaksi已經將《More Sun》的綜合性版權(包括獨家使用、獨家商業開發、獨家經紀和獨家訴訟)在中國地區(包含香港、澳門及臺灣)獨家授權給瑪西瑪國際傳媒(北京)有限公司Maxima International Media (Beijing) Co, Ltd.

也就是說,在大中華地區的任何對《More Sun》的使用,都應當經過瑪西瑪國際的授權。包括《野狼Disco》。未經授權使用,很有可能就會收到類似於“雞你太美”的律師函,甚至是法院傳票。

至此總結一下,寶石老舅是《野狼Disco》的詞曲版權方,如果《野狼Disco》不使用《More Sun》作為伴奏,直接清唱、重新編曲或使用其他伴奏,都是可以的,不需要經過作者Vilho Ihaksi和版權方瑪西瑪國際的授權。

但是隻要繼續使用到《More Sun》,就必須經過作者在大中華地區的獨家授權方瑪西瑪國際的授權才可以。


當年不該拋棄你媽


野狼disco在最初肯定也沒想到會火,後來火了作者也沒想到吧?好多明星給這把“火”也加了油!網絡一些回應,原作者的訴求我就不一一舉例列圖了!!有兩點可以說說——第一,MORE SUN被寶石注入了新的元素無疑是成功的!世上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成功,給你我一首MORE SUN可以做到如此成功嗎?所以,我肯定寶石!第二,就事論事,編曲基本照搬,作曲也是在編曲的基礎上搞出來的,這也是事實!其他的回應和訴求就交給他們自己吧!我覺得沒必要站隊!還是希望多出原創,支持原創!


在被午後陽光溫暖的


  近日,關於寶石Gem的《野狼disco》伴奏未取得原作者授權的事件在網上引起熱議,“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也登上了微博熱搜榜第四位。

  這首歌曲的伴奏beat部分為芬蘭音樂人Vilho Ihaksi所創作的《More Sun》,這位音樂人還特意發佈了一段視頻,展示了自己製作《More Sun》和程序、文件以及單個音樂分軌等。此外,在《More Sun》油管頻道頁面上,Vilho Ihaksi在描述中稱:“你可以自由地將其用於非商業用途(無需貨幣化),但要記得標註來源‘Ihaksi’!”

  據新浪娛樂報道,在此次事件引起熱議之後,寶石Gem的經紀人對此回應稱,一位陳先生稱自己已購買版權,而經紀人也在11月與其溝通beat版權的合作,並提出一系列商業合作條件,這位經紀人也表示,既然對方有備而來,我們也應作出回應。接下來會交由律師處理,希望《野狼disco》給大家帶來快樂。


H何大仙dX


坐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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