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戶口都已經遷出農村,但是在農村還有房子,宅基地是不是還屬於自己的?

讀書文史


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村集體內部成員享有使用的權力。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權和使用的權利,並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權利。

按照現行的法律和政策,通常情況下只有本村村民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申請農村宅基地來建房使用,非本村村民,一律不允許申請宅基地,包括不能購買宅基地和房屋。

全家戶口遷出農村,在農村還有房子,宅基地不屬於你,屬於村集體,但是你仍可繼續使用,當然在使用過程之中是受限制的。

之所以你戶口遷出農村之後,還可以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根本原因就是你在宅基地上面建了房屋,它屬於你個人合法財產,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你才擁有受限制的使用權,可以繼續使用農村宅基地。

所謂的受限制的使用權,指的是在你使用農村宅基地的過程中,如果房屋成為危房,只能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不能翻建,直至房屋倒塌滅失,該宅基地使用權也隨之消失,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不能由你再繼續使用。

農業農村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指出:“要充分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不得以各種名義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流轉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綜上所述,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只有本村村民才有資格使用,如果農民進城落戶,在農村還有房屋的前提下,國家保護進城落戶的農民的權益,所以你仍可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雖然說是有限的使用權,但至少你的房屋財產能夠得到合法的保障。


農村一山貨


如果一家人戶口都已經不在村裡,那麼,你們家村裡的房子只要沒有倒下,都還屬於你們的,但是宅基地已經不再屬於是你們的。假如房子徹底倒塌了,那你們能擁有的也只能是土地上的一磚一瓦而已,房子不能再重新蓋起來,土地更不是你們的。

戶籍本來是在農村,後來因為種種原因而離開農村到城裡發展、居住,戶籍也由原來的農業戶口改為非農業戶口的群體不少見,我們家的不少親戚就是這類情況的。

我家的一個伯伯,幾十年前到城市闖蕩,後來在城裡安家立業,戶口也隨之而遷出。幾十年前,農村的大部分房子都是瓦房建築,雖說這類房子的牢固性、穩定性比土坯房要好,但是瓦房畢竟是瓦房,經過多年的風吹雨打,日曬雨淋,牆體也會日漸斑駁脫落。

任何東西放久了都會壞,房子也不例外。房子放久了沒人管,那不用過多久,房子很快就會變成危房。在這幾十年的時間裡,我伯的農村老宅已經翻新過好幾次,包括加固基底、修補裂縫、更換房梁等。

後來,鄉里有戶人家舊房子倒塌了,又剛好沒有錢蓋新房子,伯伯就讓他們免費入住。有人入住,就意味著多一份保障。有了煙火氣息的房子,總是充滿生機的。因為有人住,有人管理,所以,房子出現什麼問題,總能夠及時得到修繕。

也正是這麼多年來的精心管理,房子依舊很好地保存了下來。逢年過節,伯伯都能回鄉裡的老家住一兩宿。

其實,農村也有農村好的地方,從農村裡走出來孩子,畢竟根在農村,所以再怎麼都會對農村有一種眷戀和懷念。農村的老宅是我們永遠的家,如果房子倒了,那我們真的就是無家可歸了,到時候就真的只能被攆出村了,說起來其實也蠻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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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文史


你們不讓我把農村的房子重建。我們可以把農村家裡的房子,修得像碉堡一樣結實。這塊老祖宗留給我的舊房子,地基,我必須讓它永久保存。你們別想等我家舊房子塌了,地基就歸你們了,讓我在我出生的地方就沒有方寸之地了。


db得寶


這裡面有個遺留問題,不過現在政策改變,已經可以解決這類問題,但要先弄清楚三件事。

一、一家三口是什麼時候遷出農村的,是土地確權之前,還是之後。如果是之前的話,可能當地政策執行上會有些不同,也就是說農村的房子可能是屬於你的,但宅基地卻不是了。也就是說,房子還是你的,如果倒塌之後,就不會允許你重建或翻修了。但具體是怎麼情況,還是要諮詢當地村委會。

二、宅基地是否合法?是否被當地的村委會或其他有關部門認可,如果是違建或非法佔地,可能房子還要強制拆除。如果房子很老了,當年關於宅基地使用以及佔地說明、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有些農村家庭的宗地面積、住房面積,經過擴建、改建,幾乎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或將導致你無法辦理相關的產權證。

三、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可以確定的是,辦理農村後,戶口完成遷移,想要擁有農村的房子和宅基地也不是不可以,但必須要完成不動產登記,也就是土地確權。

當你的宅基地跟房屋被確權後,拿到相關證件之後,哪怕你遷出農村了,房子和宅基地實際上還是你的。


新農志


戶口都遷出農村,但是在農村還有房子,宅基地還屬於自己嗎?

山水朝宗依舊日

堂前集瑞靄新居

舊裔雲祁綿世譯

新居奕葉壯鴻圖

農村有句古話:樹高萬丈,葉落歸根。這句古話肯定有著深遠的含義,許多人一上了年紀,無任多遠,總是思念故鄉。現在更有許多人在外打工創業的,自學成才走出了農村,暫因戶口隨之遷出的不是少數,佔百分之九十以上,但戶口遷出者,更有許多獨生子,有的父母尚在,也有的父母過世,佔大部份人戶口遷出,家中還有許多土地房產和宅基地。從長遠觀點出發,宅基地屬私人財產,田、地、山場屬公有制,雖然承包到戶,政策轉變的話,任受國家處理,任何人沒有權利私自買賣。

提問:戶口都遷出農村,但是農村還有房子,宅基地還屬於自己嗎?宅基地是屬各戶祖傳基業,任何人沒權侵佔他人宅基地的。

在我地方有一戶人家,他父親早年過世,母親改稼,是爺爺奶奶養大成人,因發奮讀書,走出了家門,爺爺奶奶先後也過世了,這戶基業宅基地及所有由孫子繼承了,雖然孫子戶籍不在老家,但他的根,畢竟在老家,任何人沒權指責的。

以上總體來說,宅基地應與田地山場分開說明,否則混淆不清。

謝謝眾友指出不正之處,以便下次修改。





農家樂786


全家戶口都已經遷出農村,但是農村還有房子,宅基地是不是還屬於自己的?


首先糾正一個錯誤,那就是無論何時宅基地都是歸村集體所有,而不是個人所有,農民有的只是宅基地使用證書,你可以拿宅基地蓋房使用,也可以在本村集體。成員中買賣,但是它根本並不屬於農民。

再回到題主的這個問題來,擁有宅基地的必須是本村的農村戶口,若是將戶口從農村遷出改為了城鎮居民戶口那麼也就失去了擁有宅基地的權利,也就是說題主現在的這個房子擁有的只是房子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沒有了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再詳細一點解釋就是這個房屋現在題主可以繼續使用,可以自己住也可以出租,房屋壞了可以修,但是是無法推倒重新修建的。這也是國家為了保護農民宅基地的基本權利。

所以也就提醒農民朋友,在考慮將戶口從農村遷出到城裡的時候,還是要考慮宅基地承包地這些因素的,現在很多農民進城買房到城裡居住為的就是讓孩子有個更好的上學條件,而在城裡的學區房又要求居民戶口在城裡,否則即使有了房子也不能在周邊的小學上學。那這時候又想要小孩上學又想保留農村的宅基地怎麼辦?可以將夫妻二人的戶口分開,男的戶口依然留在農村享受宅基地,女的戶口連同子女的戶口一起轉入城裡,這樣就有了宅基地也能讓孩子上學了。

宅基地是農民可以享受的一項重要權利,因為只有農村戶口才能申請或者繼承宅基地,為了管理宅基地最近幾年國家也在推行一戶一宅的政策,若是一家有了宅基地則理論上是不可以重新再次申請宅基地的,這也從側面體現了宅基地的珍貴性。出臺這種政策並不是針對農民,而是為了保障農民的基本權利,要是城鎮居民也能擁有宅基地那麼宅基地就不是農民可以享受的權利了,農村戶口也就沒有什麼優勢可言了。


果然悠


可以肯定的告訴你,在你的房子還完好無損的的時候,宅基地還是屬於你的,但是,宅基地雖然屬於你,也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是屬於你的,宅基地的所有權還是集體的,而且,宅基地的所有權永遠都是屬於集體的!

因為你申請宅基地的時候,你建房子的時候,你的戶口是農村的,所以,你在農村的宅基地建房子,也是合理合法的,當你的房子建好之後,你也會獲得合法的房屋產權證的,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

後來,你把你農村的的戶口遷入了城鎮,從這個時候開始,應該說你農村的宅基地就不是屬於你的了,而是應該歸還給村集體了,由於你在農村的宅基地上,還有你合法的房屋產權,所以,雖然農村的宅基地不是屬於你的,但是,你在農村宅基地上的合法的房屋產權是受法律保護的,是不受侵犯的!

這樣的話,由於你在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有產權證的,是合理合法的,雖然你佔用了農村集體的宅基地,但是你的房屋還是受法律保護的,所以,在你房屋完好無損的情況下,你的房屋是可以保留下來的,甚至你回到你農村的房屋去居住,去度假也是可以的!

但是,你有一條還是要明白的,就是你在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破損了的話,是不可以維修翻蓋的,也就是說,你在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是自消自滅,當它破損了的時候,也就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你可以把你房屋拆卸後變賣殘值的,當然變賣房屋的殘值也是你私人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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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善如劉L


問: 戶口都遷出農村,但是在農村有房子,宅基地還屬於自己嗎?

答: 關於進城農戶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現在是模糊的,目前沒有具體的宅基地新政策出臺實施。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使用權。

意思就是戶口在本村集體,享有宅基地使用權,戶口不在本村集體沒有宅基地使用權。對於戶口遷出本村集體的人口來說,由於宅基地上的房子屬於私人材產,按地隨房走原則,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使用權不在。正因為戶口遷出村集體後,農村的房屋不能推倒重建,因為宅基地是集體的,房屋是私人的,戶口遷出村集體後,失去村集體成員的身份,沒有資格在本村集體重新申請宅基地建房,所以,進城農戶的宅基地按目前政策是不能推倒重建的。


根據《中央一號文件》關於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內容中強調,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退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該條文件精神對於進城農戶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內容只規定進城落戶後不得退出宅基地使用權,但沒有規定進城農戶的老房子能不能推倒重建。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分兩層意思理解。

1、是農民修建房屋獲得批准的權利。《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修建房屋必須依法申請,獲得審批才能合法修建。同時規定,農民申請宅基地修建房屋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要戶口在本村,二要符合一戶一宅規定。按土地管理法,戶口遷出村集體的人不能在本村申請宅基地建房,有老房子的,不能新建、擴建、改建。

2、是進城農戶的合法房產佔用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農民雖然戶口遷進城了,但農村的合法房產是受法律保護的,房屋在,永遠可以佔用宅基地,房屋不在,即失去宅基地。


所以,中央一號文件中規定的,不得以退出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是否包含上述兩種權利,目前沒有出臺具體的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進城農戶是否可以申請拆舊建新,如果可以,土地管理法將面臨著重修訂,宅基地管理辦法需要具體規定出臺實施,目前很多農村地區審批宅基地仍按土地管理法的老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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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全家戶口遷出農村,關於已經建好房子的宅基地能否繼續使用,是大家比較關心和擔憂的問題。其實只要農村的房子沒有倒塌,房子就永遠是你的,當然宅基地使用權也是你的,只不過是有限的使用權。

目前是否屬於農村戶口除了申請宅基地外,對於其他的沒有多大影響。

承包的責任田到2057年前使用權歸我們,自己不去耕種可以流轉出去,產生一定收益,除非是自願把承包地退還給村集體。

不會影響賣房子的收益。現在鼓勵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的退出宅基地,把房子賣給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本村村民,賣房拿錢,宅基地使用權換成買房村民。

戶口遷出影響集體經濟分紅。假如村集體經濟發展不錯,年底分紅按村莊登記戶口發放,戶口不在,也就沒有收益了。

戶口遷走還會影響村莊整體搬遷時所獲得利益。有戶口村民可以選擇房屋安置,也可以選擇貨幣安置,獲得房屋費和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兩塊收益。而你不能再享受房屋安置只能獲得房屋實際價值的貨幣安置費。

戶口遷走也意味著失去再次申請宅基地的資格。

那麼怎麼才能保住老家的老宅,給自己留下一條退路,又不會隔斷鄉情呢?當村莊整體搬遷或是房屋倒塌的時候,屬於自然退出宅基地,也是徹底與老家說再見的時候。

其他情況下根簡單,房屋永遠是你的私有財產。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宅基地還可以繼續使用,算是慣性吧,但不允許再進行改建、翻建、擴建,只允許維修加固房屋。這就好辦了,多回家照看,發現問題及時修繕,讓房子始終處於最佳狀態,到時弄個百年老屋沒有問題。


奮鬥幸福515


把自家戶口全都遷到城裡,不留一人。除非有兩種狀況。第一是家纏億貫,(不是萬貫),拿幾十萬根本沒當回事的人。第=種人,是智商不夠,說白了,就是個傻子。其實這兩種人都應該是個傻子,起碼是精神不正常。

我們這個地方,沒有一個人會主動的把農村戶口遷往城鎮。有很多的大學生畢業後,進了央企·國企,可他們依然是農村戶口,他們享受著高工資·高待遇·另處還享受著村民的一切待遇,在大城市買房,也不看你是什麼戶口,只要給錢就行。他們不但自己戶口不遷走,而且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也一律把戶口落在農村。另外還有一種現象,就是很多民辦轉公辦的許多老師,他們比原來的公辦老師都牛,他們有公辦老師的待遇,工資,還有公辦老師沒有的土地,宅基地·和村民的一切應有的權力。根據現有的法律規定,這些人以後的孩子可以在城裡上學,工作,結婚,生子,這些孩子的孩子也可落戶到父母親戶籍的所在地。他們的後代依然可以享受到工人·公務員和農民的雙重身份的待遇。你別說讓他把全家戶口遷走,你就是讓他把家中一人的戶口遷走,他都不幹。

其實,國家的這項政策是最不公平的。這些人,掙著高工資,享受著國家的高待遇,還轉過身來,分走本應該是本村農民那麼一些利益,讓本來收入不高的農民拿出一些本應該屬於自已的利益,來反補這些高收入的群體。這就是現狀。你說,如果這項政策不改變的話,有誰能把自家的農業戶口舉家遷往城鎮呢?如果戶口不遷走,那麼他們的土地·宅基地不都是他們合法的財產嗎?這還有必要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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